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若如此的美学感:人工智能的美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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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仿若如此的美学感人工智能的美感问题 Summary:人工智能的美感问题不能从内在创造的角度来寻找,既有美学理论在人工智能美感问题上是失效的。人工智能的美感问题以两个事实为前提,一是人工智能与人在机制上的差异,二是两者在美学效果上的相同。相较这个前提,人工智能对人的能力的模仿只是解决两者的关联,并不解决人工智能美感的结构。从根本上说,人工智能美感是一种美学感,是基于美学系统的建模方式与具体感觉数据的结合,它与人的内在美感迸发是完全不同的。人工智能美感只在效果上谋求与人的美感的一致性,它是仿若如此的美学感受。Key:人工智能; 美感; 美学感; 美学效果J01A005808随着人工智能深入到艺术

2、领域并在音乐、绘画、书法、诗歌等领域取得不俗的成绩,人工智能艺术逐渐成为艺术共同体的一员,但是艺术研究对这一状况却显得束手无策,难以从理论上解释人工智能艺术形态的构成机制,这就要求我们突破传统艺术观念和美学理论的藩篱,抛开既有理论的条条框框,对人工智能艺术与美的问题进行革新性思考。在这里,提出一个人工智能美学的难题:人工智能艺术中是否存在美感?无疑,从传统美学和艺术理论来看,这是一个极易回答的问题:美感是人的心灵的表征,人工智能从本质上来说是机器,不是人,所以,人工智能这里不存在美感。但是,我们怎样解答人工智能艺术的大量出现,并且逐渐符合人们对艺术品的期待和需求?美感一定产生自饱满丰富的心灵吗

3、?人工智能作为足够复杂的机器能够产生某种程度的美感吗?如果能够产生,其构成机制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的陈述将尝试回答这些问题。一、 有机体:感觉的直接性感觉是一切经验的现实基础。“当我们被一个对象所刺激时,它在表象能力上所产生的结果就是感觉。”美和艺术的判断是基于经验性的感觉的,这是一种鉴赏判断,“鉴赏判断并不是认识判断,因而不是逻辑上的,而是感性的(审美的),我们把这种判断理解为其规定根据只能是主观的。在其中主体是像它被这表象刺激起来那样感觉着自身”。康德的感觉观念具有强大影响力,一直到现在都是一种具有统治力的观念模式,但是人工智能加入美学和艺术领域之后,美的感觉问题就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人工

4、智能似乎难以与美的感觉相连接,无论从哪个角度,人工智能都难以完成康德式的感觉任务,尤其是那种基于单一经验之上的主观综合式的鉴赏感觉任务,这似乎成为人工智能美学的致命伤。一个疑问是,为什么我们没办法去谈一个非有机体的感觉?按照康德框架,當我们谈感觉的时候要求一种直接性,这种直接性是我们谈论这个问题的不可被清除的要求,甚至可以把它看作一种先天性的要求。我们看到,康德从感性开始,劝导我们相信,感觉是经验认识的基础,但经验认识并不是理性认识的基础,甚至不是知性认识中关键的部分;感觉是人(有机体)的直接感受,康德认为这是直观的,但单纯经验的直观往往是混乱的,需要统觉性的认识能力的把握,所以必须使概念范畴

5、延伸到感性直观中,才可能形成一个清晰的认识。在康德的理论框架中,感觉虽不可或缺,但地位相对较低,这就带来理论上对感觉的贬抑。实际上,感觉造就了认识能力的基础,人的认识就像广阔的大地上对具体而特殊之物的呈现,感觉构成了人的各种认识活动。康德基本只关心感觉中的视觉和听觉部分,触觉和味觉等则被放在一边。巧合的是,人工智能基本上也是沿着视觉和听觉两个方向展开,将视觉和听觉依赖的材料经由计算媒介进行处理就形成了人工智能的基本框架,而其他感觉比如触觉、味觉等还难以模拟。康德对感觉的划分展现了文化和知识中最先通过理性和计算的方式来达到的部分。但是这样一来,我们就重新回到一个传统的问题:理性与身体是不是可分离

6、的?丰富而脆弱的身体感觉是不是就应该被清除出理性之外?身体所感知的一切只是为理性提供材料吗?从有机体的角度来说,我们没办法把主司理性的大脑与主司感觉的身体分开,但传统活动中存在某些特殊状态,比如,中国的气功入静和印度的瑜伽冥思,可能在假想中达到精神与身体的分离。在冥思状态中,身体感觉似乎终止了,只剩下活跃的思维,但那只是假想中达到的状态。对有机体而言,任何思想和观念都离不开身体的触发,包括某些相对抽象的情绪,如痛苦、沮丧、恐惧等,都与身体感觉连在一起,对我们理解世界产生根本性的影响。拥有丰富感觉的身体看起来是脆弱的,但是理性也无法把感觉的痕迹清除干净,虽然我们通过进一步的观念反省可以清除身体感

7、觉的偶然性影响,但是这种原初的感觉却依然留在理性之中。一个自然人进行思考的时候,所有的身体感觉都被带到理性思考当中,因此,身体感觉的偶然性不可避免地进入理性思考。与此相较,人工智能复制人的理性,自然会带有先天的片面缺陷。这看起来是人工智能美感的天然缺陷。二、 人工智能:感觉的间接性,效果的直接性那么,我们就此认定,人工智能不可能具有美感吗?并非如此。但如果我们依照传统的美学观念,这又是一个必然结论。有无可能调节我们的美学理论系统,以适应一个新的可能性呢?人与人工智能不同,人工智能模仿人的能力或者功能,人的能力包含功能,但是人工智能只能谈功能,不涉及能力。比如问人工智能可以进行创造吗?这个问题有

8、点难回答。但如果问人工智能有可能制造出艺术作品吗?那就比较肯定。这里使用“制造”一词,而没有使用“创造”一词,原因在于“创造”一词中天然带上了人类的素质,容易产生观念上的偏差。参见王峰:挑战“创造性”:人工智能与艺术的算法,学术月刊,2020年第8期,第2736页。如果我们承认人工智能与人的基本差别,就可能澄清很多误解。从生存论的角度来说,人工智能不能做很多事,这一点德雷福斯说的没错,在其具有挑衅性的著作人工智能仍然不能做什么中,他认定,“我们应该通过对大脑的学习能力建模而不是对世界的符号性表征来创造人工智能”Hubert L. Dreyfus, How Computers Still Can

9、t Do: A Critique of Artificial Reason, The MIT Press, 1999, p. xiv.。这样的能力建模并没有根本性的问题,但所谓的能力建模与世界的符号性表征之间也不存在根本性的矛盾。德雷福斯所认定的内在能力模仿之路很可能是走不通的。与德雷福斯立场相近的塞尔更是坚定地认为,人工智能能够思考这是一个理论错误塞尔建立了一个“中文屋”的思想试验,模仿图灵测试,目的是说明图灵测试是错误的。从此推断,人工智能实际上并不是进行思考,因为在中文屋活动中,没有出现理解行为,只有机械式地执行任务。塞尔将之驳斥为形式的行为主义路线,是一种残余的二元论。参见塞尔:心、脑

10、与科学, 杨音莱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6年,第29页。,所谓的人工智能思考是一种虚假的思考。如此可以推证,人工智能的美感一定也是一种虚假的感觉。塞尔、德雷福斯式的观点引起很多同情,但却无法回应日益增多的人工智能艺术状况。如果我们从美学理论上向前跨进一步,得出的结论可能就与塞尔、德雷福斯等人文主义哲学家的观点完全不同。我们同样承认人与人工智能的不同,这一点与人文哲学家们的观点没有区别,但区别在于判断智能和感觉的标准。人工智能艺术作品的出现让我们有机会反省人与作品之间的关系是否像此前所预设的那样牢不可破,除此无二。传统艺术和美学理论假定了艺术作品来自独创性,来自深深的内在感受或饱满的心灵,而

11、人工智能则向我们提出一个新挑战,没有这些同样可以生成艺术作品。这就让我们反省,我们在做出美学判断的时候,到底是依据哪种标准进行判断。任何一个美学判断都不是单一的判断,而是一项系统性的判断,一个美学判断折射了整个美学观念。2016年以来,人工智能在围棋上获得的巨大胜利引发了人类对人工智能的恐惧,因为在计算能力上人类彻底输给了人工智能,由此,我们不可避免地想象所有人类的能力都将输给人工智能,这就形成了人工智能威胁论。但是人工智能真的能够完全替代人类吗?如果我们把人的能力看作身体与大脑、感觉与理性的双向结合,就会发现人工智能很难具有人类的广泛感知力,那些能够被演化为计算的感知力将被人工智能所掌握,而

12、那些不可转化为计算的感知力只能归自然人类所有。从此而论,似乎某些身体感觉是无法被计算化的, 从而人工智能也无法具备感觉的直接性。然而,缺失这一感觉的直接性会成为人工智能美感的致命伤吗?让我们以一个实际的例子来判断:手机App上的智能星图,只需要用户夜晚时分把手机镜头照向天空,头顶的星图马上会出现在手机上。对于人类而言,确定星图的方式是学习星图知识,然后在夜晚观察星星的位置,从而确定头顶上方的星图。但手机App却并不使用这样的人类知识机制,它只需要三个设备:一是星图,二是手机的水平仪,三是定位仪。定位儀确认星星所在的经纬度,水平仪与地面保持一定角度的时候,确定镜头对准的是哪个星区,然后调用手机中

13、的星图并与镜头中显现出来的夜空里的星星相叠加,这就完成了星图的识别。手机的星图App与人类看夜空找星图是两种方式,但达到的效果是一样的。星图App是在模仿人类看夜空这一行为的效果,但并不是一板一眼地模仿人的功能,只是部分模仿,在这一模仿中,引人注目的部分反而是那些替代性的技术手段。人工智能大部分不是对应人的纯然的功能,而是加入了其他的非有机的方式,这些方式基于数据与智能App的适配度。手机App展现的星图与肉眼看到的星图是一样的,但对准星空的镜头与人的肉眼所见的则完全是两种机制。自然人的肉体天然是有容错性的,而人工智能的感知器是不能容错的,只能以正确的方式运作,一旦出错,就可能引起整体系统的不

14、适应。相对而言,这种整体不适对人而言一直存在,甚至这是系统之中的必然因素,我们只需要不断调适,就能达成协调的整体性。在人工智能计算当中,这却是一个难题,系统性表现为设计上的模型刚性。两者相比,明显可以看到自然身体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如此一来,我们似乎可以判断,人工智能就是不能做很多自然机体的任务。然而,从效果上看,人工智能又的确能够完成人的任务。这样一来,我们似乎就要决断到底是以自然能力为准还是以效果为准。这可能是问题的关键。三、 转换:补足模型以往讨论人工智能的时候,总是考虑人与人工智能的并列,甚至是人与人工智能的对立。这种对立是实实在在的,比如我们倾向于将人工智能理解为像人一样的造物,所以

15、我们会自然地将其理解为具有人的身体的样子。人工智能无疑要去模仿人的能力或功能,把人的功能转运到人工智能上去是一个预先设定的结构,但是这一结构并不真实。这一结构中存在一个隐蔽视角,必须把它补足。人与人工智能的并列仿佛是将两者分开,其实并非如此。在这一并列中,隐藏了一个统治性的人的维度,它居于并列的深处。人和人工智能的并列是一种对照思考的模型,这一模型看似客观中立,未掺杂任何立场,但这一看似中立的立场却是有问题的。如果只是人与人工智能的并列或者对立的话,就缺少一个真正的意义承载者,即我们讨论人工智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的最终用意是什么?如果我们沿着这一线索去寻找意义的承载者,我们就会发现,除了我们

16、人类自己之外,并不存在其他的意义承载者。所以,这里就呈现出一个隐蔽的人类视角,我们必须要把它挖掘出来。我们如果只运用对立视角或者并列关系来看,就容易得出人与人工智能最终对立的结论。如果在结构上进行意义补足,把人工智能最终为谁所用揭示出来,那么,我们就不会忧虑某一天达到奇点,即人工智能摆脱人的控制,反过来控制人类,甚或消灭人类。从技术发展的社会历程来看,哪怕未来奇点来临,人工智能替代了人类,我们也不会像科幻作品所描述的那样仿佛末日来临般恐惧,而是载欣载奔,热烈拥抱那一时刻的到来。观察人类社会的整个发展就能发现,任何一个奇点都可能被树立为一个时代的伟大目标,树立为正面发展的方向,虽然,这一发展方向在其后的某个时间回望,也许会发现其有偏差,但处在彼一时代之中,我们很少否认这一方向的正确性。所以,对奇点的判断不可能脱离时代的立足点。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加上“发展”的视角。由于时代发展、技术变革,人的观念也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此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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