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学知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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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 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发行、代理国库、集中存款准备金等内容。(一)货币发行1、中央银行发行货币(银行券化的纸币或纸币化的银行券),主要是通过对商业银行及其他 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接受商业票据再贴现、在金融市场上购买有价证券、收兑黄金、白银、 外汇等方式投入流通的。货币是一种债务凭证,它是货币发行人即中央银行对货币持有者 的一种负债,当中央银行是接受国家政府委托、代替国家政府发行货币时,那么,货币发 行便是国家(通过中央银行作代表)对货币持有者的一种负债。因此,货币发行便成为中央 银行的负债业务之一。2、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必须满足也只能满足国民经济正常发展对货币所提

2、出的客观需求。 这要求中央银行做到两点:第一。货币发行不能过多,否则,就会引起货币贬值和通货膨 胀,并导致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的产生;第二,货币发行也不能过少,否则,就会妨碍国 民经济的成长和发展,使一部分商品的价值不能得到顺利实现,因缺少货币使国民经济达 不到应有的速度。3、为达到上面两方面的要求,各国中央银行在发行货币时规定有自己的发行制度。在兑现 的银行券流通时期,就是规定银行券发行的黄金或白银准备。在不兑现的银行券流通时期, 则有多种情况,既有规定金银准备的,也有规定有价证券或外汇准备的,还有规定最高发 行限额的等等。4、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都实行过不同的货币发行制度,国一国家的货币发行制

3、度也时有变 化,但从中可以看到一个基本的演化轨迹,大致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金银准备阶段,第 二阶段是保证准备阶段,第三阶段是管理通货阶段。这些阶段演化与交替的经济根源是经济 发展的客观需要。5,中央银行发行基金与现金的联系与区别:(图十1)中央银行发行基金与流通中现金的联系与区别项目中央银行发行基金流通中的现金相同点两者在规定的程序操作下可以相互转化,发行基金从发行库进入 业务库成为现金;现金从业务库缴存发行库成为发行基金。不同点1、从性质上看,发行基金是国家未发行的货币,而现金则是现 实的通用货币。2、从管理主体看,发行基金只归中国人民银行管理,而现金则可以 由拥有合法现金收入的任何单位

4、及个人管理。3、从价值形态看,发行基金的价值体现在印制费用、调拨费用及管 理费用二个方面,而现金的价值则是以其购买力体现出的社会一般劳动。4、从流通形式看,发行基金的流通必须通过上级行的调拨令来实现, 而现金的流通则通过其任何持有者的交易活动来实现。(二)代理国库1、作为政府的银行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责之一。在通常情况下,国家政府都要赋予中央银 行代理国库的职责,财政的收入和支出,都由中央银行代理(在某些情况下,中央银行会委 托其他商业银行进行再代理)。同时,有些国家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 体、部队、学校的存款,也是由中央银行办理的。2、中央银行代理国库的积极意义表现在它可以吸收

5、大量的财政金库存款,形成它的重要资 金来源之一,同时,这种存款通常都是无息的,故中央银行代理国库不仅可以积聚大量资 金,还可以降低其总的筹资成本。对于国家政府而言,由中央银行代理国库,既可以减少(甚 至是完全免去)收付税款的成本,又可以安全地保管资金,为其妥善使用提供方便。同时, 在资金短缺时还可借助中央银行作短期融通。(三)集中存款准备金1、集中存款准备金是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发挥作用的客观要求。通常,商业银行在业 务经营过程中,为了保持流通性和安全性的需要,都要从吸收的存款中扣留一部分现款放 入保险柜内,以应付日常支付的需要,这种库存即为“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既可以尽量 有效地运用这部

6、分资金,将其闲置额压缩到最必要的低限,又可以集中力量,对发生支付 困难的商业银行提供资金帮助。2、最初,商业银行的将其存款准备金存入中央银行时,都是自愿的,但当中央银行负担起 稳定全国金融局势,保持货币流通正常之责时,这种自愿就变成强制性了,原来的存款准 备金也就成了“法定存款准备金”,成了商业银行(有些国家还包括其他非银行的金融机构) 必须履行的义务。3、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建立初期,它的作用还只是保证存款安全和防止银行倒闭,但在实 施过程中,中央银行发现,这种业务还在客观上起到了约束商业银行贷款规模、控制货币 供应总量的作用。于是,中央银行开始有意识地使用法定存款准备金手段来管理宏观金融,

7、而把其原始职能挤到次要的位置上去了。4、法定存款准备金是中央银行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在大多数国家,中央银行 对这种负债也是不付息的,这就为中央银行调控经济和金融、在资产业务中不以盈利为目 标提供了客观基础和现实保障。(四)其他负债业务 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除了发行货币、代理国库、集中存款准备金外,还有对国际金融机构 负债、国内金融机构往来等等,但各国规定差异颇多,内容不尽一致。二、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一)贷款业务1、中央银行的贷款业务是它运用其资金的重要途径之一。由于中央银行的特殊性质与特殊 地拉,能够取得中央银行贷款的借款人只有两种类型:一是商业银行和其他经过特殊批准 的金融机构;二

8、是国家政府。2、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目的在于解决其短期资金不足,补充其流动性。通常,为了 宏观金融控制与管理的需要,中央银行都不能对商业银行无限制地提供贷款。并且规定,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即不能用中央银行的低利贷款转手进行高 利放款,而只能解决其短期资金周转不灵的需要。为达到这一目的 ,有些中央银行采取行 政手段,规定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的最高借款限额。如法国的法兰西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借 款就实行过最高限额管理,而另一些中央银行的则采取类似美国的“道义劝告”和日本的 “窗口指导”等软硬兼施的手段限制商业银行借款。还有些中央银行则通过提高贷款利率 的办法来约束。当然,这种

9、约束和限制要以货币政策在总量上是紧缩还是扩张为条件。3、中央银行对政府的贷款是政府弥补资金亏空的应急措施之一,但如果对这种贷款不加限 制,则会从总量上削弱中央银行宏观金融控制的有效性。因此,各国中央银行法对此都有 明确的规定。在美国,财政筹款只能通过公开市场进行,即用发行公债的办法解决。如果财政筹款确实 遇到困难,也只能向联邦储备银行作短期借款,并且要以财政部发行的特别国库券作为担 保。英格兰银行除少量的政府过夜需要可以融通外,一般情况下不对政府垫款,政府需要的资 金通过发行国库券的方式解决。前联邦德国的德意志联邦银行法规定:联邦银行向政府部门贷款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 联邦银行向商业银行贷款总额

10、的 8%。实际上,政府及各部门向联邦银行借款的数额都大大 低于规定的数额。(二)再贴现业务1、再贴现亦称“重贴现”,是商业银行在急需资金周转时,将其由贴现而取得的商业票据 提交中央银行,请求对商业票据作第二次买进的经济行为。对于中央银行而言,接受再贴 现即买进商业银行已经贴现的商业票据。中央银行接受再贴现时,必须审查票据的真实性, 防止融通票据等欺诈行为发生。2、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再贴现的数量限制类似于它对商业银行提供的一般贷款,通常要在 贴现窗口给以必要的约束。(三)有价证券买卖业务1、中央银行为了稳定金融局势,调节货币流通,通常都要在公开市场(金融市场)上从事 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在需要紧缩

11、银根,减少市场货币供应量时,便在市场上卖出它所持有 的有价证券(抛出证券,回笼货币);反之,在需要扩张信贷,增加市场货币供应量时,便 在市场买进它所需要的有价证券(发行货币,收回证券)。2、世界各国中央银行按法律规定买卖有价证券的具体品种各有不同。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是 通过美国财政部的政府机构证券,特别是短期国库券来进行公开市场业务的。这样做的原 因之一是国库券最具有流动性,并且有着最大的交易量,它足以吸收联邦储备体系的大量 交易,而不会引起可能破坏该市场稳定的价格过份波动。这样做的另一个原因是为了避免 公私利益矛盾,联邦储备体系不对私人发行的有价证券进行公开市场业务(如当联邦储备体 系购买的是

12、由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的亲属所有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时,公私利益矛盾的出现 便难以避免)。3、由于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既可进行主动出击,也可进行被动防御,买卖 数量可以灵活控制,并且易于逆转,执行迅速,没有行政性延误等特点,所以有些国家的 中央银行(如美国)把公开市场业务视为最有效和最常用的政策工具,从而有价证券买卖也 就成了其主要的资产业务。4、中央银行证劵买卖业务与中央银行贷款业务的异同:(图十2)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与贷款业务的异同项目证券买卖业务贷款业务相同点1、就其效果而言,中央银行买进实际上是以自己创造的负责去支付,这就相 当于中央银行的贷款;而卖出证券,贝y相当于收回贷款,

13、其效果是相同的。2、就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而言,中央银行买进证券同发放贷款一样,实际上 都会引起社会的基础货币量增加,从而引起货币供应量的多倍扩张;相反,多倍紧 缩。3、无论是证券买卖业务,还是贷款业务,都是中央银行调节与控制社会货币 供应量的重要工具与业务。不同点1、证券买卖相当于抵押货款,但证券的买卖是以证券的质量为依据,而中央 银行的贷款则是以商业银行的信用为依据。2、资金的流动性不同。中央银行贷款尽管都是短期性的,但必须到期才能收 回;而证券业务则因证券可以随时买卖,不存在到期问题。因此,证券业务的资金 流动性高于贷款业务的资金流动性。3、对中央银行而言,贷款有利息收入;而证券买卖则没有

14、利息收入,只有买 进或卖出证券的价差收益。4、中央银行从事的证券买卖业务对经济,金融环境的要求较高,一般都要以 一个国家的金融市场较为成熟为前提,而从事的贷款业务则对经济、金融环境的要 求较低,一般国家的中央银行都可以从事贷款业务。(四)金银外汇储备业务1、各国中央银行从国家利益考虑,从稳定货币流通出发,从扩大国际交往着想,都要保留 一定数量的黄金、白银和外汇储备。中央银行最初储备金银外汇,是为了应付银行券兑现 的需要,银行券停止兑现之后,中央银行的黄金外汇储备并没有废除,只是储备的目的发 生变化,由作为银行券兑现的准备金过渡到作为国际支付手段的准备金和一国对外经济交 往实力的象征。中央银行可

15、根据经济发展之需要,随时增加或减少金银外汇储备。2、中央银行的金银外汇储备数量及变动规则,一般都是通过法律规定下来的。如日本的银 行法规定,日本银行可以从事生金银的买卖,必要时也可以从事外汇买卖。前联邦德国德 意志联邦银行法第十九条第八款规定:德意志联邦银行可以买卖以外国货币标定的支付 手段,包括汇票、支票、债权、有价证券、金、银和白金。法国规定:法兰西银行可从事 为本身或为别人经营黄金买卖以及以外币放款或以黄金计算的支付手段或票据的买卖。瑞 典也同样允许国家银行收购和出售黄金、白银和外汇。(五)其他资产业务 通常,中央银行主要经营上述四种类型的资产业务,但有些国家的中央银行也根据不同时 期的

16、具体情况经营一些其他类型的资产业务。如前联邦德国德意志联邦银行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德意志联邦银行可以与国内外的自然人和法人进行下列业务:吸收无息的汇划 帐户存款;保存并代为管理有价物品,特别是有价证券(银行不得行使由其保管或管理的有 价证券所发生的表决权);接受托收的支票、汇票、汇款单、证券和息票;对个人买卖金银 外汇;进行全部与外国往来的银行业务等。三、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是其银行性业务中资产负债业务的综合会计记录。中央银行资产负债 业务的种类、规模和结构,都综合地反映在一定时期的资产负债表上。因此,要了解中央 银行的业务活动和资产负债情况,必须首先了解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及其构成。(一) 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一般构成1、资产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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