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14”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8号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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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Z.b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8号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2-08-082022年4月14日下午14时45分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8号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禅城区应急管理局经禅城区政府授权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提出了对相关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作业概况佛山市禅城区贾帮雄门窗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4MA543XA77F;经营者:贾帮雄。企业类型:个体工商

2、户。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纳龙庭14座102铺;经营范围: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金属门窗制造。其实际住所为佛山市禅城区花蔓丽舍33号铺,贾帮雄将经营地址搬迁至上址后未办理更改营业执照住所。事发作业为居民住宅门窗安装作业。2022年3月,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8号602房业主何应能去永顺门窗店,与贾帮雄儿子贾永顺商谈602房的防盗网和铝合金窗的安装业务,口头约定永顺门窗店包工包料,工程总价一万七千六百元整,目前已付一万二千元整。2022年4月1日开始施工。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及评估(一)事故发生经过2022年4月14日下午14时许,贾帮雄和儿子贾永顺一起来到佛山市禅城区

3、同济西路8号6楼602房,主要安装不锈钢防盗网的防雨板,两人均站在已安装好的窗台防盗网上面,均未做系安全绳等安全措施。贾永顺站立用手托着防雨板,贾帮雄用充气钻打孔固定防雨板,14时45分许,贾帮雄不慎失足从窗台防盗网预留口(约63CM*90CM)处坠落至地面。事故发生后,周边群众立即拨打了120及IlO电话,120急救人员到现场后进行了急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现场宣布贾帮雄已死亡。(二)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禅城区应急管理局、祖庙街道办事处、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普君派出所、禅城区祖庙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先后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进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三)应急处置情况评估

4、事故发生后,周边群众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贾帮雄经抢救无效死亡后,602房业主能积极配合调查。积极参与和死者家属协商,暂未引发社会其它矛盾。各部门能较快依据自身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应急处置评估为及时、有效。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一)人员伤亡情况本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贾帮雄,男,汉族,1966年11月23日出生,系佛山市禅城区贾帮雄门窗经营部的经营者。(二)经济损失因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包含善后赔偿支出,本次事故经济赔偿问题尚在协商当中,暂无法统计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佛山市禅城区贾帮雄门窗经营部的经营者贾帮雄安全意识淡薄,未能充分考虑

5、各种危险因素;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6楼窗台进行作业,不慎从防盗网预留失足坠落至地面,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佛山市禅城区贾帮雄门窗经营部隐患排查不到位,在安装不锈钢防盗网的防雨板时,未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消除防盗网预留口可能导致人员失足坠落的安全隐患,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二)事故的性质认定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一致认定该起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处理建议(一)事故责任认定1 .佛山市禅城区贾帮雄门窗经营部的经营者贾帮雄安全意识淡薄,未能充分考虑各种危险因素,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6楼窗台处进行作业,不慎从防盗网预留口失足坠落

6、至地面,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2 .佛山市禅城区贾帮雄门窗经营部隐患排查不到位,在安装不锈钢防盗网的防雨板时,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消除防盗网预留口可能导致人员失足坠落的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J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二)处理建议L由于事故责任人贾帮雄在事故中已死亡,其事故责任依法不予追究。3 .佛山市禅城区贾帮雄门窗经营部属于个体工商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

7、可以起字号。”,且该条规定设置在“自然人”章节中,即个体工商户可参照自然人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自然人人身属性;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即自然人从事工商经营的,依规定进行工商登记,该登记行为为实行市场行政管理手段的程序要求,非赋予其实体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定条件。涉案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贾帮雄已死亡,个体户应已不具备经营能力,也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承担行政责任能力。另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登记。双方经营者同时申请办理的,登记机关可以合并办理”的规定,即便有自然人承继该经营部,也由新经营者注销登记后重新办理登记,属于新的个体工商户。综上,佛山市禅城区贾帮雄门窗经营部虽未办理注销手续,但其已实际丧失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建议其事故责任依法不予追究。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L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IlO号)第四条的规定加强行业监管,督促没有小区物业管理的个人家庭装修工程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2.祖庙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高处作业宣传教育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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