食品安全法辅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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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质监局有关食品安全法的辅导材料、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有哪些,分别负责哪一方面的监管工作?【答】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有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物监督、检查检疫、农业六个部门。在国务院食品安全法实行条例中,又把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两个部门列入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国标规划及实行筹划地制定部门。因此,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食品安全法实行条例出台后,参与或承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共有八个。她们的职责分别是:卫生部门:承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原则制定、信息发布、食品检查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查规范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

2、故。质监部门:承当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工商部门:承当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承当食品餐饮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出入境检查检疫部门:承当进出口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农业部门:重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对食用农产品实行安全监管。商务部们: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法实行条例的规定,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国标规划及实行筹划制定工作。工业与信息化部门:与商务部门相似。在我省,根据长期形成的监管模式,全省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事故调查解决职能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食安办)负责,食安办设在省经济贸易委员会。2、质监部门在加工食品安全监管中监管的重要内容有几项?【答

3、】质监部门重要承当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重要的监管内容有三项:一是对食品生产实行安全监管;二是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安全监管;三是对食品有关产品的生产实行安全监管。、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政府的职责有哪些?【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有九项职责:一是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三是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四是完善、贯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五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六是依法拟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七是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筹划,并按照年度筹划

4、组织开展工作。八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九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查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4、食品安全法出台后,食品原则管理发生了哪些变化?【答】重要有两个突出的变化:一是对既有的波及食品安全与质量的原则进行整合。通过“四合一”的整合,把本来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原则、食品卫生原则、食品质量原则和食品行业原则中强制性条款归并整合为“食品安全国标”,此后,除食品安全国标外,不得制定其她的食品强制性原则。二是食品安全原则的组织制定和公司备案职能由本来的质监部门划转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针

5、对过渡期食品安全原则问题,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食品安全国标制定发布之前,现行的上述这四种原则仍然有效。同步还规定,省级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原则,原则的制定要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同步要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食品生产必须具有哪些条件?【答】食品生产必须具有三大方面的条件:一是生产公司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条件。生产公司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获得工商营业执照方可组织生产。从事食品添加剂和有关产品生产的公司,必须获得工业生产许可证。二是生产公司必须按食品安全国标组织生产。三是必须按食品安全法提出的对生产场合和现场条件的规定、生产设备和设施的规定、设备布局的规定、工艺流

6、程的规定、人员条件的规定、规章制度的规定组织生产。6、食品安全法出台后,食品许可有什么新变化?【答】(1)卫生部门不再发放卫生许可证。 (2)食品许可在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分别发放三种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领环节,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领环节,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3)食品许可审批的顺序发生变化:各类食品许可发证在前,而后再办理工商登记。设立食品生产公司,还应当预先核准公司名称,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再办理工商登记。 ()在生产加工环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有关产品生产,必须获得工业产品生

7、产许可证。7、食品安全法严禁生产哪些食品?【答】严禁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她也许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她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原则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的专供婴幼儿和其她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

8、者未经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送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严禁生产经营的食品; (1)其她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或者规定的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要具有哪些条件,质监部门如何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监管?【答】(1)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要获得工商营业执照。(2)要有可以保证符合食品生产加工条件的相对完整独立的场合。(3)要有最基本的保障食品生产安全的工具设备。(4)从业人员要通过培训。(5)要向质监部门提交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6)要建立进货和销售台帐。(7)质监部门要定期巡逻

9、和进行实物质量抽查。9、食品安全法规定公司建立可追溯制度,可追溯制度的最重要条件是什么?【答】建立台帐和生产全过程记录。10、食品安全法规定公司建立哪些最基本的制度?【答】(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查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 (3)建立进

10、货查验记录制度。规定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有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献;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献的食品原料,应当根据食品安全原则进行检查;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有关产品。食品生产公司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有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有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有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4)建立食品出厂检查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查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11、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查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食品出厂检查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有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根据食品安全原则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有关产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5)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告知有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告知状况。 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用补救、无害化解决、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解决状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6)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食品生产公司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

12、案,定期检查本公司各项食品安全防备措施的贯彻状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11、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检查机构提出什么规定?【答】(1)要有法定的检查资质。食品检查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认证承认的规定获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查活动。 (2)保证检查数据的公正精确。检查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食品安全原则和检查规范对食品进行检查,尊重科学,遵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查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查报告。(3)实行食品检查机构与检查人负责制。食品检查由食品检查机构指定的检查人独立进行。食品检查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查机构公章,并有检查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查机构和检查人对出具的

13、食品检查报告负责。12、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公司的认证质量由谁负责?质监部门与否要介入公司的认证质量监管或承当由此引起的相应责任?【答】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对公司认证后的认证质量责任问题及解决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核心控制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公司,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行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规定的公司,应当依法撤销认证,及时向有关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发布。”该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失职状况。”由此可

14、见,本着“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食品公司认证质量问题是由认证机构完全负责,并且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监部门对食品公司的监管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总局、省局食品监管部门的规定履行职责,而不应超越法律,盲目替代认证机构本应承当的工作职责和责任。、公司、政府及有关的监管部门如何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答】(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公司:一是制定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平时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二是先行处置。发生事故后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也许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用封存等控制措施,避免事故扩大。三是事故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时起小

15、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步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有关监管部门:一是通报。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在平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处置。在卫生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立即采用如下措施:-救治受害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采用封存措施。封存也许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查;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品,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召回并销毁问题食品。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解决状况进行发布,并对也许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阐明。三是调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解决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避免控制机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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