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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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发包人(甲方):河南广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鹤壁市淇滨区南海国际住宅一期建设项目工程经双方协商确定由承包人承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协议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协议: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南海国际小区一期工程11#、16#住宅楼二、 工程地点:兴鹤大街与南海路交叉口东北角三、 工程内容: 1. 建筑面积约为1.7万平方米的住宅一期土建及水电工程(具体以 施工图纸为

2、准) 四、 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1. 承包范围:南海小区11#、16#住宅楼一期工程土建、水电工程及发包人预留、预埋线路套管及孔洞工程和自理项目。乙方为包工、包料、包安全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电梯等安装工程2.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施合同规定内容的总承包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工期、安全施工均由承包单位负责。五、 合同工期 合同总工期:总日历天数:11#、16#住宅楼480日历天1、 合同价款及工程款的支付2、 本工程合同总价款确定为:1300每平方,施工期间不调差,3、 履约保证金的交付与返还。 本协议鉴定3日历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每平方人民币50元,合计大写_元整。地下基础

3、达到正负零后七日内返还70%(无息),主体结项后七日内返还20%(无息),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返还10%(无息)。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1、 地下基础工程完成正负零、按已完成工程量的75%付款 地上工程完成5层。2、 地上建设工程5层以上,每完成5层,按已完成工程量的75%付款。工程完成主体封顶,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3、 二次结构装饰阶段每2个月支付一次,按已完成的工程量的75%付款。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全部已完成工程量的90%付款。5、 竣工结算完成并已备案后付至结算造价的95%。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承包人按照约定履行保修责任)返还其余保修金(无

4、息)。6、 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时间为每个阶段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工程款经双方审核确认,甲方监理单位开具支付证书后7天内支付。7、 在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提供符合鹤壁市税务部门要求的发票。七、 工程质量、标准及其管理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2、 承包人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国际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精心施工、记录、检验,严把每道工序质量关,确保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3、 按合同有关内容涉及到双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均须附质保书、合格证或试验报告,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任何一方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用由提出复验方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

5、损失及复验费用由材料采购方承担。任何进场材料的品牌需向监理单位和发包方代表检验,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未经报验擅自使用,一经发现按不合格材料及时退场,检查中发现非标材或不合格进场,将给予经济处罚,并限时清出场外。4、 本工程必须使用散商砼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承包人应根据墙改办的要求及时提供新型墙体材料的正式发票及有关资料,并做好墙体工程验收工作,以便发包人退还押金,由于承包人的资料等原因造成押金不能退还或补交相关费用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可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5、 承包人应确保安全操作,施工时应符合安全监督部门、市政、市容、环保、交通等有关部门要求,

6、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6、 本工程建设单位除安排常驻工地代表外,将委托监理公司在施工现场实施全过程管理、检验。承包人应尊重和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现场的管理。7、 工程质量验收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验收不能通过一次性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必须无偿整改达到合格,同时整改时间列入工期考核(非承包人原因除外)。8、 施工现场以目前现状为准,因施工需要的围墙、场地、道路等均由承包方解决,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八、 文明安全施工与检查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承包人原因造成

7、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3、 发生事故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事故(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九、 工程结算1、 定额标准:其材料价格均按施工同期三门峡工程标准造价信息指导价执行。本工程执行现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相应分册及其配套的相关文件。2、 材料价格的确定: 、除甲方认定价材料及甲方供材外;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长,若建材信息价格上扬,则结算建材

8、价格仍按合同工期内规定执行。若建材信息价格下跌,则按实际工期内建材信息价执行。3、 发包方提供的设备:人防设备、供排水设备(水泵、成品水箱等)、采暖设备及其它重要设备等,重要设备的范围由发包人确定。十、 对发包人自理项目承包人应做好如下配合工作:1、 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条件。满足专供分包工程的施工需要(除专项分包项目现场制作安装等用电在场内单独装表计算收费外,其它费用均已包含在总承包服务费中);2、 满足分包工程的施工需要,包括住宿、办公、堆场、仓库、加工棚等临时设施条件的必要场地;3、 负责工程需要的预留洞口的留设及合理洞的修补,满足各专项分包工程的施工需要。4、 负责现场清理和建筑垃圾

9、清运,做好现场文明施工。5、 技术资料的核查、汇兑、整理,负责资料相关备案等手续。6、 配合签署分包协议书或分包合同。7、 各分包单位要求总包配合,经发包人单位认可的其现场配合内容。8、 甲方发出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必须有甲方项目部经理和现场工程师共同签证,变更、签证通知单必须连续编号,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否则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9、 该项目工程所涉及到的按规定应该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承担。10、 工程结算整体优惠让利比例为12%,让利为税前造价总让利。11、 工程结算技术措施费按下列标准计算:建筑物超高费按定额计取60%。【第九条作废】。十一、 施工用水电费 施工单位应单独挂表进行水

10、电费结算。每月月末由双方共同对水电费实际用量进行抄表。水电费除表计数量外,应按分表量分摊本项目分表量与总表量的差量。总表数量以水务公司及电力公司抄表数量为准。水电费由乙方先行向自来水公司及电力公司缴费后,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将进度款支付前未结算水电费一并结清。十二、乙方施工所搭建的临建及临时道路要在工程完工撤离前全部清理干净。并不得向甲方索要超过定额规定标准的任何临建搭拆及清理费用。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监理、甲方分包单位等提供的必要的办公等临建也不得向甲方索要临建费用。如乙方需甲方提供包括仓库、工人宿舍、办公室、食堂等临建设施,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工期考核 本工期开工

11、日期以发包人发放的“开工令”为准,“开工令”以基础图完成,现场满足三通一平为依据。 合同工期有下列情况的,经双方协商,可作适当顺延:2、 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确定影响施工进度者(不包括承包人失误影响的因素)(2)不可抗力的因素。3、 承包人自备施工发电机和蓄水池,保证不因停水停电影响施工工期,因停水停电引起的工期不得顺延。4、 除第2点因素外延误工期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延误工程价款的万分之三,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以上因发包人原因并签字认可的时间除外)。5、 承包人工期延误超过三十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除外),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将工程另行发包给

12、第三方;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后十日内退场完毕,并在退场的同时会同发包人核对已完工工程量;如果承包人不按期核对,视为承包人认可发包人单方核对的已完工工程量:如果承包人不按期退场,发包人或者第三方有权对承包人留在场地内的财产予以合同处置,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十三、 工程验收与保修1、 本工程验收以本工程技术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要求及现行有关规范标准为依据。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四份和结算资料两份。3、 工程交付验收必须符合工程验收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按合同完成全部工程量,竣工资料齐备符合要求。4、 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由

13、承包方提交20天向发包方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会同工程监理单位和质量检验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本工程的全面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交业主使用。竣工日期以通过验收日期为准,并以此开始计算保修期。5、 承包人在工程验收合格后,45天内必须办完竣工备案手续,否则竣工日期将顺延,并纳入合同工期考核(非承包人原因除外)。6、 工程保修:全部合同工程竣工后,仍由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实施保修,保修责任和办法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执行。7、 保修期内如需维修,由发包人书面或电话、传真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进行维修并在5个工作日内维修完毕,维修完毕后由发包人进行验收。若发生紧

14、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用立即指派专人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在乙方人员到达之前,甲方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承包人没有按时进行维修或者维修不合格,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承包人无条件认可第三方的维修费用。8、 人员到岗考核 承包人五大员必须按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的人员名册到岗。 钢筋工、架子工、电焊工、电工、木工等须持有相应上岗证书,否则无条件更换。 项目经理到岗率要求达到每月22天,技术、施工、质量、安全负责人到岗率不少于每月25天。 到岗考核由发包人会同监理单位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抽查不到岗的每人扣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000元/

15、人、次,其余500元/人、次,当月累计抽查3次不到岗的,扣款加倍。9、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要求所在地主管部门调解。 若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愿调解,可以向鹤壁市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关于本合同的通知、资料等一切文件均可按照合同载明的地址邮寄送达对方,任一方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合同载明的地址寄出后5日视为送达,邮件被退回或拒收的均视为已经送达。10、 其它条款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到保修期满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本协议内容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相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发包人批准结算报告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在收到结算书后12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双方在180天内(包括审核时间)核定结算工程价款。 本工程的决算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审核,工程决算审核核减超过5%部分的决算审核追加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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