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本体论的易学阐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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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哲学本体论的易学阐释(一)中国传统哲学与易学有着不解之缘。尤自魏以降,历史上别开一代风气,另创一家之言的一流哲学家,多借周易经传思想资料以阐人伦,说物理,证心性,论道体,试图建构其体用不二,真善合一的形上学体系。王弼之注周易 ,程颐之作易传,张载之撰易说,朱熹之论 “易纲领 ”,王夫之之着周易外传、周易内传等,皆其显而卓者。就中国传统哲学的本体论理论而言, 无论是其理论形态的形成与发展,还是其抽象思辩内容的表达与阐释,都极其得力于周易卦爻符号系统和易学自身所特有的一套概念、范畴和命题系统。通过易学形式来阐释哲学义理,建构本体论体系,是中国传统哲学民族特色的突出标志,也是中国民族长期理论思维

2、积淀下来的重要成果。本文尝试从本体论的易学阐释这一角度,粗略地探讨中国传统哲学与易学的密切依存关系,非敢示人,但为求教。一“易学 ”属于传统经学的一部分,通常是指以周易为对象来 “解经释义”而形成的一门学问。历史上易学分象数派和义理派两大系统。通过解释周易经传阐发哲学本体论思想,主要是由义理派来完成的。最先将周易经传的解释与哲学本体论的阐发结合起来的,是曹魏时期的著名易学哲学家王弼。王弼是魏晋玄学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也是易学义理派的重要代表。黄宗羲象数论序曾评论其易学说: “有魏王辅嗣出而注易 ,得意忘象,得象忘言,日时岁月,五气相推,悉皆摈落,多所不关,庶几潦水尽寒潭清矣。 ”王弼一改汉易卦气

3、说中宇宙生成论传统思维模式,援老庄以解易 ,倡得意忘象之玄风,把对有关宇宙论问题的研究直接引向了本体论形态的探讨,在特定的易学形式下阐发了 “以无为本 ”的玄学本体论。王弼哲学的终极理论关切,是探寻一个 “能为品物之宗主,苞通天地,靡使不经 ”(老子指略 )的宇宙本体。 在他看来,由于形必有所不兼,名必有所不尽, 所以堪为宇宙本体的, 应是一种 “无形无名 ”、即无任何条件性和局限性但又真有逻辑可推性的绝对。针对汉代哲学的经验主义思维倾向,他认为要消除其“各申其说,人美其乱 (疑为 “辞”之误 ) ”的诞昧局面,必须抛弃 “察近而不及流统之原 ”的感觉主义思想方法, 而提倡一种以远证始、以幽叙

4、本的理性主义的抽象思维。他说: “夫欲定物之本者,则虽近而必自远以证其始,夫欲明物之所由者,则虽显而必自幽以叙其本 ”。 (同上 )物之近而显者,必有其远而幽者为其本由。这就需要借助理性思维,通过逻辑演绎和抽象,以达到对于本体的认识和把握。沿此一路,王弼以解易为径,主要从两个方面阐释了其玄学本体论思想。(一 )象、意之辩王弼周易略例之明象章,专门就言、象、意三者关系展开讨论,此章内容,从筮法上讲,主要是论述周易言、象、意即卦爻辞、卦爻象和卦爻义三者的关系问题,从哲学上讲,则涉及到本体论、方法论的问题,即从象、意关系的角度提出了本体与现象的关系以及如何认知、把握本体的问题。概括起来,王弼象意之辩

5、内容有四; (1)象生于意。王弼解易,以取义为主,于汉易象数之学尽力排斥。所谓 “象生于意 ”,与其取义说是完全一致的。他在周易注中解释干文言时说:“夫易者象也,象之所生,生于义也。有斯义然后明之以其物。 ”义、意互训,亦强调意为象本,象由意生。意或义,乃可脱离象而独立自存的抽象实体。此一结论,为其“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的,玄学本体论直接提供了理论基础。 (2)意以象尽,寻象观意。意虽可离开象而独立存在,但“象者所以存意 ”,“尽意莫若象 ”,抽象的意又需借助于具体的象而体现和表达。所以若欲把握和体认意, 又必须 “寻象以观意 ”,以象为工具和手段。其所谓 “无不可以无

6、明,必因于有,故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韩康伯系辞注引),理正与此同。 意在忘象。象生亍意是前提,寻象观意则是方法或手段,得意忘象才是根本目的。象与意本质上是对立的。若执着于象,就不可能真正把握到意。只有在体认把握到意之后复将得意之具抛弃,才不会为其所累,而真正得到意,从而达到终极本质的认识。此即所谓 “执之者则失其原 ”,“不以执为制,则不失其原矣 ”(老子指略 )。(4)触类可为其象, 合义可为其征, “触类 ”、“合义”亦即 “得意 ”之别一说法。盖谓由具体而进到了抽象,由个别而达到了一般。王弼认为,只要掌握了事物的义类, 就能判识其杂多的征象,只要抓住了事物的一般,也就能统御

7、其具体的殊相。由此他要求,不但要忘象以得意,而且还要据意以御象,换言之,也就是举本以统末。他指出,汉易象数之学之所以“案文责卦 ”而“伪说滋漫 ”,正因其 “存象忘意 ”而 “失其原 ”(周易略例明象 ),未能抓住一般义类并据以御象之故。(二 )一多、有无之辩与上述象意之辩理路相一致, 王弼还在易学形式下从一多、有无等角度对其玄学本体论作了阐释。 其最突出者,当属对 “大衍义 ”的解释,其次则为其一爻为主、以一统众的易学观。王弼吸收并发挥彖传解经的爻位说,明确提出 “一爻为主 ”的解易思想。一爻为主是王弼解易的重要体例之一,也是他从一多关系上阐发其以一统众玄学本体论的重要易学手段。其周易略例

8、明象云: “夫彖者何也 ?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者也。 ”又略例下亦云: “凡彖者,通论一卦之体者也。一卦之体,必由一爻为主”。王弼认为,一卦之中,虽六爻相错,所处时位各不相同,其所具意义亦互有异,但其中必有一爻起主导作用,以为这一卦的中心或主旨所在。只要把握住这一爻,虽刚柔承乘,阴阳往来,六爻相错,变化纷繁,皆可 “举一以明 ”。王弼提出一爻为主说, 其直接目的是为了说明易卦卦象与六爻爻象、易卦卦辞与六爻爻辞之间的关系,从而解决一卦之义应如何确定和把握的问题,但他于六爻之中独崇一爻,并以此一爻决定全卦之主旨, 则体现了一种 “约以存博,简以济众 ”的认识方法,表现出由纷繁变化的事物中寻求

9、其统一性的理论尽维取向。沿此一方向再作进一步的理论发挥和概括,其以一统众的玄学本体论便凭借易学语言得到自然圆畅的表达: “夫众不能治众,治众者,至寡者也。夫动不不能制动, 制天下之动者,贞夫一者也。故众之所以得咸存者,主必致一也,动之所以得咸运者,原必无二也。 故自统而寻之,物虽众,则知可以执一御也,由本而观之,义虽博,则可以一名举也。 ”(明彖 )可以看出,王弼这种易学阐释,是从探讨易卦六爻之义及其相互关系,进而追求一卦之中为主之爻的爻义,从探讨六爻相错复杂爻象中的简易原则,进而追求天地万物的普遍统一性。只要把握了这种 “至寡 ”、“贞一 ”的统一性,就能做到 “繁而不乱,众而不惑”,从而真

10、正认识到事物之所以存在 ( “众之所以得咸存 ”)和之所以如此存在 ( “动之所以得咸运 ”)的根由或依据。王弼释大衍义,以筮法衍卦过程中的所谓不用之 “一”象征宇宙本体 “太极”(即“无”),以四十有九之策象征天地万物 (即“有”),认为,太极本体 “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 ”,天地万有必依据本体 “无”才能存在和发生作用。 然而本体无又 “不可以无明, 必因于有 ”,其自身并不能通过自身来表明,必借助于天地万物之 “有”以显示其存在和功用。 王弼这里所谓无必 “因于有 ”,决不是说无即存于有或离有而无无。在他看来,“凡有皆始于无, 故未形无名之时, 则为万物之始 ”(老子注第一章

11、)。对于作为万有本体的无来说,它本身是超越物外的。无只能靠有来显现,但并不能到有中去寻找。无为有之本,但无并不在有中。此正如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但意在象外,故又必得意而忘象一样,有与无的关系,也是有生于无,故可假有以明无,但无在有外,故必贵无而贱有。王弼玄学本体论的思维逻辑,实质上只是强调万物归一,但并不承认一归万物。这是王弼玄学本体论的一大特点,也是其本体论理论的一大缺陷。由此而言,王弼玄学奉体论尚未达到一多相即,体用一如的见地。这个任务,只是到了程朱理学才基本完成,而最终由王夫之彻底解决的。二两宋以来,程朱派理学批判继承王弼易学思想,在以理为本的基础上改造玄学本体论,广泛吸收其他理学

12、家乃至佛教哲学有关思维成果,在新的思想学术条件下对其理学本体论展开易学阐释,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中国传统哲学的本体论理论。程颐积一生几十年之心血,数易其稿,晚年成程氏易传。此书堪为程朱派易学哲学代表之作。朱熹曾称赞程氏易学说: “巳前解易,多只说象数,自程门以后,人方都作道理说了, (朱子语类卷六十七 )所谓 “作道理说 ”,主要是说将易学理学化,并借易以言 “理”,把周易作为阐释其理学本体论在内的新儒学的有力工具。程颐在易传序中,就“理”严象 ”关系问题提出 “体用一源, 显微无间 ” 的著名易学哲学命题。他说: “得于辞而不达其意者有矣,未有不得于辞而能通其意者也。 至微者理也, 至著者象也体

13、用一源,显微无间。观会通以行其典礼, 则辞无所不备, 故善学者求言必自近。 易于近者,非知言者也。 ”这段话从易学上说,仍是论述言、象、意即卦爻辞、卦爻象和卦爻义三者的关系, 但程颐既不同意王弼得象忘言、 得意忘象,将言、象、意相分离的观点,同时又引进 “理”的范畴,把讨论主题放在了“理”和“象”的相互关系上。他认为,无论是盲象意还是理和象,他们之间的关系都是合一的,不可分的。此所谓理和象,从易学上讲是指卦爻之义和卦爻之象,或者说卦德和卦体,从哲学上说,则是指天地万物及其本原和根据。 所谓体用一源,就是说理是体, 是至微而隐者,象是用,是至着而显者,有其体则有其用, 用即体之自身展开和显现。同

14、理,所谓显微无间,就是说理和象乃一事之两个方面,理隐于内而无形则微,理显于外而成象则着,现象乃本体自身之显现,而本体则又同现象融合在一起。程氏这种理象显微体用观,是其理学本体论的典型易学阐释。其所谓 “至显者莫如事,至微者莫如理,而事理一致,微显一源 (河南程氏遗书 卷二十五 )的著名 “理事之辩 ”,正与此同为一辙。朱熹绍述程氏,丰富发展其体用一源的易学哲学理论,由易学问题的讨论中引出并深化理事之辩、太极阴阳之辩乃至理气之辩,从而在哲学上完成了理学本体论的易学阐释。其释 “体用一源,显微无间 ”说:“体用一源 ,体虽无迹,中已有用。 显微无间 者,显中便具微。天地未有,万物巳具,此是体中有用。天地既立,此理亦存,此是显中有微。 ”(朱子语类卷六十七 )此所谓 “体虽无迹,中巳有用 ”,亦即其所说 “理之体,该万事万物,又初无形迹可见”,万事万物之用本为无形之理 (体)所固有,故谓体用一源。所谓 “显中便具微 ”,亦即其所说 “易之卦爻所以该尽天下之理 ”,无形之理即在万事万物之中, 故谓 “显微无间 ”。依此逻辑而论理事关系, 则生天地万物之理为体, 生天地万物之事为用。 既体中有用,故有理便有事,既显微无间,故理在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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