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9T009-2022阜新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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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93.010CCSP502109 阜新市地方标准DB 2109/T 0092023阜新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导则Fuxin Sponge City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Guidelines2023 - 3-17 发布2023- 4-17 实施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阜 新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布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规定35 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控制目标46 海绵城市相关设施计算77 规划指引118 设计指引149 常用设施设计指引17附录 A(资料性)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对应表24附录 C(资料性

2、) 阜新市多年平均逐月降水量及蒸发量26参考文献27附录 B(资料性) 阜新市土壤渗透系数25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 本文件由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段庆昌、王辉、陈千、张启明、范文涛、周美宏、巩燕、赵明月、董丽韬、朱益、闫浩、郭旭。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通过来电和来函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

3、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北新路119号,联系电话:0418-3308011。)阜新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导则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设计的术语定义、基本规定、控制目标、相关设施计算、规划指引、设计指引、常用设施设计指引。 本文件适用于阜新市中心城区内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中心城区外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4室外排水设

4、计标准最新版 GB 5034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1174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 51222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 CJJ/T 135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 CJJ/T 188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 190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JGJ 155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海绵城市 sponge city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3.2 低影响开发 low impact development指在城

5、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合理控制开发强度,通过生态化措施,尽可能维持城市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峰现时间与径流污染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3.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rainfall根据近期至少30年的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雨水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等方式,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不外排)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3.4 设计降雨量 design rainfall depth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用于确定海绵设施设计规模的

6、降雨量控制值,一般通过当地近期至少30年的日降雨资料统计数据获取,通常用日降雨量(mm)表示。 3.5 流量径流系数 discharge runoff coefficient形成高峰流量的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 3.6 雨量径流系数 volumetric runoff coefficient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 3.7 雨水调蓄 stormwater detention,retention and storage雨水存储和调节的统称。 3.8 雨水储存 stormwater storage采用具有一定容积的设施,对径流雨水进行滞留、集蓄,削减径流总量,以达到集蓄

7、利用、补充地下水或净化雨水等目的。 3.9 下垫面 underlying surface降雨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地面、水面等。 3.10 硬化地面 impervious pavement通过人工行为使自然地面硬化形成的不透水或弱透水地面。 3.11 面源污染 non-point sources pollution通过降雨和地表径流冲刷,将大气和地表中的污染物带入受纳水体,使受纳水体遭受污染现象。 3.12 初期雨水径流 first flush一场降雨初期产生的一定量的降雨径流。 3.13 土壤渗透系数 permeability coefficient of soil单位水力坡度下水的稳定渗

8、透速度。 3.14 透水路面 permeable pavement采用透水材料或透水结构铺设的具有一定下渗能力的路面。 3.15 绿色屋顶 green roof在建筑物屋顶铺设种植土层并栽种植物,收集利用雨水、减少雨水径流的源头减排设施,又称种植屋面或屋顶绿化。 3.16 下凹式绿地 sunken greenbelt低于周边汇水地面或道路,且可用于渗透、滞蓄和净化雨水径流的绿地。用于源头减排时,主要功能为径流污染控制,兼有削减峰值流量的作用;用于排涝除险时,主要功能为削减峰值流量。 3.17 生物滞留设施 bioretention facility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渗滤、净化径流

9、雨水的设施。 3.18 植草沟 grass swale用来收集、输送、削减和净化雨水径流的表面覆盖植被的明渠。 3.19 人工湿地 constructed wetland通过模拟天然湿地的结构,以雨水沉淀、过滤、净化和调蓄以及生态景观功能为主,人为建造的由饱和基质、挺水和沉水植被、动物和水体组成的复合体。 3.20 渗透井 infiltration well具有一定储存容积和过滤截污功能,将径流渗透至地下的成品装置。 3.21 渗透池(塘) infiltration pond指雨水通过侧壁和池(塘)底进行入渗的滞留水池(塘)。 3.22 渗透管渠 infiltration trench具有渗透

10、和转输功能的雨水管或渠。 3.23 年径流污染削减率 annual runoff pollution removal rate雨水经过预处理措施和低影响开发设施物理沉淀、生物净化等作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径流污染物总量占全年雨水径流污染物总量的比例。 4 基本规定4.1 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应贯彻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理念,注重对河渠、湖泊、湿地、坑塘等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恢复和修复。 4.2 海绵城市建设应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措施,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3 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应以低影响开发为

11、基础,以水系综合治理和内涝防治为主线,兼顾涵养地下水源、雨水综合利用等多方面需求,开展相关设计工作。 4.4 按照低影响开发要求进行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均应编制海绵城市规划专篇,并应采用数字化模型进行评估、校核。海绵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4.5 各类建设项目低影响开发应当体现阜新市的地域特点,遵守经济性、实用性原则,采用本地化的参数进行设计,并优化设计方案。 4.6 各类海绵工程措施之间应有效协同,尽可能多预留城市绿地空间,增加可渗透地面,蓄积雨水宜就地回用;各类工程设施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注重其景观效果。 4.7 各类海绵设施应与雨水外排设施及

12、市政排水系统合理衔接,不应降低市政雨水排放系统的设计标准。 4.8 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应与项目总平面、竖向、园林、建筑、给排水、结构、道路、经济等相关专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4.9 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过程中应注意对公共厕所、垃圾堆场、医院、油库、加油站、污水处理厂及工业污染场地等面源污染特殊地块的专门控制,避免特殊污染源对地下水、周边水体造成污染。 5 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控制目标5.1 一般规定5.1.1 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控制目标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内涝防治目标、峰值流量控制目标、径流污染控制目标等,其中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为核心控制指标。 5.1.2 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宜

13、开展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等方面的专题研究,提出合理的目标取值。 5.2 控制目标5.2.1 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阜新市中心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0,具体指标应符合表1。 5.2.2 城市暴雨内涝防治目标阜新市内涝防治标准应为50年一遇。通过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发生50年一遇降雨时,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0.15m,积水时间不超过2小时。 5.2.3 峰值径流控制目标采用海绵设施控制径流峰值流量,新建地区流量径流系数不应超过0.5;旧城改造后流量径流系数不超过改造前,三环内平均径流系数控制在0.50.6。流量径流系数高于0.7的新开发地块,

14、应采取渗透、调蓄等措施。 5.2.4 径流污染削减目标径流污染削减率(以悬浮物SS计)不低于50。 5.2.5 地表水环境质量控制目标海绵城市建设区的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辽宁省河流水质限期达标实施方案的要求,且优于海绵城市建设前的水质。 表1 阜新市中心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类 新建项目指标 扩建、整体改建项目指标 建筑与小区 不低于85 不低于70 城市道路 不低于70 不低于60 城市绿地与广场 不低于90 不低于85 注1:阜新市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24小时设计降雨量的对应关系见附录A。 注2:局部改建项目应根据项目改建情况确定适宜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5.2.6 生态岸线控制目标河流、湖泊及灌渠等水系岸线达到蓝线控制要求,开发建设后的水域面积不应小于开发前,已破坏的水系应逐步恢复其生态功能。 5.2.7 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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