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基础管理工作意见通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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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卫生基础管理工作意见 - 通知意见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逐步实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奋斗目标,是近三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推进的五项任务之一。以城乡居民人均15元经费实施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是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措施。我市自启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各县(区)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项目实施总体顺利。但由于服务能力偏低等原因,不同程度存在项目推进缓慢、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为加快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大、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2、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扎实推进国家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全市各族人民提供生命健康安全保障服务。二、目标任务立足于全面完成省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指标,稳步推进省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定目标任务,制定以下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指标及项目绩效评价目标。(一)居民健康档案: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40%,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二)健康教育: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为目标,在全社会开展广泛的全民健康教育。全面完成市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健康教育项目指标任务。(三)儿童保健:以加强

3、儿童保健为目标,对辖区内的0-36个月龄儿童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按照服务规范进行随访,管理率达到85%。(四)孕产妇保健:以加强妇女保健为目标,对辖区内的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管理率达到85%。(五)老年人保健:以关爱老年人健康保健为目标,对辖区内65岁以上的常住居民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实施健康管理,管理率达到60%以上。(六)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为目标,对有预防手段的各种传染病实施易感人群的疫苗接种。在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常规疫苗接种任务的同时,积极完成省卫生厅规定的乙肝疫苗、脊灰糖丸疫苗的接种任务。接种率达到95%以上。(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以及时、准确掌

4、握各种疾病发生、流行状况为目标,做好各种卫生应急工作。对辖区内发现的各种传染病要进行登记并及时报告,积极开展现场疫情处理;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健康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大力推进基层卫生应急管理,加强基层卫生应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及处置能力;普及自救、互救等应急防护知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素质。(八)慢性病管理:以高血压、型糖尿病管理为重点,逐步开展各种影响人群健康的慢性病管理。对辖区内35岁以上居民进行高血压和型糖尿病筛查,管理率达到90%以上。(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目标,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对辖区内诊断明

5、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率达到95%以上。(十)认真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7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18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省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各县(区)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按时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配合市财政局负责完成市本级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三、主要工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国家深化医药

6、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在市卫生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办法基础上,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考核办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体,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对各县(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院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专业指导机构,负责对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技术服务

7、指导,负责基层业务骨干培训,负责完成辖区内的项目工作任务和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承办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并完成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各县(区)要及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明确下放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城镇社区服务机构不健全的县(区),其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也可确定为服务机构。被确定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对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必须按服务包提供,服务项目不得缺项,服务区域和人群不得留空白,做到全面提供服务项目、覆盖城乡全体居民。(三)加强监督,规范管理。1.

8、项目管理。各县(区)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实施项目,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督察,并及时征求城乡居民的意见建议,不断总结完善工作,直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实施统一、规范、有效。2.资金管理。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包括资金使用范围、内容、各项目成本核算及要求和考评办法等。各县(区)要根据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核算办法(试行),合理划分九项服务内容的服务成本,按照项目执行的质量、数

9、量等情况兑现资金。资金使用按照先预拨、考核后结算的方式管理,预拨资金按80%的比例预拨,余下的20%经费待年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县(区)要相应扣减资金并责成落实。各县(区)、卫生、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项目资金。3.监督管理。市、县(区)卫生、财政部门要组建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要严肃追究项目执行单位责任人和上级主管领导的责任。(四)强化绩效考核,确保项目质量。市、县(区)财政、卫生部门要根据省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0、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考核其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保证公共卫生任务的落实和群众受益。被确定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要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完成本机构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行评价工作,及时报告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及 ,确保年度项目目标按期实现。(五)强化培训,提高能力。市、县(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形成工作制度,要大力培养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提高服务质量和

11、管理水平。在农村卫生人员和全科医师、社区护士、村医培训中,要强化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六)加强宣传,强势推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是各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是使城乡居民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的重大举措,是国家对全体城乡居民实施的惠民政策。各县(区)要大力宣传项目实施的重大意义,充分动员广大居民的理解配合,提高居民参与度。要在自愿的基础上,要通过门诊、入户、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形式,按照先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再到全体居民的要求,集中一段时间重点完成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儿童、孕产妇、老年人保健服务规范,慢性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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