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漂印染生产基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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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慈溪市漂印染生产基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资 格 预 审 文 件 业 主:慈溪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备案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2009年7月目 录资格预审公告3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6一、总 则6二、资格预审申请6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7四、联合体7五、利益冲突8六、资格预审资料的提交8七、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8八、通知与确认8九、附 件9第二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12一、资格预审申请书15二、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16第三章 投资申请人资格预审评审标准26一、资格预审文件的初步评审标准26二、资格预审详细评审标准26投标申请人

2、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29慈溪市漂印染生产基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工程项目编号:_项目编号_1慈溪市漂印染生产基地是市重污染集中整治项目,规划进园企业37家,排放污水总规模5万吨/天。2007年2月由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投资建成一期3万吨/天处理规模的污水预处理厂, 2007年6月,又将3万m3/d印染废水预处理工程改建为二级处理,工艺处理后水质达GB4287-9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I级标准,应急时并可排海处置。目前基地大部分漂印染企业已进入并投产,每日排出废水量已经超出废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二期扩建工程势在必行,扩建工程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2

3、 经慈溪市政府同意慈溪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就本项目的二期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以确定本工程的合格的施工、设备供货与安装、工程调试和移交全过程项目建设总承包单位。3工程概况3.1工程位置本工程建设选址为原处理厂预留用地,位于慈溪市经济开发区(杭州湾新区)北侧,地块东临兴慈三路,北靠滨海五路,西面是隔堤,南临漂染北路,用地面积约合18亩。 3.2建设内容工程通过扩容建设,整合改造原有部分设施,充分利用原设施扩建,达到GB4287-9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I级标准后永久性排海,主要工艺同原二级改建工程。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1)、在印染废水处理厂内新建一座调节池,满足规模扩容后水量的合理

4、储存调节;2)、印染废水处理厂需新增5万m3/d规模的除毛设备和冷却设施。3)、新建2万吨/天主要处理工艺设施,包括高效吸附沉淀池、水解酸化及生化处理池、二沉池等建构筑物与设备、设施。4)、对印染废水处理厂的进水泵房、加药系统、污泥处理系统、电气自控系统、出水排放泵站等进行整合,选择适合工程要求的提升泵、加药料仓、脱水机等设备。3.3质量标准3.3.1施工与安装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等级及以上。3.3.2设备质量要求符合并达到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运行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有关规范。3.4工期要求建设总承包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含工程调试、移交。3.5工程投资本项目扩建工程直接工程投资

5、估算约5000万元。4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单位为潜在的投标人并可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总承包建设:(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2002年以来具有至少2个规模为2万立方米/天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建设(即同时包括全厂的施工、设备供货与安装、工程调试)业绩;(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应附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企业或不超过2家的独立法人联合体,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将联营体各成员的有

6、关数字加到一起来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上述4款所述的最低资格标准。然而,对于联营体牵头单位必须满足上述4款(1)关于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要求;如果不能满足这些要求,则该联营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须提交联营协议,且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5投标申请人只有通过了业主组织的资格预审后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作为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为本工程的建设提供必要的劳务、材料、机械、采购和服务。业主将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及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6、投标申请人可从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7 月 16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送至慈溪市公共

7、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业主将于09年 7 月 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始资格预审。8、请投标申请人按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并递交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有权对资格预审文件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11、非慈溪本地的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应自行负责外地进慈企业备案手续的办理(相关要求可向慈溪市联合审批中心窗口查询),自信息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办理,且必须在中标后15日内完

8、成,否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2、联系方式招 标 人:慈溪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地 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08#联 系 人:杨维电 话:057463035472、63035477 传真:057463035473招标代理: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联 系 人:费浙波电 话:057463989821、13968213452 传真:057463989820地 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 中心大厦11楼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电话:0574-63032250 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一、总 则1、鉴于慈溪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作为慈溪市漂印染生产基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

9、程总承包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条件。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3、关于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将在附件2中说明。4、投标申请人如涉及分包内容,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商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充分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二、资格预审申请5、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单位为潜在的投标人并可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总承包建设:(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2002年以来具有

10、至少2个规模为2万立方米/天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建设(即同时包括全厂的施工、设备供货与安装、工程调试)业绩;(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应附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企业或不超过2家的独立法人联合体,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将联营体各成员的有关数字加到一起来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上述5款所述的最低资格标准。然而,对于联营体牵头单位必须满足上述5款(1)关于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要求;如果不能满足

11、这些要求,则该联营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须提交联营协议,且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6、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及相关条件,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如实填写、提供,其中财务审计报告必须是原件。7、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资格预审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资料,在规定截止时间内提供的资料有效。8、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9、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没有签字或公章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10、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预

12、审,将依据投资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进行。11、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资项目。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所完成过的按总承包模式实施的同类型项目的业绩,包括项目数量和规模,以及投资申请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管理岗位人员的类似经验、投标申请人所具有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对投标申请人作出技术与管理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完成该投资项目。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

13、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时,才可能通过资格预审。14、必要时招标人将对满足资格预审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考察核实,在考察核实的基础上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四、联合体15、投资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应符合资格预审招标公告第4条的要求。16、资格预审合格后,联合体在组成等方面的任何变化,须在投标方案提交截止时间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招标人认为联合体的任何变化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变化将不被允许:16.1严重影响联合体的整体竞争实力的;16.2有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新成员的;16.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预审的合格标准的;16.4招标人认为将影响招标项目利益的其他情况。17、投标申

14、请人须以书面形式对上述招标人的要求作出相应的保证和理解。五、利益冲突18、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18.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理公司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8.2未曾与过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及协作关系;18.3与本项目招标人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六、资格预审资料的提交19、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资料应于09年 7 月 16 日上午:10:00前(北京时间)送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迟到的将被拒绝。20、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必须交验证书、资料的原件、2008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其中资格预审文件一正一副,原

15、件单独密封提交。21、资格预审资料不予退还(证书及相关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给予保密。七、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22、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八、通知与确认23、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24、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24.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24.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24.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25、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5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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