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学会章程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474228010 上传时间:2023-07-08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4.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医药学会章程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中医药学会章程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中医药学会章程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中医药学会章程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中医药学会章程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医药学会章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医药学会章程(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医药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XX省中医药学会(英文译名为:XXX,英文缩写XX,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的性质:XX省中医药科技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及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预防、康复、保健、生产、经营等单位自愿结成的,依法登记成立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中医药科技工作者与管理工作者的纽带,是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省中医药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团结广大中医药及其相关的自然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中医药知识的普及和推广

2、,促进中医药科技人才、管理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中医药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中医药的服务需求,为建设健康XX服务。第四条本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组织是本会治理结构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本会在发展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以党建促会建。第五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XX省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厅和党建领导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挂靠单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第六条本会的住所设在XX,邮编XX,网址:XXo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各种形式的中

3、医药学术活动,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讨和科学考察活动,举办相关会议会展、提供相关服务;(二)编辑出版中医药科普读物、专著及有关信息资料和音像制品;(三)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会员及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队伍素质;(四)传播中医药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提高广大民众的防病能力;(五)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六)培养、发现、举荐优秀的中医药人才;表彰、奖励先进会员和学会管理工作者;开展“XX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奖励优秀科技成果、学术著作和科普作品;(七)组织中医药专家协助政府对中医药科技政策、法规、发展战略和管理决策进行论证;(八)承办政府及

4、有关部门在转变职能中委托、交办的相关事项,开展项目合作;(九)开发和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为有关部门提供科技咨询;(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加强同有关国际及省际学术团体和学者的联系,开展国际及省际间的科技合作。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的会员种类(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类,其中个人会员分为专业会员、荣誉会员和学生会员)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 .拥护本会的章程;2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3 .在中医药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4 .热爱中医药事业,支持学会工作。(二)各类会员应具备的特殊条件:1 .专业会员:从事中医药工作,获得(执业)中医师、中药师、助教、实习研

5、究员、助理编辑、技师、护师以上职称者;或者从事与中医药有关学科的工作,具备以上相应技术职称者。2 .荣誉会员:对我国友好的外籍中医药专家、知名人士,或者省内外热爱中医药事业,支持本会工作,为本会发展提供资助者,或对我省中医药科技事业发展有贡献者。3 .学生会员:中医药院校的在校学生。4 .团体会员:参与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并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省内外的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和医药企业单位。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专业会员和学生会员由本人提交入会申请书,经本会会员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由本会办事机构审核批准,颁发专业会员和学生会员证书;(三)荣

6、誉会员由专业委员会或学会秘书处提出推荐人选,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批后,由会长授予荣誉会员证书;(四)团体会员由申请单位提交入会申请,经理事会议或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颁发证书和牌匾。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并优先选派出席有关的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学生会员免费参加学会组织的活动;(四)享有本会有关奖励的权利;(五)免费获取本会编辑出版的学术资料和科普资料,免费获取本会的年度活动计划表;(六)推荐专业会员加入全国性学术组织和本会专家咨询、专项评审、专项鉴定等各类专家库的权利;(七)团体会员可优先得

7、到技术咨询;(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的决议、决定;(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团体会员接受本会的委托,协助开展有关学术和科普活动;(五)按规定交纳会费;(六)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学术、咨询和科普宣传等有关的社会公益性活动;(七)为本会事业发展自愿捐赠或接受本会委托依法募集资金;(八)专业会员参与由本会组织的对我省中医药工作发展战略、政策、重大决策的论证、咨询等活动;(九)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

8、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五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XX省会员代表大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审议、通过提案和决议;(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六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全省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七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9、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八条理事会是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省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四)向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五)决定荣誉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十)审批年度学术计划和工作计划;(十一)筹措、管理学会活动经费;(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2/

10、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二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中的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本会聘请中医药领域资深、德高望重、在本学科中成绩

11、突出、经验丰富、为学会建设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专家和管理工作者为高级顾问。第二十五条本会根据学术活动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作为理事会领导下的分支学术组织,是非法人学术组织,其名称冠以“XX省中医药学会XXX专业委员会”,不再另定章程。专业委员会应由本专业知名专家组成,可由各团体会员单位和各专业委员会推荐,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其正、副主任委员由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专业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整。专业委员会的职权是:(一)编制本专业的学术活动计划,组织本专业的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并报本会审批备案;(二)为本会提供稿件,组织本专业人员撰写论文和科普宣传材料;(S)组织评议、审定本

12、专业有关学术论文,推荐优秀论文和科普作品;(四)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对有利于本专业的发展方向和重要项目提出建议;(五)承办本会委托的科技咨询、义诊服务;(六)开展本专业的技术培训,提高中医药工作者的专业水平;(七)发现和推荐本专业的优秀科技人才;(A)加强与本会及有关专业委员会间的联系和协作;(九)积极发展会员,不断扩大本专业队伍。第二十六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中医药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

13、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七)热爱中医药事业和学会工作,责任心强。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省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九条经会长提议,本届法定代表人由秘书长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全省会

14、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二)检查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三十一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等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等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党建工作第三十二条本会支持设立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本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时,应先

15、征求上级党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审核意见;变更、撤并或注销时,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第三十三条本会优先推荐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本会管理层。本会支持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对重要业务活动提出意见建议。第三十四条本会党组织应履行下列职责:(一)保证政治方向。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引导党员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监督本会依法执业、诚信从业。(二)团结凝聚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关心和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汇聚推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三)推动事业发展。激发本会从业人员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帮助本会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引导和支持本会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四)建设先进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本会文化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