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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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办200933号关于印发黄山市“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委 区县煨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直各殷上单位,驻黄各位:黄山市百村刊童”古民居保护引J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委 市 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11月5日黄山市“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徽州古村落、古民居是徽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分珍 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为加大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力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条例和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 实际,制定黄山

2、市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以下简称百村千幢工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一 条主线,坚持保护与利用、旅游与文化有机融合两个理念”, 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三个结合的新路子,做 好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四个转化:以保护利用为前 提的功能转化、以文化积淀为基础的特色转化、以传承 文脉为根本的精神转化、以市场运作为手段的资本转化。二、重要意义(一)有利于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徽州古村落、古民居具 有原创性和不可再生性,有着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是 能够为黄山旅游发展提供优势的关键资源。实施百村千幢工 程,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原状地保存

3、在所属区域环境中,使物质 文化遗产凝固住,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不仅可以守 住古村落、古民居的筋、骨、肉,还可以传承徽州文化的精、 气、神,真正使古村落、古民居流传后世,永续利用。(二)有利于旅游业态的转型升级。目前我市19个4A级 以上景区中,以古村落、古民居为主的景区占13个,其接待量 占所有旅游景点总接待量的63.74%,但观光模式趋同。旅游发 展特色是生命力,差异是竞争力,通过实施百村千幢工程, 把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发展旅游新业态,促进旅游产品多 元化、规模化、精品化,以创新的文化理念和大手笔的文化策划, 激活静态资源的价值内核,促进旅游业态的转型升级。(三)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

4、建设。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 展,农民对生活质量追求日渐提高,古村落、古民居已经越来越 难以满足现代人的居住需求。实施百村千幢工程,使传统文 化与现代理念接轨,以符合现代的语言和表现方式,激活并拓展 古村落、古民居的功能价值和生命力,切实推动农村软硬环境的 改善和提升,当地村民也可从旅游发展和土地资源整合中真正受 益。(四)有利于提升我市的对外形象。我市有两处世界文化遗 产,一处世界文化遗产拓展项目,国家、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 名村18处、文物保护单位80处,这些文物古迹和文化遗产见 证着徽州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是撬动徽州文化的支点, 是做好徽文章的抓手。实施百村千幢工程,可以最大限 度地还

5、原古色古香的历史风貌和独具魅力的文化价值,再现古村落、古民居的形与神,打造城市旅游的新亮点,提升城 市形象的美誉度,让世人了解博大精深的徽州文化。三、实施原则实施百村千幢工程,要认真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 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并做好五个结合:(一)坚持保护第一与合理利用相结合。保护的目的是更好 地利用。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辨证关系,以创新的保护模式和灵 活的开发理念,变被动保护为保护利用,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 用,在利用的基础上科学保护,形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互 动发展。(二)坚持科学规划与依法推进相结合。切实把握规划先行 的理念,把科学制定规划作为工程推进的前提和基础,在法

6、律、 法规许可范围内,依据其现实情况,编制富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的规划,满足保护、利用的最大需求。(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 作用,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同时,要切实增强市场意 识,遵循市场规律,运用市场手段,做好项目的包装编制工作, 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发挥市场的主力军作用。(四)坚持分类指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古村落、古民居 的分布形式、现实情况、保护要求、开发形态不尽相同,要实现 最佳形式的保护、最高效益的利用,必须系统谋划、科学运作、 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 责任,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五)坚持尊重民意与宣传引

7、导相结合。百村千幢”工程 是一项挖掘发展资源、惠及广大群众的民心工程,要切实尊重群 众意愿,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工程实施, 不搞形象工程,使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成为全社会普遍的共 识和自觉行动。四、主要内容(一)实施对象百村千幢工程即指在黄山市境内选择101个古村落和 1065幢古民居进行保护性利用的工程。古村落选取标准(以自然村为单位):已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地的古村落;列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古村落; 1911年以前形成的自然村,徽派古建筑占整个村落建筑总数 10%以上,现存文化遗产比较丰富和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 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地方特色、民俗风情,具

8、有较高的历史、 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选取标准(以单体古民居为单位):已列入各级文物保 护单位的古民居;黄山市境内建于1911年以前,未列入文物保 护单位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民宅、祠堂、牌坊、书院、 楼、台、亭、阁、塔等民用建筑物;经市文物部门认定具有特殊 价值的古民居,年限延长至1949年。(二)实施目标五年内分两期实施,2009-2010年完成33个古村落和505 幢古民居保护与利用,2011-2013年完成68个古村落和560 幢古民居的保护与利用。其中,打造具有旅游新业态特色的古村 落30个,古民居集中保护地10处,文化体验游入境游客实现 翻番,境外游客达到100万人次

9、,积极争取古村落、古民居列 入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文物保护单位。(三)保护利用模式1、原地保护利用分为原地重点保护利用和原地一般保护利用。原地重点保护利用,即对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省级 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实行重点保护利用。古村落、古民居及其附属 物的修缮,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持古村落、古民 居风貌的完整性,还原历史的真实性。原地一般保护利用,即对未列入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 村的古村落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实行一般保护利用。在保持 古村落、古民居整体风貌的基础上,可进行局部和内部改造,拓 展使用空间,开发旅游项目,其改造形式、高度、体量、色调应 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2、异

10、地保护利用分为异地集中保护利用和异地分散保护利用。异地集中保护利用,即指不利于在原地保护的古民居,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科学论证,制定规划,原则上在黄山市 境内进行集中保护,形成古民居保护利用的叠加和组合效应。异地分散保护利用,即指将零星分散的单体古民居迁移至另 一处,实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异地保护利用的古民居迁移需经专家评估、论证,当地文物 部门审核,报市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103个古村落 内的古民居及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原则上不得异地迁移。(四)保护利用内容1、保护内容古村落保护内容:按照项目启动,规划先行的原则,编 制古村落保护规划。重点保护古村落中具有特色的整体空间环

11、境 和风貌,传统的街巷格局和形态,具有文物价值的文化遗产等。(1)编制古村落保护利用规划,保护村落的空间形态、平 面格局等传统的肌理,延续古村落的风貌特色;(2)保护乡村特色鲜明、风格独特的传统文化,保护村落 古建遗址、道观庙宇、古宅园林、宗祠戏台等历史建筑;(3)保护乡村古树名木、田野风光等自然生态环境,加强 生态建设,加大对村落周边山体的植树造林及古村落“水口”生 态环境修复;(4)对古村落不符合徽派传统建筑风格的民居进行改造;(5)对古村落原生态文化、风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 救和保护。古民居保护内容: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 编制古民居维修方案。通过维修古民居单体,集中解决古

12、民居当 前亟须解决的保护维修问题。(1)维修古民居梁架、屋面、墙体等建筑要素;(2)保护和修复古民居构架、构件(包括三雕)等文 化内涵;(3)保护古民居外观形态、环境空间。2、利用内容充分发挥古村落、古民居独特资源优势,拓展使用功能和空 间,创造经济效益,增加群众收入,以利用推动保护。古村落利用内容:(1)以徽州历史遗迹、风水人居为主体的文化体验型古村 落;(2)以徽州民俗风情、民俗活动为特色的乡村体验型古村 落;(3)以乡村探险、垂钓捕捞为内容的休闲度假型古村落;(4)以摄影采风、绘画写生为主导的摄影绘画型古村落;(5)以艺术创作、影视拍摄为亮点的文化创意型古村落;(6)以水果采摘、农事体验

13、为基础的农业生态型古村落。古民居利用内容:(1)乡村艺术会所、农家乐、民俗客栈;(2)传统手工作坊、民间工艺及制作旅游产品;(3)地方小吃店、地方特色店、特色小酒吧;(4 )传统娱乐及民间艺术表演活动;(5) 民间工艺品开发、收藏、展示、交易活动;(6) 各类专题博物馆、纪念馆;(7) 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五) 政策支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名村保护条例和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以下规范性文件:1、黄山市古村落保护管理办法;2、黄山市古民居原地保护中产权转移程序规定;3、黄山市古民居抢修保护利用暂行办法;4、黄山市古民居认领保护

14、利用暂行办法;5、黄山市古民居异地保护利用暂行办法;6、黄山市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办法。五、保障措施百村千幢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政策性强, 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 确职责,加大宣传,强化监督,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一) 建立领导机构成立黄山市百村千幢工程领导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发 改委、市旅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 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国土局、市 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招商局、市城投公司、市房管 局、黄山海关和区县人民政府组成。领导组设立办公室在市文化 局,抽调专人办公。(二)明确职责任务1、各区

15、县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实施机构,制 定本地实施方案,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民 特别是古村落、古民居所在地群众自觉参与保护利用的意识;引 导项目所在地依法订立保护利用古村落、古民居的村规民约。五年完成101个古村落和1065幢古民居的保护利用。其中:屯溪区古村落0个、古民居50幢;黄山区古村落11个、古民居100幢;徽州区古村落15个、古民居115幢;歙县古村落24个、古民居230幢;休宁县古村落18个、古民居180幢;黟县古村落17个、古民居210幢;祁门县古村落16个、古民居180幢。2、市发改委:负责对项目进行总体策划、包装;委托有资 质部门编制银行贷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世界银行贷 款项目争取2009年底前纳入规划;负责牵头组织对百村千幢 工程进行验收。3、市财政局:加大资金投入,设立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安排百村千幢工程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资助、补贴等 方式筹措资金;制定政府鼓励工程实施的资金政策或办法;对文 物景点门票收入的20%和政府补助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和督查。4、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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