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交通建设指挥部中山市城桂公路二期工程第IV丶VI合同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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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交通建设指挥部中山市城桂公路二期工程第IV丶VI合同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中山市交通建设指挥部中山市城桂公路二期工程第IV、VI合同段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中山市交通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广东虎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二OO三年 月 日中山市城桂公路二期工程第IV、VI合同段施 工 招 标招 标 文 件 总 目 录第一卷第1篇 投标邀请书格式 1.35第2篇 投标人须知 .626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2755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5667第5篇 评标办法 6870第二卷第6篇 技术规范 .7172第三卷第7篇 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 .7379第8篇 工程量清单(见另册) .80第9篇 投

2、标书附表格式 .8187第10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 .8891 履约银行保函格式 .92附篇: 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 .93100第四卷第12篇 图纸(另册)101第 一 卷第1篇 投标邀请书第2篇 投标须知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第5篇 评标办法目 录错误!未找到目录项。 第1篇 投标邀请书 : 1中山市城桂公路二期工程第IV、VI合同段已由市政府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2本项目招标分IV、VI合同段,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合同段,但只能中一个合同段。3请凭本邀请书于2003年11月14日下午3:0

3、0时到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三楼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每套人民币2500元(含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售后不退。4投标人在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第13 条规定每合同段提交人民币叁拾万元为投标保证金。用信汇方式或支票交到中山市交通建设指挥部,请带已转入款的进帐单据到中山市交通建设指挥部办理有关交款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开户银行:建行中山支行南涌分理处账 号:440780322012017001212 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单位进场后20天内退还;落标单位于评标结束后10天内退还。5招标单位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召开发标会议并组织踏勘现场。发标会议时间:2003年11 月 14

4、 日下午3:00时,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三楼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踏勘现场时间:2003年 11月 14 日下午3:30时,地点:城桂路IV、VI合同段现场。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暂定为2003年11月26日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递交至: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 址: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三楼7.暂定于2003年11月26日9:00时在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三楼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迟到15分钟当自动弃权处理。8.请立即以传真方式确认已收到此邀请书,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招标

5、单位:中山市交通建设指挥部地 址:中山市石岐悦来南路11号电 话:07608920119传 真:07608920119邮政编码:528400联系人:曾伟战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虎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平江路476号跑马地花园邮政编码:510630电 话: 0760-8311037 13925396669传 真: 0760-8311037网址:/.hmec4#9E-mail:hanyf69163#ff66ff联 系 人:韩一凡 谢洪涛招标单位:中山市交通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虎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第2篇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资料表投标须知具体信息或数据1招标人名称:中山市交通建

6、设指挥部地址:中山市石岐悦来南路11号:0760-8920119 传 真:0760-8920119邮 编:528400 联系人:曾伟战1.1工程项目名称及招标范围:中山市城桂公路二期工程第IV、VI合同段招标范围:第IV合同段为路基(旧路改造)、沥青砼路面(不含上面层4cmAK-13A)、桥涵工程。第VI合同段路基、大桥2座、桥涵工程含苞欲放上面对面含 1.2工程概况:详见附件1.3预期工期:IV标6个月 VI标15个月2资金来源:中山市政府投资5.1发标会议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三楼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 2003年11 月14 日下午3:00时6.1现场踏勘地点:中山市

7、城桂公路二期工程IV、VI合同段现场 时间: 2003年 11 月 14 日下午3:30时12.1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算,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60天13.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元)提交时间:2003年11月20日前续上表投标须知具体信息或数据14.1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2份,副本4份15.2(a)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三楼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5.2(b) 中山市城桂公路二期工程 项目第 合同段 15.2(c)开标时间:2003年11月26日上午9:00时1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3年11月26日上午9:00时16

8、.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17.1开标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三楼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2.7评标方法选择:见第一卷第5篇26.1履约保函的金额和提交时间:合同总价的10%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27 30 工作日签订合同协议书投 标 须 知一、总 则1招标范围 1.1 本项目本次招标内容第IV合同段为路基、沥青砼路面(不含上面层4cmAK-13A)、桥涵工程,第VI合同段为路基、大桥2座、桥涵工程。 1.2 工程概况及地理位置示意图列于投标须知正文之后附件(P25P26)。1.3 本项目预期工期见投标须知资料表。 2.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经广东省计委立项,已列入中山市市政基

9、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由中山市政府投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3.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1 投标邀请书只发给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3.2 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段投标,只对某合同段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3.4 未经建设方批准,本工程不允许分包。经批准分包的工程,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类似工程的业绩,且分包工程的工程量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 3.5 允许合格的投标人参与IV、VI二个合同段的投标,对每个合同段只能提交一份投标书,招标人将先后对VI标、IV标进行开标,若投标人中得VI标,将

10、不参与IV标的开标。 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 发标会议 5.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中写明的时间和地点,派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招标人主持的发标会议及现场踏勘。 5.2 发标会议的内容:确定投标人所投合同段及介绍工程概况。 6. 现场踏勘 6.1 招标人将在投标须知资料表写明的地址和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一次踏勘,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6.2 现场踏勘,招标人介绍工程概况,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标。6.3 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

11、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4 现场踏勘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6.5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二、 招 标 文 件 7. 招标文件的内容 7.1 招标文件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各卷册的内容如下:卷 次 篇 次 内 容第一卷 第1篇 投标邀请书 第2篇 投标须知含投标须知资料表和附件(工程说明与主要工程数量)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第5篇 评标办法第二卷 第6篇 技术规范第三卷 第7篇 投标书与投

12、标担保格式第8篇 工程量清单(另册)第9篇 投标书附表格式第10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11篇 履约担保格式第四卷 第12篇 图纸(另册)7.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按本须知第19条的规定办理。7.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在发标会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8.1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须在2003年11月18日上午11:00时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书面(包括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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