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婚姻观念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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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国初年婚姻观念的变革【摘?要】近代中国社会,由于受到西方思想文化的影响,传统的婚姻观念受到了冲击,人们开始追求婚姻自由,择偶标准和贞节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的婚姻是为满足家庭和宗族传宗接代的需要而存在的,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因此,婚姻完全由家长包办,青年男女只是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结成婚姻。如果婚姻不幸福,只有寄予来生,为了维系家族,必须牺牲自我,传统的家族制度牢牢的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及行为。而在近代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变迁的大背景下,华北地区人们的思想逐步摆脱礼教桎梏而追求精神自由,婚姻观念开始了由传统向近代的嬗变,恋爱自由、婚姻自主日益成为大多数人的目标。一、对婚姻自由的认识随着

2、西俗东渐,传统婚姻观念受到了来自西方近代文明婚姻观念的冲击。恋爱自由、婚姻自主成为广大知识青年的要求,他们对婚姻自由的理解也愈来愈深刻。婚姻自由是已成年的青年男女对于自己的婚姻有完全自由选择的权利。婚姻是严肃专注的,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如果情爱转移,婚姻就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当时他们理解的婚姻自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恋爱自由。恋爱是男女结婚的中心要素,必定先有恋爱,方可结为夫妇,必定彼此永久恋爱,方可为永久的夫妇。(2)婚姻自主。婚姻主体对主婚权的把握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关键。婚姻要完全凭着男女两人自由的意志,互相结合。(3)离婚自由。在现社会内,自由结婚与自由离婚一样很重要。如果不同时鼓

3、吹自由离婚,那就这自由也成了锁镣,因此,自由结婚与自由离婚并行齐进。(4)再嫁自由。寡妇再嫁问题被提上日程,当时的先进分子认为再嫁完全是一个个人问题,要按本人的意愿去办,万不能褒奖条例,为了贞节牌坊,而断了再嫁的念头。由此可见,近代的婚姻观念强调婚姻的缔结是当事人应该拥有的权利,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夫妇双方应在自由同意基础上结合。当然,当时这些青年的婚恋观念不可避免有偏激之处,未必成熟和完全正确,但这毕竟是一代人的呼声,代表了一个时代的进步。二、择偶标准在古代,青年男女婚嫁时一味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选择配偶时,无论贫富,大都重门第、轻聘财和妆奁。而在近代,随着人们婚恋观念的更新,一些城镇特

4、别是大城市的青年选择配偶的标准发生了很大转变。在过去,女子如果不缠足就会嫁不出去,脚小的女子才受欢迎,但是进入民国以来,许多人的这种择偶观念发生了变化,一些男子开始反对与缠足的女子结为婚姻。对于自己将来和谁成立家庭,青年们也有了和传统观念不同的要求。一位名叫韦瑞墀的观点颇具代表性。他认为,男子择偶应有以下原则:1、不要奢华的女子-敷粉涂脂、奇装异服的女子。2、不要傲慢的女子-举止轻浮、目空一切的女子。3、不要懒惰的女子-呼佣唤婢、不惯劳作的女子。4、不要富贵的女子-可共荣华、能共患难的女子。而女子择偶的原则如下:1、不要白面书生-身体衰弱、恶劳好逸的男子。2、不要轻浮少年-做事浮泛、挥霍金钱的

5、男子。3、不要嚣张男子-嚣张夸口、终必失败的男子。4、不要好色之徒-水性杨花、爱情不专的男子。一位叫瓞生的作者认为女子择偶应有下列标准:1、配偶自身的条件。(1)身体方面的条件。第一要有健康的状态。第二要有优秀的体格,一般以体格适中最为理想。另外要力求血统的纯正,不能有遗传性或传染性疾病。(2)精神方面的要求。第一要有坚强的意志和热烈的心肠。第二要有固定的常识,此处的常识指普通的生活知识和对于日常普通事物的判断力。第三要品行端正并富有同情心。第四要有相当的学识才干。第五要有生活的能力。最后要有正当的嗜好。2、周围的情状。(1)所受的教育怎样,择偶时须先将其所受的学校与家庭教育调查一番。(2)所

6、结交的朋友怎样。(3)所司的职业怎样,职业正不正当。一种新的择偶标准的出现,标志着人们逐渐从思想上认可这种新的婚姻模式,新式的婚姻习俗渐趋形成。三、贞节观念从一而终、贞女不事二夫是华北地区的妇女自古以来信守的贞节观念。但近代以来,随着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潮的传入,人们开始了对传统贞节问题的思考。特别进入民国后,一些新思潮的领导者们更是提倡更新贞节观念。贞烈与孝一样,是封建礼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国初年的复古大合唱中,虽然一些封建的卫道士们提倡贞节、表彰节烈,也曾鼓噪一时,但是先进人士针锋相对,发出了反对封建贞操观、节烈观的呼声,认为贞操应是男女相持的一种态度,乃是双方交互的道德,不是偏于女子一方

7、面的。1918年,新青年展开了关于贞操问题的讨论。周作人翻译了贞操论,胡适连续发表了贞操问题、论贞操问题、论女子为强暴所污等文章,对封建贞节观进行严肃尖锐的批判,鲁迅在我之节烈观中,也猛烈抨击了所谓节烈的旧道德。他们对旧贞节的批判,主要集中在反对片面的贞操观念上。这种看法在先进知识分子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于是有人指出,男女是站在同等地位的,既然提倡贞女、烈女、节女、烈妇,就应该提倡贞男、烈男、节夫、烈夫。如果是女子独有的贞操,而不是男女共同遵守的贞操,就是片面的贞操,不是完全的贞操。在批判片面贞操观念的同时,还有一些人揭露了男子利用旧贞操制度压迫女子的实质,指出如果不能使男女每个人都能重视贞操

8、,女子永远不能实现解放。男子压迫女子的手段,就是用贞节纲常名教几个字样成了一条绳索,把女子紧紧的缚牢了,随后,他指出这条绳索不应是专门为女子设置的,而是要束缚应该男女共同束缚,要解放应该男女共同解放。在这些新的贞操观的影响下,一些知识女性的贞操观念发生了变化,如当时的妇女团体提出取缔奖励虚伪的贞操的典仪,提倡社会对于再婚妇女与处女一律待遇,予受婚姻痛苦的女子以离婚绝对的自由。随着对旧贞操观念的深入批判,社会上封建的等级伦理观念,也不再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人们好褒奖之虚名,而自戕其生命者,迥不及清代之众多。开明民众已经认识到贞节观的残酷,开始抛弃旧贞节观,不再以一女不事二夫、从一而终、饿死事小,

9、失节事大、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等传统贞操观来限制女性的婚姻,开始正视再嫁和再婚,以往再嫁为耻的观点开始转变,以至后来出现了主动提出离婚的妇女,这更是对传统贞节观念的公然蔑视和大胆反叛。这一切都在充分说明,近代妇女的贞节观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贞节观念上的新变化,并不能消除长期以来存在的传统观念。在近代华北地区妇女贞节观念日益转化的同时,还潜伏着一种以功利为目的的盲从心态,贞节牌坊依然为一些人所推崇,但是这种盲从心态毕竟不占人们观念的主导地位,其影响力也日益缩小,新的贞节观念在人们的思想中日益巩固。由此可见,人们开始摒弃旧有的道德观念,起而代兴的是自由、平等、博爱思想,对婚姻的认识呈现出一种进步的发展趋势,新的婚姻观念渐入人心,婚姻自由成为了知识青年的呼声,使人们在对婚姻的认识上有了较大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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