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体系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473443419 上传时间:2023-06-21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2.7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体系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体系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体系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体系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体系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体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体系(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体系长才二井二区二区二 0 一五年一月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组织机构-1 -第三章 隐患排查责任划分-1-第四章隐患分级及分类 -2 -第三章 隐患排查工作-4 -第四章隐患排查主要内容-4 - 第五章隐患排查程序-8 -第六章隐患整治工作-9 -第七章隐患整改复查-11-第八章隐患台帐建立-11-第九章隐患排查报告-12-第十章安全办公会议或安全专业会议 -12-第十一章其它要求-12 -第十二章奖励与处罚-13 -第十三章附则-13 - # - # -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体系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

2、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监督管理,进一步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 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长才二井二区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体系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二条 为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 长:付宝和副组长:王海民 孙忠波成 员:范宗清王长仁梁忠培 徐贵安王汝贵 吴明春郑全宝 李永华孙玉宝 李祯路 王世永张江书 宋富喜 秦昌军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科长梁忠

3、培兼任,成员由安全科全体成员组成。第三章 隐患排查责任划分第三条 矿长是全矿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对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分管专业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我矿所属各部门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安全、技术、地测、调度、供应、通风、机电、运输等部门分别负责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及有关的工程设计、项目计划、资金落实、材料设备供应、组织落实等。安全科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四章 隐患分级及分类第四条矿井及地面各生产队组的隐患,指生产经营队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可能导致事故

4、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第五条 隐患分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 C 级)和较大隐患( B 级)重大隐患( A 级) 。C 级:一般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队组能够整改的隐患。B 级:较大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队组一时解决不了,需由矿协调解决的。A 级:重大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的,涉及各生产系统、资金以及直接或间接危及安全的问题,或者因 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六条 隐患分为十个类别: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一)顶板类:指井下巷道、采面顶板、巷(煤)帮等自然和人为问题可能导致生产和

5、人身伤亡事故的隐患。(二)通风类:指矿井自然通风、通风系统、通风设施不合理,存在串联角联通风,风流紊乱等隐患。(三)瓦斯类:指有瓦斯爆炸或燃烧、中毒、窒息等可能的隐患。(四)煤尘类:指煤尘堆积、粉尘浓度超限等隐患。(五)机电类:指机电设备、设施本身存有质量和人为缺陷,可能导致设备或人身伤害的隐患。(六)运输类:指运输设备本身存在质量和人为缺陷或由于安全设施欠帐,有可能导致生产人身伤害的隐患。(七)放炮类:指火工品的存放、运输、搬运中设备、设施及管理、操作不符合要求,有引起爆炸可能的隐患。(八)火灾类:指煤矿井下、地面生产、生活区域有导致火灾发生的隐患, 如矿井无防灭火系统、 消防设施缺少等。(

6、九)水害类:指有老空水、地表水,因构造引起的承压水、工业用水及泥、流沙等灌入井下或作业场所以及生活区等隐患(十)其它类:以上九类以外的隐患。第三章 隐患排查工作第七条 各部门、队组在我矿自检中,要按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认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在现场立即督促整改或采取临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第八条 对于一般隐患要当场与部门、队组负责人认定, 进行落实, 由被检部门、 队组领导在隐患排查表上签字,由安全科负责监督落实。第四章 隐患排查主要内容第九条 顶板、运输作业规程与措施的审查内容:( 1 )编制的规程与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能否准确指导现场工作;( 2 ) 所选用的支护形式与参数有无设

7、计依据或工程类比依据;( 3 )规程与措施的内容能否包含现场作业的所有工序(即:各种周期性工作的工序);( 4 ) 规程与措施是否经过正规程序的审查与批准, 每二个月是否经过有关审批人员及总工程师的复查,有无复查记录;( 5 ) 规程与措施是否在全体作业人员中进行过学习、 培训与考试,考试是否严格认真,不及格者是否经过重新培训与考试;( 6 )规程与措施有无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违反公司规定的内容。( 7 )排查现场是否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进行作业。各类巷道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1 ) 根据划分的责任范围, 相关责任人必须对责任范围内的顶板和运输各类隐患同时进行排查。( 2 )检查支护是否完好,支

8、护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有无断梁、折柱、等压棚梁、锚杆(索)失效、破碎漏顶、顶板下沉、片帮空顶、底鼓等各类隐患与矿压信息。( 3 )有无利用支护锚杆(索)或棚子起吊大件,在棚腿上栓牵引滑轮,用木柱从侧面斜顶棚梁做挡车器或绞车压柱等各种危及支护安全的现象与行为。( 4 )检查各类巷道轨道、轨枕、道岔是否符合标准,扣件是否齐全,各类挡车设施是否完善、灵敏、可靠。( 5 ) 检查各牵引绞车是否完好, 钢丝绳使用期限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断股、毛刺等现象,钢丝绳勾头、护绳、连接装置是否完好、可靠。( 6 )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正规操作, “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是否能得到坚决落实。( 7 )检查各类保护是否齐全

9、、可靠。( 8 ) 其它内容按 煤矿安全规程 等有关规定进行排查。工作面隐患排查的内容: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采煤、掘进专项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逐条对照检查、落实。第十条机电供电设计与措施的审查内容:( 1 ) 编制的供电设计与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 能否准确指导现场工作;( 2 )各种开关的整定值,包括过载值、过载倍数、短路值、动作时间、开关灵敏度等,计算过程选择参数是否与实际相符。( 3 )规程与措施有无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内容。( 4 )排查现场是否严格按照供电设计及措施进行作业。各类机电设备及设施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1 ) 根据划分

10、的责任范围, 相关责任人必须对责任范围内的机电各类隐患同时进行排查。( 2 ) 检查机电设备是否完好, 开关整定是否与实际相符,局部接地极、接地连接导线截面、接地连接螺栓、接地连接导线与接地极之间是否使用线鼻子等。( 3 ) 机电各种保护是否齐全且灵敏可靠, 各种防护设施 是否有效。日漏4 ) 主要机房硐室各种记录是否按要求及时填写、试、周漏试、月远方漏试是否按要求操作。( 5 ) 主要设备是否按要求定期进行性能测试, 各种仪器、仪表是否按规定定期校验。工作面隐患排查的内容: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机电专项质量标准化标准,逐条对照检查、落实。第十一条

11、通风各种通风措施的审查内容:( 1 ) 编制的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 能否准确指导现场工作;( 2 ) 措施是否经过合法程序的审核批准, 排放瓦斯措施是否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学习、并签字备案。( 3 )各种措施有无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内容。( 4 )排查现场是否严格按照措施进行施工。各类通风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1 ) 根据划分的责任范围, 相关责任人必须对责任范围内的通风隐患同时进行排查。( 2 )检查各种通风设施如:风门、风桥、密闭、硐室等是否有损坏、漏风、风量配备不足等现象。风机、风筒的吊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3 )检查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线路吊挂、传感器安装是否符合规程规定,以及各

12、种仪器仪表的调校情况。( 4 ) 检查各类防尘消防设施的配备是否充足, 各种喷雾、水幕、阀门是否灵活可靠,水管有无跑水、漏水,风管是否漏风等,管路吊挂整齐,回收的管路摆放整齐,各巷道有无煤尘堆积现象。( 5 ) 不定期时检查井下各点的交接情况,井下所有瓦斯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牌板的填写及所有密闭牌板的填写是否正确、规范,能否做到“一炮三检”“三人联锁”的规定。工作面隐患排查的内容:按照最新制定的通风专项质量标准化标准,逐条对照检查、落实。第五章 隐患排查程序第十二条 隐患的来源( 1 )矿、科、队干部下井检查所填写的各类隐患问题;( 2 )上级部门到我矿安全检查后提出的隐患问题;( 3 )安全员

13、检查、班组评估所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 4)每月 10 日、 20 日、 30 日前由安全科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旬检查出的各类隐患。第十三条 安全科由专人负责干部下井、动态班评估等隐患的筛选,按隐患的十个种类,分别建立隐患登记台帐登记、分级。对一般隐患要及时通知科、队及时处理。第十四条各类安全检查的隐患要以“隐患治理表”形式通知相关部门、队组,相关部门、队组领导进行隐患认定并签字,落实整改时间和负责人,认真整改隐患。第十五条 安全科对认定的重大安全隐患,报安全副矿长审定。并以“隐患治理表”形式报送矿长认定,同时由矿长召集有关部门采取临时预防措施,防止灾害事故扩大。第十六条重大安全隐患消除后,由

14、安全科组织人员复查后上报消项。第六章 隐患整治工作第十七条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坚持“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第十八条 队组对自身隐患整改负直接责任;区、科室对队组隐患整改负直接管理责任,各专业组对本专业范围内的隐患负业务管理责任和技术指导责任;安全科对隐患整改负监督责任。矿长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全面负责。生产技术科对矿井生产系统隐患整改负管理和业务指导责任;运输队对运输隐患整改负责任;通风队对 “一通三防” 隐患整改负监管和业务指导责任;机电队对供电、压风、供水系统锅炉(热风炉) 、各类大、中、小设备隐患整改负监责;地测科对地质防治水隐患整改负监管和业务指导责任;调度室对冬季“三防” 、雨季“三防” 、 “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系统”隐患整改负监管和业务指导责任;公司人事处对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持证方面存在的问题负责;公司救护队对各类事故抢险救灾的安全隐患治理负监管责任;供应科对其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劳动保护用品方面的问题负管理责任;安全科对隐患治理负监管责任。第十九条安全科组织的安全检查按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制度执行第二十条对于未按期治理的隐患,要分析、查找原因,对能处理而未按期处理和重复出现的隐患,要严肃追究部门、队组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