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领取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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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领取上海地区生育保险金?领取地点: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参加农保的从业人员仍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生育保险金需要携带的证件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 份:(1) 本人身份证(2)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3) 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 (原件及复印件) 。(4) 医院出具 ”生育医学证明 ” 即出院小结, 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5) 医院出具宝宝 “出生证明

2、”, 全国统一的(6) 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 :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7)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8) 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9)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 。(10)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 (镇 )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11)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3、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和委托人的委托书。申领手续中的具体操作问题说明:1、申领者提供了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可以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2、提供了独生子女证,前两证就不需要再提供。3、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警署出具的户籍证明。4、男方为现役军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来替代其户口簿。5、外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6、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申领者,提供的“生育批准证明 ” ,各中心核对后进行复印,原件应退还给申领者本人。7、对于再婚、流产人员,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

4、,如提供的材料齐全,各中心应予以操作,如在审核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与区计生委取得联系。最后还会有区计生委进行把关,如查出有重复享受的人员,按原规定进行处理。生育保险金领取过程直接就进到各区县社保中心(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0-4:30) 领取,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以上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 1 份,填好后领一个号码,等叫到号码后去相应的窗口办理。工作人员会审核你的资料,之后算出生育保险金的金额,大约两个星期后钱就会汇入帐户。生育保险金计算办法:生育保险金 =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医疗费补贴;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

5、r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统一的3000元。缴费基数每个人都不一样的,按照缴纳的医疗保险基数算的,有上限的,上限是7300 多一个月吧!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7300*4.5 3000(医疗补贴 ) 。 产假时间,正常是3个月,晚育(25 岁以后 )加 1 个月,剖腹产再加半个月。例如我的缴费基数是2520 ,因为是剖腹产,所以产假4 个半月。所以她领到的总金额就是2520 M.5(剖)+3000=14340元;如果是顺产的,总金额=缴费基数*4(顺)+3000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一) 妊娠7个月(含7个月 ) 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 ) 妊娠 3

6、 个月(含 3 个月 ) 以上、 7 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 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 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 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 7 个月(含7 个月 ) 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 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 3 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 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二 ) 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三)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一) 妊娠7个月(含7个月 ) 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 3000元;

7、 (二)妊娠 3 个月(含 3 个月 ) 以上、 7 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 500 元 ;(三)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 300元。问:从业妇女在生育期间是否还须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个人缴纳部分由其所在单位代扣代缴。从业妇女领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低于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足。按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在规定的享受期限内适逢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的,可按新的标准执行。Q: 交综合保险

8、的有生育保险金的吗?A: 没有生育保险金的,因为没有交过生育保险金,而生育保险金是用人单位为职工(本市户口或有引进人才类型的居住证的人) 按照前一年该职工的年工资总额的 0.5%交纳的,除了本市户口或有引进人才类型的居住证的人外的。上海市社保机构地址电话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地址:中山南路865 号 6 楼 电话: 63689900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地址:中山南路 电话: 63673001上海各区社保中心地址电话一览浦东新区社保中心地址:浦东南路3993 号 电话: 12333徐汇区社保中心 长宁区社保中心 普陀区社保中心 闸北区社保中心 虹口区社保中心 杨浦区社保中心 黄浦区社保中

9、心 卢湾区社保中心 静安区社保中心 宝山区社保中心 闵行区社保中心 嘉定区社保中心 金山区社保中心 松江区社保中心 青浦区社保中心 南汇区社保中心 奉贤区社保中心 崇明县社保中心地址:徐虹北路 80 号 电话: 12333地址:定西路地址:武宁路地址:沪太路 地址:曲阳路 地址:江浦路1016 号 9F 电话: 123331032 号 电话:711 号 电话:179 号 电话:736 号 电话:地址:新永安路 9 号 电话:1233312333123331233312333地址:中山南一路 535 号 1 楼 电话: 12333地址:武宁南路211 号 电话:12333地址:友谊支路238 号 电话:12333地址:莘北路 385 号 电话: 12333地址:博乐路 69 号 电话: 12333地址: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电话: 12333地址:人民北路荣东路口 电话: 12333地址:公园路200 号 电话:12333地址:惠南镇城西路 61 号 电话: 12333地址:南桥路262 号 电话:12333地址:城桥镇人民路 207 号 电话: 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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