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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抵押人(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地址: :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代理人): : 为确保年字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承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担保范围 一、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_根据年字号借款合同向债务人_所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_元(大写)_(小写)。如借款合同双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条件减少贷款额,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那么以借款合同项下
2、实际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准。 二、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早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二条抵押期间 选择1.假如登记机关认可合同的规定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被
3、担保债务偿清为止。 选择2.假如登记机关坚持登记确切的抵押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年_月_日为止(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经过一定期间)。 第三条抵押财产 一、抵押财产净值为人民币_万元,有关情况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二、假如抵押财产中包括法律限制流通的财产,抵押人有义务在抵押财产清单中注明。 三、在抵押有效期内,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上述抵押物账面净值总额减少至缺乏以担保全部抵押债权时,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四、以限制流通物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人应协助抵押权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以确保抵押权有效合法成立; 五、假如由于
4、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灭失或价值明显减少,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四条抵押财产的占有和保管 一、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财产的权利凭证应交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承受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的检查。 二、抵押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财产,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财产的平安、完好,如抵押财产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展,并承当相应费用。 三、抵押人转让、以实物形式出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未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的上述行为无效。 第五条抵押登记 一、在本合同签
5、订后15日内,抵押人应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持本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等相关资料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 二、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于3日内将有关登记文件的副本送交抵押权人。 三、抵押权人在抵押登记期满而债权未得到完全清偿时,抵押人必须继续办理登记手续。 四、假如抵押财产中含有在建工程,或尚未安装完毕的机器设备,或尚在途中的其他物品,抵押人将在前述工程、设备或物品建成或到达后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抵押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抵押人在此确认:如借款人未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到期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抵押人违约而由贷款人解除合同或宣布提早到期的
6、债务),抵押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抵押物或将抵押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假如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抵押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抵押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抵押物。 二、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应支付或偿付给抵押权人的费用后,用于冲抵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抵押权因以下原因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实现。 抵押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抵押权人应将其保存的抵押物所有权证明和保险单正本交还抵押人。 第七条声明与承诺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抵押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才能,并对抵押财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 二、抵押人完全理解
7、主合同的内容,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法定代表人或受权签字人的签字经过合法的受权。 三、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好和有效的。 四、抵押人并不因为在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设置而丧失向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才能,或损害抵押人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五、抵押人应向债权人预先通知在抵押有效期内发生的任何形式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改变;抵押人不因上述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改变而免除担保责任。 六、抵押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展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应立即通知并将有关登记副本送交抵押权人。 第八条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回绝
8、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致使抵押权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承当抵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以下事件之一即构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抵押人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所做的声明与事实不符或所做承诺未得到履行; 2.因抵押人的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抵押无效; 3.抵押人违背本合同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擅自转让、以实物形式出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4.抵押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阻碍抵押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5.抵押人回绝或者拖延协助抵押权人续办抵押登记,致使抵押在主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前失效; 6.由抵押人占管的抵押物毁损、灭失,而该抵押物的保险未落实或因任何
9、原因保险公司回绝赔付。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抵押人负有抵押过失或违约责任,抵押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抵押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早到期; 2.要求抵押人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3.仅需通知,将抵押人在抵押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抵押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任何债权与抵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九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费、公证费及抵押财产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
10、、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抵押人支付或承当。 第十条权利放弃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对于向抵押权人支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提出抵消的主张。 二、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抵押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当的任何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本钱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
11、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仲裁委员会进展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抵押人承当,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以下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一、抵押财产清单; 二、抵押财产保险单正本; 三、抵押登记证明文件; 四、抵押物评估报告; 五、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本合同的附件构本钱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选择1
12、.适用于不动产抵押,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及担保法规定的需要登记抵押才生效的其他财产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抵押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 选择2.适用于动产抵押 本合同自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抵押人、抵押权人、_公证处、_登记机关、以及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_(公章)抵押人:_(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代表人 或受权签字人:或受权签字人: 时间及地点:时间及地点:银行住房贷款个人抵押合同 甲方(银主方):乙方(工程方):甲方为支持乙方开发工程,协助乙方筹措建立资金,特安排资金在乙方开户行办理定期存款
13、,开具人民币大额存单,并将存单用于乙方抵押贷款。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诚信的原那么下,就存单用于为乙方担保贷款一事,达成如下操作协议条款,共同遵守:一、存款金额:人民币 亿元,分批操作,首批人民币 万元。二、存款期限:三年定期(到期收取本息)三、存款受益人:甲方。四、办理方式:甲方提供定期大额存单,为乙方在银行按正常的抵押贷款程序进展贷款,用于乙方的工程建立。五、贷款银行:乙方安排的贷款银行须是一级支行以上单位(不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和信誉社)。六、财务回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存单面值20%的回报(中介费另行承诺)。七、存单质押风险躲避:甲方开具的人民币大额存单在用于为乙方向银行贷款后,
14、为确保甲方的资金平安,乙方所贷款的银行须向大额存单受益人出具书面“银行承诺书”(见附件)。八、本息回收:甲方所质押的存款单期满前30天,乙方应主动、积极自行平仓还贷,解除质押,保证存单受益人按时提取存款。不管乙方是否及时还贷,存款受益人(甲方)将持贷款银行签发的书面“承诺书”追索存单,提取存款本息。九、操作程序:(1)甲乙双方确认本操作协议条款,乙方申请的贷款银行确认签发书面“承诺书”。(2)乙方向甲方提交:1、已确认并签署的本协议书;2、“银行承诺书”由乙方银行签署;3、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拟建工程可行性报告及批复立项文件等;5、贴息费用凭证。(3)甲方受理后,(乙方贷款主体资格和贷
15、款工程可行性认定由乙方贷款银行审查确认)即向乙方发出受理商务函,明确详细的操作日程及安排。(4)乙方按甲方通知的地点和时间安排甲方相关人员赴乙方所在地。(5)甲方人员到达后:1、查验乙方企业相关法律文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是否齐备;2、工程批文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3、重点咨询贷款银行是否同意按本约定的方式办理存、贷款并按甲方提供的“银行承诺书”样本签发给存单受益人。(六)核实无误后,甲方即在乙方指定的操作银行开设专用帐户,乙方按首笔操作资金的百分之五的标准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待甲方首单 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进入专用帐户后,再进展剩余贴息的交接;然后甲方办理转定。(七)在甲方办理转定的同时:1、乙方应将一次性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