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关于终止劳动合同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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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关于终止劳动合同合集7篇 终止劳动合同 篇1一、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合同条款之项原因决定自 年 月 日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1、 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2、 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4、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意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5、 乙方与用人劳动关系对本的工作任务严重或者经用人拒不改正;6、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重大损害;7、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原合同无法经当事人协商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9、 乙方胜任工作、

2、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培训或者工作岗位仍胜任;10、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从事原工作也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工作;11、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12、 乙方辞职;13、 法律规定的情形;14、 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二、甲方劳动法规规定劳动合同书约定的条款对经济补偿金做如下决定:1、 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2、 合同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 月工资合计 元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终止劳动合同 篇2关于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问题,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是两个不同概念,法律后果也不同。一、劳动合同的

3、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效力的提前终结,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无法预料的,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解除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就劳动合同的终止而言,员工一般对合同的终止是可以预见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到来的具体日期不确定,但是毕竟条件一旦满足,就会立即发生终止效力。因此劳动法没有将劳动合同的终止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情况。(一)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二)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四)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

5、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五)用人单位“过失性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确需依法裁减

6、人员的,应当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用人单位的裁员方案应当在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用人单位实施裁员方案,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工会和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八)工会对劳动合同解除的监督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九)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

7、责任,举证不能或不充分的,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可予撤销用人单位的决定,用人单位应赔偿劳动者损失。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部1995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由此可以看出,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当事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不能与解除条件相重合,否则这一约定无效,当事人仍然可以按解

8、除合同来对待。二、劳动合同的终止(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3、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4、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5、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6、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7、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二)劳动合同不得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

9、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又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也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劳动部的规定:(一)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二)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三)用人单

10、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四)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五)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

11、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六)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七)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 篇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孙秋双同志,性别女 ,31周岁,系我单位职工,身份

12、证号码372501198110143885,工作岗位为销售经理,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肆年,劳动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_年1 月21 日至20_ 年1月 21日止),因个人提出辞职 ,于20_年10月21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特此证明。此证明不影响劳动关系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申诉权利。单 位:(章)职工签字:签字时间:20_年10月21日(此证明书应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到劳动关系科办理备案手续并将其档案转至失业科。)终止劳动合同 篇4同志,性别 ,年龄 周岁,系我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现从事 岗位工作,本单位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 ,根

13、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及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于 年 月 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其中,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单位:(章)员工签名:(章)年 月 日劳动合同备案机关:(章)年 月说明:1、此证明一式六份。单位、个人、劳动仲裁、劳动保险机构、人事档案各一份。2、员工流动、待业和重新就业,应凭此证明办理转移、录用、登记待业和办理养老保险手续。3、办理此证明书,应带劳动合同书作为审查依据。终止劳动合同 篇5甲与公司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将于20_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其下达了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甲签字确认。之后在第二天甲在公司院内与其他员工谈话时,被往来单位

14、车辆倒车时刮倒。经CT检查诊断为肌肉拉伤。主治医生建议休15天,该病假于12月中旬已休完。根据甲的要求公司申请了工伤认定,劳动部门在12月中旬下达了工伤认定书,认定工伤事实成立。现在甲提出进行工伤鉴定,由于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到劳动部门咨询,确认工伤鉴定将在一个月后才能下达。本期问题:一、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能否依法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如不能应如何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二、甲的医药费由社保机构承担,还是由肇事者承担?三、根据甲的伤情在未达到工伤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公司能否直接与其终止劳动合同?一、一般在双方对工伤事实没有疑异的情况下,应依法进行工伤鉴定。待工伤伤残等级明确后,如为7-10级工伤人员可以

15、终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给予工伤待遇。本案中公司应向甲下达劳动合同顺延通知书,确定双方的劳动合同基于工伤鉴定的特殊情形,顺延到工伤鉴定确定之日终止二、第三人侵权行为成立并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应由第三人承担全部的医药费用。如第三人无力支付、未全额支付或按责任比例由员工承担部分(应提供法律文书),由社保机构承担或者补足差额。在20_年7月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甲的医药费如第三人不明确或者不支付,应由社保机构先行支付,之后由社保机构向第三人进行追偿。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该条款中的“被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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