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476484932 上传时间:2022-10-20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1.8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o 一四年各村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xx 乡人民政府二 o 一四年各村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为切实保护耕地,落实基本国策,根据本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二o 一四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结合本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一、乡政府责任目标( 一 )科学合理编制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确定本乡的耕地保护目标。( 二 )定期对本辖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提出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和管理的指导性意见。( 三 )将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基本农田建设规划,向广大农民提供先

2、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提供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各种条件。(四)建立健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档案,搞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动态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基本农田的动态变化趋势。( 五 )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原则上要利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庄、集镇内的空闲地,不占用耕地。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新农村建设和旧村庄拆迁安置等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履行占补平衡义务,严格审批和控制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六 )对村级反映非法占用耕地案件的报告,从接到之日起3 日内安排国土所查处。二、村委会责任目标( 一 )监督村民依照承包合同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保护耕地;( 二 )制止村民损害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 三 )依法

3、维护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四)尊重村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村民符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五)执行乡人民政府科学合理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村民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服务。(六)搞好农田保护区的动态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基本农田保护变化趋势。( 七 )发现非法占用耕地的,3 日内报告镇人民政府。三、考评办法(一)上述各项目标完成情况,以年终统计结果为准,要求如实上报,不得漏报、虚报、瞒报。(二)次年初,由乡政府组织考核小组,对各村上报情况签订目标责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具体考评办法另行制定。四、奖惩规定(一)全面完成上述各项责任目标的,定为耕地保护先进村

4、,由乡政府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二)完不成上述责任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完不成任务或当年违法用地严重的,将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15 号令)的规定,对村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 )因对乡政府责任目标执行不力,影响本乡耕地保护工作的,乡长和分管副乡长承担领导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国土资源所各执一份。乡长:(签名) 村主任(签名)二 0 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二0 一四年二月二十日【篇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年度为认真贯彻落实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根据中

5、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和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的基本保护责任书的要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规定” ,人民政府与签订本责任状。各县(市)区(局)、乡镇、农林场、村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当地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一、各级政府或组织应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保证完成以下五项工作目标:(一)耕地保有量:本年末,耕地面积不少于公顷。同时建立

6、健全耕地保护制度。(二)基本农田保护:本年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 公顷。建立并保管好基本农田标识,并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图上、落实到村组、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农户,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五不准 ”规定。(三)严格实行用途管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四)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实施:切实落实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工作,按规定及时足额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费用,做好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五)补充耕地:经依法批准的各类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或基本农

7、田后,应按规定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补划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二、各乡镇、农林场、村对以下事项实行监督检查,如有违反,应当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破坏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和设施。禁止闲置、荒芜耕地,承包者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终止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 “以租代征 ”方式和

8、以 “休闲农业 ”等名使用农民集体所有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三、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施用有机肥料,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四、本责任状年度执行日期为当年 1 月 1 日至当年 12 月 31 日。 五、本责任书执行、保护目标不受领导变更,选举换届的影响,责任人变动时必须做好交接工作。本责任状一式三份,签订责任状双方和所辖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各执一份。人民政府(章)(乡镇、农林场、村)(章)负责人: 负责人:年月日【篇三:某县 2014 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乡(镇) 2014 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为切实保护耕地,确保实现市确定的我县耕地保护目标,县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各乡镇耕地保

9、护目标责任制。一、目标任务1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县安排指标以内,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供地政策和项目用地定额及土地投资强度控制指标。2 、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不少于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公顷。3 、加强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实现耕地占补平衡。4 、切实做好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标识标牌的设立、更新、管护工作。5 、加大耕地保护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案件。6 、加大耕地保护投入,确保耕地保护经费专款专用。7 、切实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8 、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探索耕地保护新机制,不断提高耕地保护水平。二、考核与奖惩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且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并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土地整理项目时给予倾斜;对土地管理程序混乱、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乡镇,通报全县,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土地整理项目,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按程序依法依纪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县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