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培训: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及各系统规范-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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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矿集团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司法煤矿安全规程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面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促进矿井安全健康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第 1 条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各矿(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必须设立采掘生产技术、机电运输、矿井“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置生产技术、机电、通防、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及部门技术负责人,有冲击地压倾向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配置防冲击地压专业副总工程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

2、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门机构,各类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生产定员总数均不少于 5%。第 2 条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矿井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 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和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技术决策、指挥等职权;总 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安全 生产技术管理,及时排查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 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各安全技术管理部门要落实安全 技术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业务部门和生产区(队)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技 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规定,并根据现场安

3、全生产条 件的变化,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到 位。第 3 条强化安全技术管理决策机制。总工程师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和布置企业技术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1-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措施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 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提取使用方案等技术问题。煤矿的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省内矿井的采区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区域公司所属矿井和二级矿井所属三级矿井的采区设计由区域公司、二级矿井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其他二级矿井采区设计由本企业负责人审批, 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集团公司对各矿井采区设计编制、审批、备案、执

4、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采掘工作面设计由煤矿设计单位编制,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综采工作面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水害、冲击地压、火灾威胁严重的采掘工作面由矿主要负责人批准。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地质构造带、过顶板破碎带、过老窑、过老巷、缩(扩)面、工作面收尾、安装撤除等期间编制的专项安全措施,冲击地压矿井采掘工作面编制的防冲专项安全措施,针对矿井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提出的防治措施等,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第 4 条完善技术管理制度。矿井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定等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建立完善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主要

5、有:1、矿井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编制、审查、决策的技术管理制度;2、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制定、审批管理制度;3、生产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供排水系统、监测监控等系统设计、调整审批、备案的技术管理制度;4、矿井采掘工程、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等各专业的技术管理制度;5、矿井采掘工程、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冲击地压 防治等各专业作业规程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各种操作规程编制、审批、检查、考核、评优管理制度;6、 各专业技术管理事故追查分析、责任追究制度;7、各种资料存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8、矿井

6、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第 5 条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矿井要着眼于企业长远发展,制定企业安全技术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机制。继续完善激励考核办法,提高采矿、地质、机电等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的待遇,形成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使用人才的良性机制。第 6 条 加强安全技术人才队伍管理。要严格队伍管理,明确技术岗位职责,加强监督考核,落实技术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安全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和晋升管理体系,推进实施技术带头人制度,努力做到队伍稳定、结构合理、专业齐全、更替有序。第 7 条完善安全科技队伍培训和评价机制。高度重视安全科技队伍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围绕新技术、新装备、新

7、工艺开展技术规定和标准的培训。积极建立人才评价体系,推进实施技术带头人制度,建立健全竞争、创新机制,保护安全科技人员的技术创新权,提高优秀安全科技人员待遇, 调动安全科技人才的工作积极性。第 8 条 加大安全科技投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维简费用和科研费用的提取使用规定,重点用于研究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瓦斯、水、火、煤尘、地热、顶板、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要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积极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要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与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针对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进行研究攻关,全面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和安全保障程度。第 9 条 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矿

8、井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改造和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逐步优化开采工艺和设备配置,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进煤矿采掘机械化和现代化装备水平的提高。附件一:采区设计管理规定附件二: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规定附件三:掘进技术管理规定附件四:采煤技术管理规定附件五:沿空留巷管理规定附件六:井巷维修管理规定附件七:生产技术管理处罚规定附件八:生产矿井安全评价管理办法附件一采区设计管理规定采区设计的编制和实施是矿井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矿井经济效益,搞好安全,实现合理集中生产的基础。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采区设计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第一节采区设计编制一般规定第 1 条

9、煤矿开拓新采区,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采区设计, 集团公司省内矿井的采区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区域公司所属矿井和二级 矿井所属三级矿井的采区设计由区域公司、二级矿井审批,并报集团公司 审查备案。其他二级矿井采区设计由本企业负责人审批,报集团公司审查 备案。集团公司对各矿井采区设计编制、审批、备案、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和督查。集团公司对各矿井采区设计编制、审批、备案、执行情况进行抽 查和督查。采区设计方案应有 2 个以上方案进行经济技术比较,选择最优方案。第 2 条 一个采 (盘) 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个采煤工作面和个煤 (半煤岩) 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 (盘) 区内同一煤层

10、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 该采 (盘) 区最多只能布置个采煤工作面和个煤 (半煤岩) 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确定的煤柱。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确定的煤柱;严禁任意变更设计确定的工业场地、 矿界、 防水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严禁在高速铁路下开采安全煤柱;高瓦斯、 突出、 有容易自燃或者自燃煤层的矿井, 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第 3 条采区设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转型升级、安全发展; 坚持“无人则安”的先进理念,按照管理信息化、系统自动化、岗位无人化“三化”要求,实现减人、提效;坚持生产规模化

11、、技术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发展方向,体现工程技术综合应用与系统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减面、减设备;坚持“绿色发展”的要求,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 大力实施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巷道布置力求做到系统简单,体现合理集中生产,为矿井提速、提效、提质高产高效创造条件。第 4 条采区设计编制依据1、所有采区设计及设计变更的编制,都必须以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规范和国家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及上级和集团公司颁发的各种专业技术安全规定为依据;2、集团公司批准的“采区地质说明书”;3、“三下开采”、煤柱区开采等特殊开采设计和

12、论证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复;4、矿井设计文件,如矿井设计、矿井改扩建设计、水平设计或区域设计、前期相关设计等;5、矿总工程师根据本年度开拓方案和生产接续及集团公司批准的地质说明书下达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包括以下内容:采区开采范围、开采煤层数目;设计原则(包括巷道布置、采煤方法的选择、采用先进技术和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的主导意见);采区生产能力;主要生产系统;设计方案编制完成时间。6、设计人员通过调查研究掌握的设计所必需的原始资料以及“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等上级有关法规和规定。第 5 条采区设计编制程序1、矿总工程师根据年度开拓方案、生产接续及集团公司批准的地质说明

13、书下达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变更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2、矿设计部门或受委托单位按照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等上级有关规定、规范、文件政策要求, 编制采区设计;3、设计单位接到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于开工前两个月完成采区设计, 按照本规定第一条程序审批、备案;接到变更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于一周内完成变更。4、采区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审查, 按照本规定第一条程序审批、备案。第 6 条采区设计方案内容应包括采区设计说明书(包括特殊安全技 术措施)、采区设计图纸、主要机电设备及器材目录、采区设计经济效益 专篇四部分,并附采区地质报告、特殊开采设计及上级有关

14、部门的批复等附件。第 7 条采区设计技术人员的配置及素质要求1、为保证设计质量,要求各矿承担矿井采区设计的主要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煤炭事业,能安心从事煤炭技术工作。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熟悉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煤矿各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方法,熟悉本业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及技术标准。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及专业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本专业设计工作。具备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本专业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 3 年以上,有现场工作经验,能根据现场情况从技术上制定可行的方案、施工设计、作业规程或措施。2、矿井采区设计技术人员配置基本要求大、中型矿井配备符合设计

15、工作基本标准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中采矿、机电各 2 人,运输、通防、地质、通讯各 1 人;小型矿井配备不得少于 6人,其中采矿、机电、运输、通防、地质、通讯各 1 人。第二节采区设计说明书的编制基本内容第 8 条采区概况及地质特征采区概况1、采区位置及范围。采区位于井田的具体位置,上下水平标高,范围大小(走向及倾斜长度)、开采煤层数、煤层厚度、倾角等。2、详细描述与邻近采区及地面关系。相邻矿井、小煤窑开采、邻近采区、邻近煤层、历史遗留煤(岩)柱、主要井巷等相互之间的关系。采区和地面主要建筑、河流、池塘、塌陷区积水、村庄、铁路、桥梁等的关系,开采影响程度等。采区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1、地质构造。采区范围内主要断层的位置、产状、性质和落差,主要褶皱的形态、幅度、枢纽位置及其展布方向和长度,区内岩浆侵入体的类型和影响范围;对砾岩层、陷落柱、风氧化带、火成岩侵蚀、侏罗系及第三系红层侵蚀等情况加以描述。2、水文情况。内容包括:影响本区开采的含水层特征、充水条件, 隔水层的分布发育情况及变化规律,断层(含)导水性、地面水体、邻近老空积水及小煤窑开采情况,钻孔的封孔质量情况,采区涌水量预计等。煤层赋存条件及开采技术条件1、煤系地层的层序、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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