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大检查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476911776 上传时间:2023-07-31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164.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珠海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大检查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珠海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大检查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珠海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大检查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珠海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大检查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珠海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大检查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珠海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大检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珠海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大检查(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珠海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大检查专用表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受检企业陪同人员: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制一、资质条件序号核查项目核 查 内 容核 查 要 点核 查 方 法检 查 情 况备 注1.1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必须持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证书方能进行生产。1.企业是否持有资质等级证书;2.是否一站一证。核查企业资质证书,核对获证企业名称是否与企业营业执照相一致。1.2年产量及产品质量二级企业1、商品混凝土年产量l0万立方米以上。2、产品质量合格。三级企业1、商品混凝土年产量5万立方米以上。2、产品质量合格。1.企业混凝土年产量是否满足规定要求;2.产品

2、质量是否合格。核查生产报表、产品出厂质量证明书及送检报告。1、 2、 1.3资产规模1、注册资本金:二级企业2000万元、三级企业1000万元;2、净资产:二级企业2500万元、三级企业1200万元。1.企业注册资本金是否符合要求;2.企业净资产是否符合要求。核查工商营业执照。1、 2、 1.4主营业务二级企业300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1500万元以上;核查企业近3年最高工程结算收入是否符合要求。核查财务报表。1.5主机设备二级企业1、配有2台55立方米/小时以上的搅拌系统。2、混凝土运输车不少于10辆。3、辅送泵不少于2台。三级企业1、配有1台3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搅拌系统。2、混凝土运输车

3、不少于5辆。3、辅送泵不少于1台。1.企业搅拌系统是否按规定配置;2.企业混凝土运输车是否按规定配置;3.企业辅送泵是否按规定配置。搅拌系统现场查看;核查车辆行驶证,报停等车辆不统计;核查仪器设备表,并与实物核对,核查设备发票、计量合格证、设备出厂合格证等。无计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的设备无效。对于租赁的设备(搅拌车、泵)需出示1年期以上的租赁合同。1、 2、 3、 1.6混凝土专项试验室企业必须设有与资质相符的混凝土专项试验室检查企业是否设有独立的混凝土专项试验室。实地查看二、质量管理序号核查项目核 查 内 容核 查 要 点核 查 方 法检 查 情 况备 注2.1质量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1、企业

4、应按规定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2、配备配齐质量管理人员及试验技术人员。3、应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职责、权限。 1.是否建立质量管理机构;2.是否配齐相关管理、技术人员;3.各部门、人员职责权限是否明确。核查是否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核查人员花名册、有效证件(必须真实)及社保缴纳情况;查看是否制定各部门职责范围。1、 2、 3、 2.2技术文件1、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2、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3、相应技术标准、规范应齐全。1.企业是否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管理制度);2.是否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3.各种技术标准规范等是否齐全。核查是否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对照附录B查看各

5、项制度是否齐全,对照附录C中核查各项标准规范是否齐全。1、 2、 3、 2.3计量1、计量器具必须由法定计量部门定期检定(或校准),试验设备上应有清晰的计量标识。2、有有效的检(校)验证书。3、自检自校的仪器设备建立自检自校方法,并留有自检自校记录。4、所有计量设备应有计量台帐5、应有计量设备管理制度。1.检查在用检验、计量设备是否有检定合格证书;2.检定合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3.自检自校的仪器设备是否留有记录。4.所有计量设备是否都有计量台帐;5.是否建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现场查看计量器具是否具有检定合格标识,核查检定合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核查自检自校记录;核查计量设备台帐及设备管理制度

6、。1、 2、 3、 4、 5、 三、试验条件序号核查项目核 查 内 容核 查 要 点核 查 方 法检 查 情 况备 注3.1检验人员要求1、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颁发或换发的相应检测项目(方法)检测员证方可上岗。2、检测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3、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4、不得同时从事物理检测和化学检测两种检测工作;5.检测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3人,物理检测和化学检测的持证上岗人数均不得少于3人,检测报告的审核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1.检测人员是否持有上岗证;2.人员年龄是否符合要求;3.人员是否兼

7、职;4.人员是否同时从事不同检测工作;5.人员数量及职称是否符合要求。6.没有化学检测人员则每批进场相关材料要送检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核查人员名册、身份证明材料及上岗证,技术职称证书等。1、 2、 3、 4、 5、 3.2管理要求1、建立健全各项试验规章制度;2、有必要的现行试验标准、规程、规范等技术资料;(见附录C)3、有齐全的试验原始记录及各类试验统计台帐;(见附录D)4、具备砂、石、水泥、外加剂和掺合料常规项目检验以及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抗压、抗折、抗渗检验能力。1.各项试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2.技术资料是否齐全;3.各类试验台帐是否齐全。4.常规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核查各项制度是否

8、齐全,对照附录C中查看各项标准规范是否齐全。查看原始台帐。核查常规检验项目是否齐全。1、 2、 3、 4、 3.3仪器设备要求1*、试验室必备仪器齐全;(见附录A)2、各试验仪器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定期检定,并有相应的检定证书;在用试验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应达100%。3、每台试验仪器设备都应有操作规程,台帐和档案。4、试块成型室、养护室、养护箱应能保证试验条件符合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要求,并有干湿温度计和设有必要的恒温和恒湿设备;标养室有自动温湿控制仪。1.必备仪器设备之一缺少或损坏的,试验条件考核不得分;2.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识;3.仪器设备是否都有操作规程和台帐及档案;4.

9、试块成型室/养护室/养护箱/标养室温度、湿度是否满足要求;对照附录A核对试验室必备仪器是否齐全;查看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实地查看仪器设备是否有操作规程及档案;查看试块成型室、养护室、养护箱、标养室干湿温度计,看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要求。1、 2、 3、 4、 3.4场地要求企业应设立符合要求的水泥及混凝土的标准养护室,且面积不少于30m2,应设立符合要求的水泥、粉煤灰、矿渣粉和外加剂等的专用留样室,且面积不少于15m2 。1.标准养护室面积是否符合要求;2.留样室面积是否符合要求。实地查看四、原材料管理序号核查项目核 查 内 容核 查 要 点核 查 方 法检 查 情 况备 注4.1采购1、企业采购部

10、门应严格按照原材料质量标准组织进货,采购合同应经质量管理机构审批。2、应制定采购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1.是否有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是否经质量管理机构审批;2.是否制定采购质量控制制度。核查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及采购质量控制制度。1、 2、 4.2堆放和贮存1、砂石堆放:必须按不同品种、不同粒级分别堆放,并有明显的标识,标明产地、品种和规格;堆放场地应平整、排水通畅,宜铺筑混凝土地面。2、水泥及掺合料、外加剂的贮存:水泥按生产厂家、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分别贮存;外加剂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分别贮存。矿物掺合料应按品种、级别分别贮存,应设有专用筒仓,不同矿物掺合料及其他粉料严禁混存。各种材料

11、应有明显标识牌。3、不同原材料不得混杂。1.砂石是否按要求堆放,是否有明显标识牌;2.水泥、掺合料、外加剂是否按要求贮存,是否有明显标志牌;3.不同原材料是否混杂。现场查看1、 2、 3、 4.3复验1、企业按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的要求对进厂原材料进行复验后使用。不得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原材料。2、不得使用立窑水泥和未经处理的海砂等。3、水泥、砂、石、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至少每个月送检一次至有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砂、石、水泥、粉煤灰放射性检测至少每半年送检一次。1.检查各种原材料是否按规定复验并作记录。2.复验项目是否齐全?3.是否使用立窑水泥和未经处理的海砂。4.是否按要求送

12、检。核查原材料台帐、水泥出厂合格证及各项原材料检验报告、送检报告及送检频次。1、 2、 3、 五、生产过程控制序号核查项目核 查 内 容核 查 要 点核 查 方 法检 查 情 况备 注5.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管理1、企业应按标准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2、生产用预拌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过试验室试配后才能使用。1.检查是否按标准进行配合比设计;2.是否有试配记录。核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及试配记录是否完整。1、 2、 5.2生产质量控制1、预拌混凝土生产时必须严格执行混凝土施工配合比。2、企业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施工配合比输入和控制计量误差。3、生产中应及时测定砂石的含水量。4、计量偏差满足相关标准要求。5、施工配合比的签发要符合企业管理制度。1.检查是否按施工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