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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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724-1804C23N2284) 招 标 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7月 1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21.总则42.投标须知53.招标文件74.投标文件的编制75.投标文件的递交与退还106.投标保证金127.纪律138.开标与评标139.授予合同1510. 投标费用15第四章 评标办法1081概述1082评标工作原则和依据1083. 评标委员会1084评标办法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办法1085评标计分原则1096评标程序1107评标因素1128评审价格的计算原则112

2、第五章 附件118附件一:投标书(格式)118附件二:保证金声明函119附件三:授权书(格式)122附件四:履约款银行保函123附件五:预付款银行保函124附件六:投标报价汇总表125附件七:工程报价明细表126附件八:差异表格式134附件九:业绩表格式136附件十: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137 1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前附表工程名称: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工程栏号项目编制内容1工程说明工程名称: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术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西基工业区工程性质:技术改造2招标范围本工程规划拟建设一座

3、干化污泥卸料和储料一体化建筑,接收储存干化后污泥并输送至电厂燃料输送系统,送至原煤斗进入锅炉焚烧。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整个污泥掺烧系统及水、汽、电、气等接口在内的设计、采购、供货、运输、施工安装、工序验收、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培训、考核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消防报验由电厂负责,总包方负责配合招标方进行建筑物报建、施工许可证办理及消防报验,并提供所需资料。投标方应对提供系统的完整性和功能正确性负全部责任。3招 标时 间安 排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 月 日9:00起,发售时间不少于5天。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8年 月 日上午 : 分(北京时间)4投标货币人民币(RMB) 评标办法综

4、合评分5投 标有 效 期投标截止日期后180天6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7投 标保 证 金人民币30万元 (缴纳方式详见本章第6条)标书价格1000元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会议室见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9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0投标文件份 数正本1份;副本7份,电子版(U盘)一式一份,报价单独密封提交。11供货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12履约保函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部分;13招标方招标方为本次招标的需方(又称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成招 标 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6-6M层联

5、系 人:陈希彦(技术)、张仕元(商务)电 话:020-82099612(技术)、020-82098290(商务)邮 政 编码: 510730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网 址:联 系 人:梁先生()电 话:020-37860632传 真:020-8767 32861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1500万,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为无效投标。1.总则1.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1“需方”指本次招标的设备使用单位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1.1.2“招标代理机构”指受需方委托,在招标过程中负

6、有相应责任的单位,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1.3“投标单位”指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本次招标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1.1.4“预中标单位”指经过评标而选定的进行合同谈判的投标单位;1.1.5“中标单位”指其投标被招标单位接受并与需方签订承包合同的投标单位,即供方;1.1.6“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1.1.7“投标文件”指投标单位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1.1.8“书面文件”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或签名的文件;1.1.9“招标领导小组”指由招标单位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而组建的机

7、构,负责领导招标工作;1.1.10“招标工作小组”指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招标工作的组织。1.1.11 年、月、日:是指公历年、月、日。1.2工程概况1.2.1详见技术条件书。1.2.2鉴于本项目的特点,参加投标单位可在适当时候,到工程地点作现场查看,需方将提供方便,但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1.2.3交通运输适应公路的货物运输。1.3招标说明1.3.1招标项目:本次招标项目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详见本招标文件的相关章节)。1.3.2招标方式:采用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工作按国家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进行。1.3.3投标单位应仔

8、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并认真、全面阅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投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需方有权拒绝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1.3.4本招标文件列出的承包范围,只是为了使投标单位能够利用需方现有的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单位应谨慎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进行报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投标单位自担。投标单位应根据投标的各工程项目、数量、价格按规定填入工程量清单中。1.3.5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发布招

9、标公告、发售标书、标书送达、开标、澄清、评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含预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2.投标须知2.1合格的投标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质量控制、施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3)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自2013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2台以上300MW及以上机组燃料输送系统或者污泥掺烧

10、项目成功应用的总承包或设计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含首页、范围页、签章页);(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应良好,在业内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6)2018年6月30日前三年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是由2家及以上公司组成的一个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同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合作意向书。2.2项目简况2.2.1项目名称: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术改造工程2.2.2工程内容:详见技术条件书。2.2.

11、3发包人: 项目法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基路8 号2.2.4招标机构:代理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网 址:联系人:梁先生()电 话:020-37860632传 真:020-8767 32862.2.5招标答疑:招标单位: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6-6M层联 系 人:陈希彦(技术)、张仕元(商务)电 话:020-82099612(技术)、020-82098290(商务)邮政编码: 510730 代理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 系 人:梁先生()电 话:0

12、20-378606322.2.6合同名称: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术改造工程2.2.7资金来源该项目是技改项目,资金已到位。2.3投标文件的响应2.3.1报价响应性: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六、附件七的格式进行报价。2.3.2技术响应性: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格式进行填写;如有补充,则需详细说明。2.4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2.4.1 要求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考察。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2.4.2投标单位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13、2.4.3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单位能够利用本工程项目现有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2.4.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自理。3.招标文件3.1招标文件的组成3.1.1本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评标办法、附件(规范投标表格)、技术条件书。3.1.2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发布的书面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时间的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投标单位如发现招标文件有差异或对其内容有疑问或理解不清之处(含

14、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5天以前,应以书面文件的方式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释,递交书面澄清函的同时提供电子版至:。招标代理机构将澄清和解释以书面文件方式答复,并将答复送交所有投标单位。3.3招标文件的修改3.3.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3.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单位收到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文件的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经收到补充通知。4.投标文件的编制4.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安健环标书、投标报价书、投标保证金。4.1.1商务标书: 4.1.1.1商务差异表(具体的填写格式和要求见附件); 4.1.1.2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具体的填写格式和要求见附件二,要求单独密封); 4.1.1.3投标书(具体的填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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