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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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赢了网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诉讼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个人利益可以实行诉讼保全。很多人不知道诉讼保全,以至于在该申请时而没有申请,错过了一次保障机会。那么诉讼保全的对象又有哪些么?下面赢了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诉讼保全的对象有什么1、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2、证据。诉讼保全的方式是什么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

2、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诉讼保全的执行(一)保全执行是指在取得终局的、确定的法律文书以前,为防止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裁定不能

3、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而采取的旨在维持标的物现状,确定和保护证据的强制措施。(二)保全执行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两方面内容,以财产保全为主。(三)保全执行应坚持强制措施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主动争取案件当事人或者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注重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对涉及区直企业、油田三大中直企业和有偿还能力的公用事业(学校、教育、医疗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必须慎用保全措施,保全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四)保全执行工作由立案庭或者审判业务庭组织实施。法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两人以上,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并按规定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五)保全执行必须依据

4、保全裁定,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未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不予保全。(六)当事人申请保全时,由案件承办人审查保全申请是否成立,担保手续是否完备,符合保全条件的,请示庭长及主管院长,同意后,立即制做保全裁定书。同时,核算保全费用,督促申请人交纳。(七)被保全财产在当地的,承办人应当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在上述时间内未能采取措施的,应报告庭长及主管院长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6小时。诉前保全或者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执行。(八)保全执行的同时,承办人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向申请人、被申请人、义务协助人送达民事裁定书。同时将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关材料及时入卷。以上就

5、是小编对于诉讼保全的对象有哪些的介绍。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可以一定要申请诉讼保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或财产,使自己得到一些保障。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赢了网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来源:(诉讼保全的对象有哪些http:/ 关于混合销售和兼营的规定2018 http:/ 什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http:/ 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减免交纳公证费 http:/ 财产保全错误情形探讨 http:/ 2018年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http:/ 个人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怎样投诉请求保护 http:/ 董事长不到公司实际经营地点上班,却要求实际运作经营的公司股东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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