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营改增试点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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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门峡市“营改增”实施情况汇报2013年8月份以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以及邮政业先后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经过试点纳税人信息移交、调查确认、培训辅导等一系列措施,“营改增”工作在我市顺利平稳运行。一、营改增整体情况(一)营改增税源管理情况截止2014年5月底,国税部门共登记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255户,其中交通运输业试点纳税人330户,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836户,铁路运输试点纳税人2户,邮政业试点纳税人21户。(二)营改增纳税人应纳税款情况2013年8至12月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纳值税5648.05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应纳增值税3561.77万元,现代服务业应纳增值税20

2、86.28万元。2014年1-5月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纳增值税636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应纳增值税3980万元,现代服务业应纳增值税2386万元。(三)营改增后对我市税收情况的影响营改增实施以来,共计入库增值税12014万元(地方级),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变化对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产生了两方面的减收影响,一是交通运输业抵扣税率由7%提高到11%,全市非试点纳税人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335万元;二是纳税人取得现代服务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全市非试点行业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939万元。因政策变化造成税款减收6274万元。二、 “营改增”运行各项措施一是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营造营改

3、增运行的良好氛围;将“营改增”作为我市6月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依托大众传媒、信息网络平台、12366门户网站广泛开展宣传,取得明显成效。新办企业意愿明显增强,纳税人户数较试点初期增加94%;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较试点初期增加106%;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增加,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的试点纳税人较初期增加了160%。二是优化纳税服务,确保营改增政策有效落实。我们在办税服务厅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对纳税人进行税控推行、纳税申报等全方位培训,对纳税人进行一对一帮扶,使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熟悉业务流程,掌握申报操作。三是强化政策管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引导交通运输企业以营改增为契机,转变经营方式,提高市场竞争力,涵养地方税源;加强数据分析,对疑点企业及时开展评估,堵塞税收漏洞;采取各项措施强化行业管理,防范各类税收风险。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交通运输企业税收占全部营改增收入的比重为63.48%,交通运输业的管理是我们日常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受交通运输业的经营方式多样,经营主体同纳税主体难以划分,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占到了76.42%,代开发票量大以及交通运输业税负上升等因素的影响,防范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压力非常大,管理难度也不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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