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工作总结(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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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规划工作总结 城市规划工作总结2007-02-06 09:56:53创新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协调发展我县城市规划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对接长珠闽、融入经济圈,加速工业化、建设新我县”发展战略和融入赣州一小时经济圈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务实创新,较好地发挥了城市规划的综合调控和“龙头”作用。尤其是跨入新世纪以来,我县城市规划工作通过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凸现规划职能,狠抓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城市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城市品位有效提升,城市

2、功能日臻完善,城市整体和长远利益得到较好实现,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城市建设和县域经济的发展。一、强化领导,提升规划管理职能1、成立我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为适应新时期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了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由县委书记担任顾问,县长任主任,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公务员、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制定了科学、严密的工作规程,对重要规划成果、重大建设项目、主要地段城市设计等进行审查,协调解决城市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维护城市规划的正常实施,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2、倾

3、斜政策,保障经费。为提高规划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在财政资金紧缺的情况下,我县投入26万多元,配置了电脑、绘图仪、晒图机、复印机、扫描仪、全站仪等一系列现代化设备,淘汰了陈旧落后的规划管理技术手段,初步实现了规划工作办公自动化。同时积极夯实城市规划基础工作,在数字地形图测量、总规修编、控制性详规编制、城市设计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落实经费,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科学规划,发挥城市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为改善我县城市规划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的局面,我局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从完善规划的各项基础工作入手,以深化规划编制为重点,以提升品位为目标,狠抓县城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1、完善地形基础资

4、料,为规划编制提供依据。近几年来,我县委托高资质的测绘队伍,完成贡江新区3km2,古田区6km2,楂林工业园及水南区15km2,县城西区3km2,以及老城区3km2,合计30km2数字化地形测绘工作,为县城规划和各项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资料。2、深化规划编制,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实施我县城市“东西延伸、南北扩张”的发展战略,加快城市化进程,根据城市规划法有关规定和县城总体规划要求以及县城近期重点发展方向,近年来,先后完成了贡江新区、楂林工业园、古田区1360公顷的控规编制,控制性详规覆盖面占二轮总规规划控制区面积的65%以上,县城中心区及城区重要建设地段的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了100%,

5、为我县城区近期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安排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3、注重环境设计,彰显城市特色。为体现城市的地方特色,营造良好的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位,近几年来,我们注重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上下功夫,对城市重点建设区域、重点地段和主要城市道路,未完成修建性详规或城市设计的,不立项不审批。先后完成了长征广场、长征公园、宝塔公园、站前广场、贡江两岸等重点区域130公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了红军大道、于山大道、渡江大道等长的道路景观规划;完成了县城北、西、南三大城市出入口180公顷的城市设计方案。并严格按照详规进行建设,规划意图得到较好实现,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4、立足长远,搞好城市总体

6、规划修编。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我县委托高资质的规划设计队伍,组织开展了我县第三轮总规修编工作。总规修编期间,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先后召开了四次总规方案征求意见会。经过一年多来的努力,去年下半年,总规修编成果按照法定程序通过了省市专家组评审、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完成了向社会公示。今年一季度将完成我县第三轮总规修编的上报审批工作。三、注重宣传,增强全民规划意识。城市规划的制定与实施需要得到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我们以强化宣传为突破口,全面提高全民的规划意识和法律意识。每年在城市规划法颁布实

7、施纪念日前后,都要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宣传周、月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宣传材料等各种方式,对城市规划法规作广泛宣传。其次是将各类城市规划成果公布于众,增强规划的透明度。三是组织各种形式的专家座谈会、规划报告说明会。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增强了全体市民的“城市主人翁”荣誉感,激发了干部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城市规划实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得到解放,观念得到更新,规划意识、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全县上、下形成了领导带头执行规划、群众自觉遵守规划的良好氛围,为我县城市规划的正常实施与管理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四、创新机制,狠抓城市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系统性、实

8、践性、科学性很强的技术行政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为提高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水平,几年来,我们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探索,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机制,体现了城市规划管理六项原则,使城市规划意图得到了较好实现,保障了县城各项建设的有序和合理发展。1、完善配套法规体系,为规划管理提供法律武器,体现法制化原则。为规范我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依照城市规划法和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我县城市管理实施细则、城建二十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地方规章。实行了土地市场一级垄断、二级放开、三级搞活政策,坚决停止了个人建房

9、、零星插建和改造项目的审批。对一切违背城市规划和有关城市规划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2、积极推行规划审批公示制,增强规划透明度,体现公开化原则。为增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实施“阳光”规划,提高市民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积极推行了规划审批公示制度。成立了规划行政服务中心,做到规划报建、审批公开化、规范化。按照规定和要求,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规、城市设计以及重要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等规划方案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展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地点悬挂规划批准内容公布牌,接受社会监督,确保

10、规划和公众利益的实现。3、建立规范程序,确保项目审批的严密性、科学性,体现程序化原则。(1)把好重大项目的规划选址关。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对拟报审建设项目,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踏看和分析,并对项目的定点、用地范围、规划布局提出具体要求,经集体讨论后,按审批权限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作为设计任务书报批的法定附件。通过严格把好项目的规划选址关,从源头上堵住了影响城市规划、破坏城市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2)把好规划设计条件关,落实规划强制性内容。为规范开发建设行为,维护城市整体和公众利益,我们从把好建设用地项目的规划设计关入手,贯彻落实国家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划区内所有土地在

11、招、拍、挂前,必须取得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作为土地出让的法定附件,否则土地出让合同无效。土地出让后,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否则不予审批。几年来,在与国土、房产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下,我县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由于采用了科学、严密的审批和运作程序,杜绝了土地的私下交易,规范了土地使用者的开发行为,实现了城市土地的最佳配置和城市功能、环境的优化,取得了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三统一。(3)把好工程设计报建关,营造良好城市空间环境。为了将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有机地统一起来,使建筑设计为创造良好的城市空间环境服务,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风貌,提高城市品位。对已取得建设

12、用地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在建设工程报建时,我们都要求建设单位(个人)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报送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经规划部门初审后报县领导审定。城市重要地段的建设项目、规模在20亩以上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提交县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查,规划设计方案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通过把好工程设计报建关,创造了我县城市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建筑外观形象,提升了城市建设品位。4、理顺关系,强化配合,体现协调性原则。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系统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管理的目标任务才能顺利实现。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有

13、序,严格执行“一书两证”这一城市规划法的核心制度,做到未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改部门不予审批设计任务书;未取得规划设计条件,土地交易中心不予招、拍、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土地批准手续;未取得建设项目验收合格证,房产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否则按违法建设论处,除处罚当事人外,还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几年来,因部门配合有力,协调一致,“一书两证”发放率达到100%,有效堵住了规划管理的漏洞,维护了“一书两证”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5、依法实施监督,强化批后管理,体现监督检查的原则。为确保规划意图和规划批准文件的贯彻落实,我们重点加强了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在规划监察管理

14、方式上,实行了责任分片、项目到人、责任到人和规划监察责任追究制。项目开工从放线定位开始,即纳入跟踪监督管理。工程竣工后,由规划部门组织建设、国土、房产等部门联合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开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不合格者,下发整改通知单,直至整改到位。通过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监督和管理,确保了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划和规划批准文件要求实施到位。从严执法,加大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为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县加大了对违法(章)建设的查处力度。自2002年以来,共查处违法(章)建设319起,建设面积45550m2。处罚106起;强行拆除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设19起,面积2430m2;

15、下达责令整改的建设项目194起。通过坚决有力的查处,打击了违法建设者,教育了干部群众,从而保障了县城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建章立制,依法行政。在规划管理上,我们制订了专门的作业制度,建立了规划报建窗口制度、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和建筑方案审查制度、规划监察制度、岗位责任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制等,明确了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和目标要求。完善了一整套执法文书,公开了岗位监督栏。在执行公务中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使执法过程做到公开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划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不断提高城市规划管理

16、效能。6、寓管理于服务中,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城市是人们赖以生存和生活的场所,城市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质量水平。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坚持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坚决制止污染和破坏城市生态环境的项目建设,注意引导和加强公益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各项建设注重人的尺度和视觉效果,既满足人们物质上的需要,又尽可能得到精神上美的享受。同时在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城市规划更能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认真对待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贯穿于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始终,切实保障公众利益和城市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实现,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我们虽然在城市规划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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