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地方标准DB33T 4142003出口150Nm以下三股桑蚕绢丝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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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33/T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2003-06-26实施2003-05-26发布出口150Nm以下三股桑蚕绢丝检验规程Inspection rules for three-ply mulberryspun silk of less than 150NmDB33/T 4142003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ICS 59.060.01W 41备案号:13659-20031DB33/T 4142003前 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丝类检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静、汪良敏、姚群芳。I出口

2、150Nm以下三股桑蚕绢丝检验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口150Nm以下三股桑蚕绢丝的组批、抽样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经烧毛的出口150Nm以下的三股桑蚕绢丝的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8170 数值修约规则GB/T 8694 纺织纱线及有关产品捻向的标示GB 9994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FZ/T 40003 桑蚕绢丝试验方法3 组批与抽

3、样3.1 组批3.1.1 绞装绢丝10件为一批,不足10件按一批计算,每件50Kg。3.1.2 筒装绢丝每箱50Kg,10箱为一批,每批50025Kg,不足10箱的,按一批计算。3.2 抽样3.2.1 品质检验样丝3.2.1.1 绞装绢丝的外观和品质检验样丝每批共10绞。样丝抽取应在同一批桑蚕绢丝内随机进行,并遍及各件,每绞面层、底层各络一筒,共络20筒。3.2.1.2 筒装绢丝外观检验样丝每批随机抽取5箱10箱,从每箱均衡随机抽取丝筒32只;品质检验样丝从外观检验样丝中随机抽取10筒。品质检验各项指标时,从筒上由表及里抽样。3.2.2 重量检验样丝3.2.2.1 绞装绢丝13件为一批的,样丝

4、为2绞;410件为一批的,样丝为4绞。3.2.2.2 筒装绢丝每批随机抽取2筒,每箱限抽1筒。从每个样筒表面剥取约lOOg样丝用作重量检验,并将丝筒作好标记放回原箱。4 检验4.1 品质检验4.1.1 以批为单位,绞装绢丝检验按本标准及FZ/T 40003中第5章进行。4.1.2 以批为单位,筒装桑蚕绢丝检验按本标准及FZ/T 40003中5.2至5.6进行,外观检验按4.3进行。4.2 重量检验按FZ/T 40003中第6章要求进行。4.3 外观检验4.3.1 绞装绢丝按FZ/T 40003中5.1要求进行。4.3.2 筒装绢丝4.3.2.1 检验条件在(450500)lx白色萤光灯下进行;

5、检验台案高80cm,大小适合放置32筒样品。4.3.2.2 检验方法将抽取的32筒样品放置在检验台上,以最能显示疵点的角度进行检查,并按附录A中表A.2评定疵筒数。对疵筒数达到批注数量的应给予批注。4.4 数值修约本标准的各种数值计算均按GB 8170 数值修约规则取舍。5验收5.1 品等验收5.1.1 绞装绢丝按附录A中A.6.2和表A.1进行。5.1.2 筒装绢丝按附录A中A.6.3和表A.2进行。5.2 重量验收按FZ/T 40003中6.2.3要求进行。6 复验6.1委托人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时,可申请复验一次。6.2 复验时,应对附录A中表A.1全部项目进行检验,以复验结果作为最后评等

6、的依据。附 录 A(规范性附录)150Nm以下三股绢丝的要求、包装及标志A.1 范围本附录规定了出口150Nm以下三股绢丝的要求、包装及标志。A.2 要求A.2.1 三股桑蚕绢丝名义细度的标示,以单股名义公支数/3(单股名义分特数3)表示,例如90支三股绢丝以90Nm/3(90dtex3)表示。A.2.2 桑蚕绢丝的捻向的标示按GB/T 8694要求执行。A.2.3 桑蚕绢丝的公定回潮率按GB 9994的要求为11%。成包时的回潮率不应超过12%。A.2.4 同一批桑蚕绢丝的色泽和手感应保持一致。A.2.5 分等规定A.2.5.1 桑蚕绢丝品等分为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和三等品,低于三等品的为

7、等外品。A.2.5.2 绞装桑蚕绢丝A.2.5.2.1 以批为单位,按FZ/T 40003的要求(其中摇取黑板的线数为每25.4mm 16线)进行试验,检验结果按表A.1要求进行评定。A.2.5.2.1.1 当表A.1中1、2、3、4、5项指标的品等不同时,按其中最低一项品等评定。若其中有一项低于表A.1三等品指标时,评为等外品。A.2.5.2.1.2 当表A.1中6、7、8、9、10项指标有12项超过允许范围时,在桑蚕绢丝原评品等基础上顺降一等;如3项及以上超过允许范围时,则在原评品等基础上顺降二等,但降至三等为止。A.2.5.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将该批绢丝降为等外品:a)一批中有

8、不同细度规格的绢丝相混杂;b)有明显硬伤、油丝、污丝或霉变丝;c)有不按规定的合股丝混入;d)丝绞花纹杂乱不清;e)混纺入其他纤维。A.2.5.2.3 有下列情况时,该批绢丝不应评为优等品:a)条干有FZ/T 40003中5.6.2.3.2所要求的情况之一时;b)疵点有超过疵点样照最大的大长糙时。A.2.5.3 筒装桑蚕绢丝A.2.5.3.1 以批为单位,按FZ/T 40003的要求(其中摇取黑板的线数为每25.4mm 16线)进行试验,检验结果按表A.1和A.2.5.2.1.1、A.2.5.2.1.2及A.2.5.3.2的要求进行评定。A.2.5.3.2 外观检验按表A.2所列项目分主要疵点

9、和一般疵点,分别批注数量,区别考核。A.2.5.3.3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降等或批注:a)当主要疵点有某一项达到批注数量时,全批降为等外品;b)当一般疵点有两项及以上达到批注数量时,在原评等基础上降一等;c)当表A.2中7和8两项都达到批注数量时,只批注一项。A.3 包装A.3.1 绞装绢丝A.3.1.1 规格及包装重量要求见表A.3。A.3.1.2 桑蚕绢丝分品种和规格进行包装,包装应牢固。A.3.1.3 桑蚕绢丝包装用布袋、纸箱、纸、绳、隔板和塑料袋等应清洁、坚韧和整齐一致。A.3.1.4 小包包装的上下两面衬蓝色或白色的纸板,用四道棉纱绳扎紧,外包坚韧、光滑干燥的牛皮纸,再用蜡线十字扎

10、牢。A.3.1.5 布袋包装按表A.3规定数量,将小包桑蚕绢丝以一定的形式装入布袋,外用坚韧纸张、蒲席,内衬防潮纸扎紧。A.3.1.6 纸箱包装按表A.3规定数量,将小包桑蚕绢丝以一定形式装入纸箱,纸箱内壁衬牛皮纸或防潮纸,纸箱箱面用胶带封口,外用箍加固。A.3.2 筒装桑蚕绢丝A.3.2.1 成箱和成批重量要求见表A.4。A.3.2.2 用纸箱盛装。纸箱底板放入大塑料口袋或防潮纸,每只丝筒外用塑料小口袋包封后放入纸箱,用隔板隔离并固定丝筒。纸箱外用胶带封口,并用编织带“#”字箍加固。A.4 标志A.4.1 绞装绢丝A.4.1.1 标志应明确、清楚,便于识别。A.4.1.2 每一小包应附商标,

11、标明品名、名义细度、编号。A.4.1.3 每一件(箱)外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或代号。A.4.1.4 每批应附有检验证书。A.4.2 筒装绢丝A.4.2.1 每只筒管内壁应贴标志,标明品名、规格、品等。A.4.2.2 每一件(箱)外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或代号。A.4.2.3 每批应附有检验证书。A.5 其他对桑蚕绢丝的规格、品质、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供需双方可另行协议。表A.1 150Nm/3以下桑蚕绢丝质量指标序号指标名称品等90Nm/3150Nm/3以下90Nm/3以下1断裂长度Km优一二三222支数(重量)变异系数%优一二三3.54.04.55.04.04.5

12、5.05.53条干均匀度分优一二三75.070.065.060.04洁净度分优一二三858070605千米疵点只优一二三1.503.505.006.502.504.506.007.506支数(重量)偏差率%优一二三3.60-3.604.50-4.507强力变异系数%优一二三12.08断裂伸长率%优一二三6.59捻度差异率%优5.00 -5.00一二三6.50-6.507.00-7.0010捻度变异系数%绞装优5.00一二三6.00(筒装)优12.00一二三13.00表A.2 150Nm/3以下桑蚕筒装绢丝外观疵点名称及批注范围序号疵点名称疵点说明批注数量(筒)1主要疵点支别混错丝筒中有不合细度

13、规格的绢丝相混杂12明显硬伤丝筒中有明显硬伤现象13污染丝丝筒中有明显油污丝或其它污染渍达20mm或三处以上14霉变丝丝筒表面光泽变异有明显霉变味者15异股丝丝筒中有不合规定的多股丝或单股丝混入16其他纤维丝筒中有其它不合规定的纤维错纺入17一般疵点色不齐丝筒大头向上排列,色光差异明显的108色圈丝筒大头向上排列,端面有明显色圈达两圈、宽度5mm以上89断丝丝筒中存在二根以上断丝410跳丝丝筒大端有丝跳出,其弦长30mm,三根以上811成形不良丝筒中有菊花芯、凹凸明显、明显压印、平头筒子、侧面重叠、端面卷边、筒管破损、垮筒、松筒等情况之一者412水渍丝筒遭水湿,有渍印达20mm,三处以上413夹带杂物丝筒中夹带飞花、回丝及其它杂物214筒重偏差单只丝筒重量偏差达5%以上815标志错乱商标、支别标签错贴、漏贴、重叠贴2表A.3 包装要求项目绞装布袋(纸箱)丝绞的丝框周长,m1.25丝绞公定回潮率时净重,g约100扎绞规定每绞扎三道,其中一道扎绞线两头与丝绪共打一结扎绞丝结内长度,mm320350每小包公定回潮率时净重,Kg5每小包绞数,绞50每件(箱)公定回潮率时净重,Kg50,25每件(箱)小包数,包10,5小包尺寸,cm长29.5、宽21高19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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