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绩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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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绩效评估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实施效果,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各区县(市)商务部门对2005年开始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进行了自查、绩效评估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自2005年在xx试点以来,到2012年底,我市共建设、改造5家乡镇商贸中心,7家配送中心,其中3家为日用百货配送中心、4家为农资配送中心。新建、改造的标准化农家店将达3139家,其中日用消费品店22

2、65家,农资农家店874家;其中乡级店228家,村级店2911家。 我市先后经商务部核准的承办企业共有15家,分别为市金太阳、资阳区益佳乐、旺农肥业、桃江新龙超市、丰彩、南县穗丰、南县恒生、隆科、安化县天置、爱丽丝、植保中心、安化惠民农资、安化新一村、新远农资、沅江祁阳百惠。2012年,根据商务部要求,省商务厅确定金太阳、南县恒生、新龙、丰彩、南县穗丰、隆科等6家企业承担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相关项目的建设工作。全市累计总投资12961.49万元,带动社会投资8880万元,农家店销售额39.1亿元,吸纳就业10163人,创造税收1.37亿元,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共获国家补贴211

3、6.4万元。 二、项目绩效评价 (一)项目组织和管理方面。 1、领导重视,基础工作扎实。为实施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我市成立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商务、财政、交通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相应成立领导班子,指导实施辖区项目建设。各级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专门文件,出台专门的政策措施,大部分区县市在工作任务繁重、运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了充分保障,为项目的有效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2、部门配合紧密。在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工程中,我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支持相关项目的实施,如工商部门对企业采取加盟方式改造的农家店,变更证照时只收工本费;税务部门实行税收优惠

4、政策;公安、交通部门是对承办企业商品配送运行提供通行便利,实行“绿色通道”政策。 3、建设高标准。根据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农资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标准,我局要求承办企业建设发展农家店(农资店)的原则是成熟一个,申报验收一个。承办企业建设与改造的“农家店”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店名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商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承诺。 4、商品统一配送。我市要求配送企业搞好自身建设,真正实现连锁经营机制,建立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体系。针对农村点多面广、规模小的特点,配送中心以商品拆零、分拣、分装为重点,对“农家店(农资店)”统一配送。 5、组织督导检查。对建设项目的管理,我们实行自上而下分级管理的方

5、式,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我局定期召开项目建设情况调度会,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并到现场开展上门指导性服务,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二)资金管理方面。按照农村物流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9228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财政内贸资金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1990号)文件精神,我局始终对“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进行了全方位的质量跟踪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对项目资金的筹集、存储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严禁占用和挪作他用。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的跟踪审查,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规章要求的,及时纠正,严肃查

6、处。 (三)实施效果方面。 1、构建了农村流通网络。自2005年以来,随着农家店、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工作的开展,我市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发生了可喜变化,改变了以往农村代销店、乡村“夫妻店”、个体百(杂)货店设施陈旧、商品单一、质次价高等方面的缺陷和不足,改善了农村的购物环境(带动了我市一大批农村小商店向标准化农家店学习、建设),保证了商品质量,使农民在家门口就可以买到货真价实的日用百货和农资商品,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标准化农家店已成为我市农村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市标准化农家店覆盖率不断提高。我市所建农家店已覆盖100%的乡镇(14个乡、71个镇),85%的行政村(1786个村

7、)。这些农家店的建成,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消费,方便了广大农民群众。据统计,我市农家店的销售总额已占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5%以上。 2、带动效应明显。通过承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我市相关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到2012年底,我市承办企业销售额达39.1亿元,经济效益也得到了逐年提升。金太阳商业贸易有限公司自2005年在安化县试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以来,一年一个台阶,共新建、改造农家店472家,新建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各1家,在中心城区新建17个社区便民超市,该公司销售额从2005年的6000多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13.5亿元。 3、满足农村消费需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

8、八年来,大大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方便了农民购物,扩大了农村消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现状看,农民得到了实惠,企业得到了市场,流通得到了繁荣,政府得到了民心。初步形成了以龙头企业、配送中心辐射到乡镇到村的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市场网络体系,对规范整治农村商品市场,落实国家惠农政策,活跃经济产生了积极影响。 4、方便了群众。自2011年农家店信息化改造以来,我市各级财政、商务部门与移动、联通、邮政、药品、烟草等部门密切配合,以农家店为载体,有效发挥农家店“农商通”平台“一网多用”功能,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据调查,我市农家店电话普及率基本达到了100

9、,电脑普及率达到了38。许多农家店还购置了中小型载货车,附近农村居民如有需要,一个电话就可送货上门,这样,既方便了群众消费,又增加了店主的收入。 三、绩效目标存在的差距及因素 我市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家商务部和省厅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承办企业经营环境不佳。目前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中缺乏大型连锁超市,企业掌握的总代理、总经销品牌较少,物流成本相对较高,难以实现多方互惠的配送体系。特别是在城区要面对沃尔玛、步步高、家润多、新一佳等国际、国内大超市的打压,在农村又要面对农民消费能力较弱、假冒伪劣产品较多、交通不发达等现实困难和问题,难以在各区县市

10、和各乡镇开疆拓土,占领市场。而真正大型的连锁超市是不屑到农村去发展。因此,急需国家继续出台支持中小承办企业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农家店关停并转不时出现。我市近几年所建农家店标准较高,生命力也较强外,但2005-2008所建较多农家店出现了关停并转的情况。据各区县(市)商务、财政局初步统计,因道路修建、经营不善、店主外出及2008年冰灾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市已有105家农家店停止运行,其中关闭的有42家、歇业的有31家、改行的有25家、已被拆除的有7家。另外,因承办企业疏于管理,有一部分农家店已与承办企业脱离加盟、合作关系,又成了“夫妻店”。 (三)商品配送率难以达到标准。我市除市xx4家

11、承办企业已建配送中心以外,其他承办企业均没有配送中心。农家店日用品配送率占同类商品的62,生产资料类配送率占同类商品75,达不到商务部要求。主要原因平时主要依靠当地的大小供货商、总经销商、第三方物流公司抓配送,甚至有的还是店主自己进货,因而导致商品配送率难以达标。 四、主要经验及教训 (一)主要做法 1、统一招牌。由于部分农户缺乏“农家店”建设的经验,容易走弯路,因此,我们注重配套服务的针对性、及时性、统一性。在招牌制作上,我们安排广告公司负责全县日用品“农家店”的招牌制作和安装,确保招牌的统一。截止2012年建设的“农家店”中有部份招牌已被广告招牌替换,为此我们对今后“农家店”的加盟和招牌都

12、提高了要求。 2、统一指导。在超市理货上,我们由承办企业派出专业人员给予帮助。我们组织承办企业向“农家店”印发了服务公约和承诺书,配发了进货台帐。下发了业务联系卡,供“农家店”随时与承办企业和市、县商务部门联系。我们细致周到的服务,使“农家店”店主感到温暖和鼓舞。 3、统一标准。为保证如期如质完成“农家店”建设任务,一是注重加大工作力度,风雨兼程、加班加点,上门签定加盟协议,上门确定改扩建方案,上门检查督促和服务,在定点过程中,不循私情、严格按标准建设,严格建设质量,为验收达标奠定了基础。二是注重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四次上门:即签加盟协议上门;检查进度、质量和货物陈列指导上门;招牌安装上门;初验

13、照相上门,确保每个环节合格。 4、创新配送方式。“农家店”建设,物流配送是关键之关键。为加强农家店管理,提高商品配送率,桃江县成立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商贸流通商会,该商会将配送商品条目印发在配送台帐上供农家店选择,商会组织统一配送,既体现了配送的主渠道,又体现了配送的灵活性,让农民真正消费到优质优价商品。 (二)教训。一是农家店布点扎堆。通过几年的大力建设,除安化县的个别偏远乡村到县城有4、5个小时的车程,承办企业建店积极性不高外,我市各乡镇及交通比较发达的村都已有农家(资)店,基本上满足了农村市场需求。由于农家店布点缺乏科学生,部分乡镇农家店存在扎堆现象。如继续大量增加农家店数量,必将导致

14、承办企业重复布点、项目重复建设和农家店扎堆现象,造成国家资源浪费。二是承办企业淘汰率较高。国家商务部现行政策要求标准高,加之部分承办企业经济实力和规模等自身原因,无力参与市场竞争,达不到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资质,只好退出项目笼子,造成农家店持续性管理上的被动。 五、定性评价 (一)承办企业符合标准。我市无论是2012年的6家承办企业还是部分退出项目笼子的企业,全市15家龙头企业按逐级审批,符合国家承办资质要求,无违规审批现象。 (二)建设项目符合标准。我市承办企业的各项建设任务都严格按照建设要求、建设标准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农家店建设严格遵照商务部颁发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商务部关于

15、“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验收的通知要求建设,建设一批、验收合格一批,从无任何虚报项目。配送中心与乡镇商贸中心建设严格按照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规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规范的建设标准进行选址建设。配送中心所应具备的设施设备、信息化系统和功能布局都已整改配备齐全。4个乡镇商贸中心的建设也都符合各项必须具备的必要条件,达到验收标准。配送中心与乡镇商贸中心对农家店的配送率基本达到62%以上。 (三)资金扶持符合标准。我市对下拨的扶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承办企业专门设置了农家店建设扶持资金专项管理人员,将资金补助到两个配送中心、两个乡镇商贸中心及各农家店店主手中,符合资金扶持要求。 市商务局C29C91AFE4CED1B6C8795AD9C91AFE4CED1B6C8795AD91AFE4CED1B6C8795AD9C91FE4CED1B6C8795AD29C91AFEDD1B6C87D1B6C8795AD9C91AFE4CED1B6C8795AD91AFE4CED1B6C8795AD9C91FE4CED1B6C8795AD29C91AF95AD9C91AFE4CED1B6C8795AD91AFE4CED1B6C8795AD9D1B6C8795AD9C91AFE4C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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