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法律法规与维修培训讲义

上传人:清*** 文档编号:474849498 上传时间:2024-05-02 格式:PPTX 页数:50 大小:1.6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航空法律法规与维修培训讲义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航空法律法规与维修培训讲义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航空法律法规与维修培训讲义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航空法律法规与维修培训讲义_第4页
第4页 / 共50页
航空法律法规与维修培训讲义_第5页
第5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航空法律法规与维修培训讲义》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航空法律法规与维修培训讲义(5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一章第一章 适航管理法适航管理法规规第一节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 适航性的定义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定定义义要点要点航空器航空器 民用航空器(国家航空器民用航空器(国家航空器(如如军军用机,用机,执执行海关行海关警察任警察任务务的航空器的航空器)除外)除外)安全运行安全运行 以安全以安全为为出出发发点和点和归归宿宿环环境条件境条件 预预期期环环境包括航路、气象、机境包括航路、气象、机场场条件等;使用限制包括:条件等;使用限制

2、包括:飞飞机重量重心、机重量重心、飞飞行高度、速度、行高度、速度、发动发动机性能和状机性能和状态态等等综综合合 安全与物理完整性安全与物理完整性可可维护维护性和始性和始终终 保持符合保持符合设计设计和安全要和安全要求求(安全不等于无故障安全不等于无故障)提出适航性要求的目的维护公众利益的民用航空立法的需要。并不是出于理论或学术研究的需要,也不是出于设计、制造航空器的需要。政府机构对民用航空器安全性进行控制和管理的需要 适航标准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性标准。最低安全标准 基本的、起码的,且经济负担最轻的。适航标准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适航标准特点适航标准的法规性 多数以法律条文编写,相当部

3、分是原则定性要求适航标准的务实性 以大量实验,实践,尤其空难调查为基础适航标准的稳健性 只反映已被证实的成熟的航空科学技术适航标准的平衡性 安全性和经济性的最佳统一 适航性责任航空器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能称其是适航的:航空器必须始终满足符合其型号设计要求 航空器必须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单位要对航空器的初始适航性负主要责任。航空器的营运人(航空公司),对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性负全部责任。适航部门作为国家的政府部门,则是在制定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定、监督和管理。一句话,适航部门及其成员要对其影响适航性的所有工作负责。第二节

4、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 适航管理的定义适航管理就是适航性控制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揭示和反映了民用航空器从设计、制造到使用、维修的客观规律,并施以符合其规律的一整套规范化的管理。适航管理的宗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负责适航管理的分适航管理的分类类 初始适航管理 航空器交付使用之前,适航部门对民用航空器设计和制造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初始适航管理是对航空器 设计和制造

5、的控制。持续适航管理 航空器获得适航证投入运行后 ,为保持设计制造时的基本安全标准或适航标准,保障航空器能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而进行的管理。持续适航管理是对民用航空器 使用和维修 的控制。适航管理的特点 权威性或法规性 适航部门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利;规章、标准是法规 国际性 民用航空器是国际间运输工具;航空器设计生产国际化和管理开放性 完整性和统一性 整体完整性和过程完整性;适航部门代表政府尽职责 动态发展性 不断改进和增加新的适航标准 独立性 适航部门独立于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维修部门之外,行使权利立法、定标 是安全性的要求(制定颁发适航标准、规章、规则、通告)颁发适航证件 是合法资格凭

6、证(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适航证等)监督检查 是符合性的要求(适航检查和持续适航管理)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 按工作性质分为此外,对负责民用航空器维修和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的人员,必须接受适航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人员执照,以保证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符合规定的要求。适航管理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中的作用 从最低安全要求做起,向最高安全等级水准迈进,最终达到安全性、正常性和经济性的高度统一 从颁发各种适航证件入手,对航空企业实施质量监督管理,促进企业自我审核机制的建立适航部门对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首要的是促进适航观念的转变适航部门对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重要的是对企业质量保证系统的评审适航部

7、门对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关键的是促进企业建立自我审核机制以“外”促“内”,以适航管理促进企业的发展进步第三第三节节 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法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法规规和文件体系的构成和文件体系的构成中华人民.航空法 是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的根本大法。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对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工作的内容、范围有原则的规定中华人民.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1987年5月4日,6月1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 .性质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法规 内容对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宗旨、性质、范围、权限、方法和处

8、罚等作了明确规定从事适航管理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境内从事民用航空器(含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的单位或个人向中华人民.出口民用航空器的单位或个人在中华人民.境外维修在中华人民.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单位或者个人中华人民.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适用对象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依据 中华人民.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制定和发布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制定,由民航总局局长签发 性质涉及民用航空活动的、专业性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规章 凡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必须遵守其各项规定 涉及到航空器的适航管理、人员执照、机场管理、航务管理、航空营运、航空保安、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等各方面。有关适

9、航管理的规章包含管理规则和适航标准的内容.适航指令适航指令 适航指令(CAD)是 CCAR39 的一部分,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时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适航指令的适航指令的编编号方法号方法如:如:CAD90B70703CAD90B70703修正案修正案390079390079,表示表示该该适航指令是适航指令是19901990年年颁发颁发的波音的波音707707飞飞机的第机的第3 3份适航指令,份适航指令,CCAR39CCAR39部的第部的第7979次修正案。次修正案。技术标准规定即CTSO是 CCAR37 的一部分适航管理程序(AP)是适航管理规章(CCAR)的实施细则和

10、具体管理程序 由各级适航部门根据专业分工起草、编写,适航司司长批准发布 各级适航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适航管理工作时应遵守的规则,也是民用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的单位或个人应遵守的规则。AP的封面是绿色的咨询通告(AC)是适航部门向公众公开的对适航管理工作的政策以及某些具有普遍性的技术问题的解释性、说明性和推荐性文件或指导性文件。对于适航管理工作中的某些具有普遍性的技术问题,也可用咨询通告的形式,向公众公布适航部门可接受的处理方法 对民用航空规章的某些条款作出解释,提出一些指导性的建议,以便正确理解顺利执行咨询通告(AC)咨询通告由各级适航部门根据分工起草、编写,由民航总局 适航司司长批准发

11、布 AC的封面是蓝色的适航管理文件(AMD)是各级适航部门就某一具体技术问题或工作与航空营运人、航空产品设计、制造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时所使用的形式。某些暂行规定,适航部门也可用适航管理文件形式发布执行 适航管理文件在部门处应加盖公章后下发制定、修订规章的征求意见通知 是为了保证制定的规章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一种形式,各部门、各单 位 或 个 人 收 到 此 通 知 后,应 认 真 研 究,积 极提出意见或建议。内容包括:制定、修订规章的主要内容;制定、修订规章的原因和背景;制定、修订后的规章和预定生效日期;征求公众意见的截止日期。第二章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和登民用航空器的

12、国籍和登记记(CCAR-45)(CCAR-45)l944l944年的芝加哥公年的芝加哥公约约,即,即 国国际际民用航空民用航空公公约约 规规定了航空器的国籍制度,定了航空器的国籍制度,这这一制一制度得到了国度得到了国际际上的普遍承上的普遍承认认,各,各缔约缔约国国组组成了成了“国国际际民航民航组织组织”,该组织该组织的各个的各个缔缔约约国的国内法也都国的国内法也都对对国籍作了国籍作了规规定。航空定。航空器具有国籍是一器具有国籍是一项项十分重要的法律制度。十分重要的法律制度。各国都各国都设设有航空器的登有航空器的登记记机构,按本国的机构,按本国的规规定,定,进进行航空器的登行航空器的登记记 我国

13、航空器的登我国航空器的登记记机构是中国民用航空机构是中国民用航空总总局,它代表国家局,它代表国家负责负责航空器的登航空器的登记记和管理和管理航空器登航空器登记记国的国的权权利利 航空器在其登记国领域内活动,完全置于该国管辖之下。航空器在其登记国领域外飞行期间,在一定条件下,其登记国也具有管辖权,对航空器内发生的法律行为和事件等可适用其登记国的法律。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船舶或飞机内.的,也适用本法。”航空器登记后,其登记国即对该航空器具有适航管理权。保护权:航空器登记国有权保护本国航空器。登登记记国的国的义务义务 不滥用航空器。所谓滥用航空器是指容许不符合安全、有序和平等竞争的原则使用

14、或经营航空器的行为。严格安全管理,制定标准并监督执行,以及颁发相应证件。航空器从事国际飞行须携带其登记国颁发或核准的下列证件:航空器登记证、航空器适航证、无线电台执照。国籍国籍标标志志 国籍标志是识别航空器国籍的标志;国籍标志选定规则:国籍标志须从国际电联分配给登记国的无线电呼叫信号中的国籍代号系列中选择。须将国籍标志通知国际民航组织。民用航空器不得具有双重国籍 我国选定拉丁字母“B”为中国航空器的国籍标志,并在我国恢复在国际民航组织中的合法地位不久,便通知了国际民航组织,得到了认可,已载于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共用共用标标志志 由来:国由来:国际际民航民航组织组织理事会于理事会于19691969

15、年年1 1月月2323日通日通过过了了国国际际民用航空公民用航空公约约附件附件7 7第第3 3次修改,并于同年次修改,并于同年5 5月月2323日生效。引日生效。引进进了了“共用共用标标志志”、“共用共用标标志登志登记记当局当局”、“国国际经营际经营机构机构”等等词词,按国,按国际际民用民用航空公航空公约约第第7777条条规规定,定,预预期不以国家形式登期不以国家形式登记记航航空器的可以采用共用空器的可以采用共用标标志志。确定确定规则规则:须须从国从国际电联际电联分配分配给给国国际际民航民航组织组织的无的无线电线电呼叫信号的代号系列中呼叫信号的代号系列中选选定。由国定。由国际际民航民航组织组织

16、给给共用共用标标志登志登记记当局指定共用当局指定共用标标志。志。航空器登航空器登记记国在航空器登国在航空器登记记后后给给定的定的标标志志 须须是是 字母、数字或者两者的字母、数字或者两者的组组合,列合,列在国籍在国籍标标志之后志之后,第一位是字母的,第一位是字母的,则则国籍国籍标标志与登志与登记标记标志之志之间应间应有一短有一短划。划。登记标志中国航空器的登中国航空器的登记标记标志志 我国民用航空器国籍和登我国民用航空器国籍和登记记按按 CCAR45CCAR45 规规定定执执行行 由数位数字、字母或其由数位数字、字母或其组组合而成,列在国籍合而成,列在国籍标标志志B B之后,两者之之后,两者之间间有一短划有一短划 目前我国民用航空器登目前我国民用航空器登记标记标志基本采用志基本采用 四位数四位数字字 我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和登我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和登记标记标志合起来是:志合起来是:B B-XXXX-XXXX。临时登记标志尚未取得国籍登记证的航空器,CCAR45部规定,用于试验和表演飞行,为交付出口的调机飞行(在国外交付时)以及民航总局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申请临时登记标志。具有临时登记标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