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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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处罚办法1 .总则Ll目的为确保公司物资设备管理的规范化,加强物资设备管理建设,促使分公司、项目部的物资设备监督管理落实到实处,在确保做到公司限价、项目限量的前提下,确保项目物资成本利润最大化,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办法。L2使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及项目部。2 .处罚标准2.1 公司对分公司的处罚2.L1物资(设备)招投标方面2.1.1.1分公司无需求计划组织招投标,处罚2000元;2.1.1.2分公司对参与招投标的供应商无资质预审,处罚1000元;2.1.1.3招投标过程中未按照建四五物设字(2015)6号文件要求的采购方式和采购流程执行,处罚200元;2.1.1.4

2、招投标过程中未按照公司要求的招投标模板执行,处罚500元;2.1.1.5招标过程中无洽谈记要、两人或两人以上洽谈人员共同参与洽谈签字,处罚500元;2.1.L6招标过程中出现围标现象,处罚5000元;2.1.1.7定标过程中未进行比价会审,以商务成本价的对比利润分析及当地造价信息的对比分析,处罚5000元;2.LL8在物资设备招标过程中,如有高价中标单位,未进行高价中标分析亏损报告批准(根据总需求计划量分析出亏损金额)及未经分公司“三重一大”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处罚IOOOO元,并追究当事人责任;2.1.1.9合同签约前无合同评审流程或未实施AB角联签,处罚500元;2.1.1.10分公司组织的

3、日常招投标、合同签订工作,未按局要求“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与线下同步进行的,处罚1000元;2.1.1.11分公司未及时督促供应商每月线下对账完毕后,及时将履约对账单录入“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的,处罚500元;2.1.1.12合同签订后未对相应项目进行合同交底,处罚500元。2.1.2物资(设备)计划管理方面2.1.2.1分公司物资设备部为审核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就下单,处罚500元;2.1.2.2分公司物资设备部未进行计划与盘点量对比,造成库存量偏大,处罚500元。2.L2物资(设备)成本管理方面2.L2.1项目主材耗用,每月分公司物资部应统计各项目主材耗用情况,如有超耗项目

4、未有项目纠偏整改措施处罚500元;分公司物资部未进行监督调查及调查结果处罚500元。2.2,分公司对项目部的处罚2.2.1物资(设备)计划管理方面2.2.1.1未按照建四五字(2015)80号文件要求的计划管理审批流程,处罚500元;22L2项目物资部在收到审批完成的周需求计划后,未进行盘点编制采购计划,处罚500元;2.2.1.3无计划组织材料进场,发生一例处罚500元。2.22物资(设备)验收管理方面2. 2.2.1应按合同要求过磅验收的材料,批次进场未进行过磅验收,处罚500元;3. 2.2.2未安装地磅的项目应有材料验收方案(如是否采用吊磅,还是三方指定的外部地磅),无材料验收方案;处

5、罚IoOO元;4. 2.2.3地磅管理员、项目收料员和供应商送货员未共同在磅单上签字,处罚500元;5. 2.2.4按合同要求点数验收的材料,未进行实点实量在送货单只签名不写实收量的,处罚500元;6. 2.2.5项目进场材料验收未进行双人签收,发生一例处罚500元;7. 2.2.6零星材料进场合同要求单价由公司确认的,材料员在送货单上只能签字说明(此量已签收确认,单价待公司确认),同时还需工长确认此量签字,如未达到签字要求发生一例处罚300元;8. 2.2.7项目地磅过磅验收,地磅管理员未进行每日地磅检查记录检查的,发生一次处罚500元;9. 2.2.8项目现场堆放材料(含周转材料),应在验

6、收时与劳务单位授权人共同签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代表此批次材料已交付劳务单位已收保管。如未执行发生一例处罚500元;10. .3物资(设备)领用管理方面2.2.3.1在月盘点中填报已耗用领料单,劳务授权人签字领用。如未执行发生一例处罚200元;2.2.3.2材料(含周转材料)领用领料单不是指定使用劳务单位授权人签字,发生一例处罚200元;2.2.3.3调拨材料没有调拨申请审批报告,发生一例处罚200元;2.2.3.4调拨单没有双方项目材料主管签字,处罚200元;2.2.3.5领用单位退料(含周转材料)未进行退料单位授权人及项目材料主管双签确认,处罚500元;2.2.3.6项目自有员工领料

7、未有项目经理审核,处罚200元。2.2.4物资(设备)废旧物资处理方面2.2.4.1项目废旧钢筋处理未申请废旧物资处理审批,处罚500元;2.2.4.2项目自行处理废旧钢筋,发生一例处罚5000元;2.2.4.3项目废旧钢筋处理无过磅单,发生一例处罚IOOO元;2.2.4.4项目废旧钢筋处理无台账记录,处罚500元;2. 2.4.5项目废旧钢筋处理无待处理废钢筋照片,处罚200元。1. 2.5物资(设备)成本管理方面2. 2.5.1项目物资部未每月对主材过程中进行损耗分析,处罚300元;2. 2.5.2项目物资部对每批材料进场未进行分栋号及部位填报进场记录,处罚200元;3. 2.5.3项目物

8、资部未按时提交材料月报及材料月报数据以验收、领用数据不符,处罚200元;4. 2.5.4项目物资部未组织月材料真实盘点或盘点签字流程不符,处罚500元。3.附则3.1 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发现问题应出具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由执行人和被查的分公司物资部或项目材料负责人签名确认,一份由公司物资设备部录入档案,责令整改时间,作为对分公司及项目部复查时的凭证,对检查存在问题的部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停发当月绩效。3.2 由检查人员对违规行为出具处罚单。处罚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被处罚分公司物资部或者项目部物资部作为处罚的凭据;一联公司物资设备部留底;一联送公司财务部。3. 3公司检查分公司物资设备管理按每季度检查一次,分公司对项目物资设备管理每月检查一次,项目检查必须全覆盖,并将检查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要求完成时间、处罚结果,次月10日前报公司物资设备部备案监检。3. 4检查人员应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5. 5本办法由公司物资设备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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