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力量办学税收管理情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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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社会力量办学税收管理情况的调查 社会力量办学是中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行的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它是加紧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路径,也是目前教育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多年来,伴随教育产业化的发展,社会力量办学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其速度之快、种类数量之多也给税收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面对新情况,怎样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税收管理?这一问题实实在在地摆到了我们面前。一、社会力量办学的关键形式和税收管理现实状况从规模上看。社会力量办学从规模上看,规模较大的有民办学校,规模较小的有多种社会力量办的培训、学习班。民办学校逐步形成了多层次、

2、多门类、多形式的办学体系,现有高等层次学校,又有中等专业学校,也有一般中小学、幼儿园。现有企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办的,也有公民个人办的,还有中外合资办的。民办学校手续较为齐全,教学较为稳定。从形式上看。社会力量办学从形式上看,可谓灵活多样、杂乱多变:一是为处理社会就业而创办的各类岗前技能培训班。关键培训对象是下岗职员、待业青年、农村进城的剩下劳动力。这类培训班大部分取得许可证,办班地点、时间、讲课人员较为固定;二是为职称评定或职务晋升创办的各类考前教导班。通常由各等级的行政机关、机关组织创办,培训对象关键是准备参与职称考试、专业技术考试的各类社会在职人员。这类办班多数是以组织名义聘任几名社

3、会教授学者暂时创办,含有一定的周期性;三是一人牵头,几人搭伙的多种专长培训班和“家教大军”。关键培训对象是在校的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培训形式多采取短期培训和暂时教导相结合,属第二职业劳务创收,其流动性和隐蔽性较强,不易控管。从管理上看。从政府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上看,有两种情况:一是举行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它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要求的权限审批;二是举行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要求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立案。现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在教育和劳动部门

4、登记注册的社会力量办学的有41家,另有还有部分未在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个人和利用假期为学生补课办班的老师和家教人员,不过,办理税务登记的却只有十多家。在税收征收方法上,对规模较大,且有建账能力的,采取的是按账征收;对规模较小,且没建账能力的,实施的是定额征收。有的暂时性办班者即使办理了税务登记,但因为办班时间和场所不固定,税务机关极难进行有效的征管,对不办理任何手续的办班者更是控管乏力。今年上半年,本局仅征收相关税收8万多元。由此可见,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税收管理亟待加强。二、社会力量办学税收征管不到位的原因、办学者纳税意识不强。有的对相关税收政策不了解,片面地认为,只要经过相关部门同意就是正

5、当了,办学不应该纳税;有的受利益驱使,只为盈利,不仅不主动主动地纳税,反而有意逃避纳税。、办学形式五花八门,难以进行有效的税收控管。现在,社会力量办学按功效分,关键分为素质型、技能型、提升型、培训型;按时间分,分为长、中、短期和暂时性办学。办学形式现有合作办学,又有单独办学,讲课人员现有专职讲课老师,又有大中专学生。除了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外,还有以家庭住宅为固定场所的长久授艺班,也有高考前开设的暂时补习班。这些补习班的特点是可应时创办,也可随时停办,含有较强的随意性,场所也不固定,且收入多以现金形式,税务部门极难掌握。有的采取前店后校的形式,如部分音乐学校,在出售乐器的同时,进行培训和教学,业

6、主在申报纳税时只申报缴纳商品销售收入应缴纳的税款,对培训教学收入却有意隐瞒。、部门协作不够亲密。有的主管部门未能对社会力量办学者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比如,在资格审查和年检方面,没把是否依法纳税作为资格审查和年检的一项关键内容,只是以收代管。还有的主管部门只从部门利益考虑,担心社会力量办学者因缴税而不能向其交纳管理费。因此,对税务机关的相关检验和调查不能很好地配合和支持,不能立即、正确、全方面地提供相关资料。、参与学习、培训的人员配合意识差。因为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心态不一,而不能很好地配合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学员的学费大全部是由自己支付,不报销,加上索要发票的意识不强,因此,有些学员不向办学者

7、索要正当发票,给办学者造成了偷税之机,税务机关未能对此实现以票管税。其次,税务机关在向学员进行调查时,有的学员怕给自己带来麻烦,影响和办学者的关系,故不愿提供真实的相关情况。三、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税收征管的方法、加大税收宣传力度。采取多个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办学者、学员,和相关部门搞好专题宣传,提升办学者的纳税意识,提升学员的索票意识,提升相关部门的协税意识。、摸清底数,搞好关键人群监控。税务部门和学校加强沟通和联络,摸清常常参加校外办班、家教的老师和“名牌”老师、热门科目老师等相关情况,并建立档案,对关键纳税人实施关键追踪管理,进行有效监控。、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一是建立税务信息反馈制度,各相关部

8、门应该定时将相关情况和信息传输给税务部门,使地税机关能够立即全方面地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二是签署责任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气氛。可由政府出面和教育、劳动部门签署协税责任状,深入增强这些部门做好协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强化管理和监督,把是否依法纳税作为资格审查和年检的一项主要内容,对不能依法纳税的,不予进行资格认定和年检。经过实施这一机制,促进办学者依法纳税。、推进家教企业化。针对家教随意性大、收入难以掌握的特点,可实施家教企业化,将家教人员纳入统一管理,需要家教的直接和企业联络,将聘用费交入企业,相关税收由企业统一缴纳。这么,既可降低和杜绝这方面的税收流失,也可促进家教行业的健康发展。、推行专用发票,实施以票控税。在此方面,可借鉴饮食业有奖发票的做法,调动交费者索要发票的主动性。、制订和完善行业税收征收措施。可比照对饮食、娱乐、建筑等行业的税收征管措施,制订和完善该行业的税收征管措施,强化征管,加大征收力度。、加大检验力度。定时或不定时地对各类非基础教育学校和学习班开展税收专题检验。对有涉税问题的要依法处理,对影响大的可进行公开处理和曝光。、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完善举报设施,公开举报电话号码,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深入激发和调动群众举报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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