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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营中小型加油站安全奖惩与事故管理制度民营中小型加油站安全奖惩与事故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公司领导及各部室负责人组成安全奖惩考评小组,对加油站各岗位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各岗位员工进行抽查和定期检查,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在年度考评中作为依据之一。对于有“三违”现象的职工,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处分、经济处罚、调离岗位直至辞退。每月由小组成员对加油站全面检查并进行考评。职工避免重大事故或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时,应受到奖励,成绩突出者上报公司,给予适当物资奖励。对于工作失职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因失职造成重大事故或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管理制度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
2、本单位主管负责人或领导,及时采取相关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势态发展,并按规定报告、登记,逐级上报主管负责部门。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凡属二级及以上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和造成的后果,初步分析p p ,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电报或传真的方式上报公司储运安全部.公司报山东销售分公司,涉及到人员伤亡及重大事故应立即按事故性质,相应报告当地的有关主管部门。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和涉及死亡的一级事故,由公司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单位负责人,在对事故原因基本调查清楚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尽快到山东销售分公司汇报,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按要求格式逐级上报.公司各单位每月20日前将上月事故报公司储运安全部。第 页 共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