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农村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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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章民政局农村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意见一、基本现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市一些农村农贸市场在功能定位布局、购物环境、交易条件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据调查,我市现有农村农贸市场27个,其中。集体经济性质的市场21个,市场总面积5.69万平方米,摊位约1179个;个体私营经济性质的市场6个,市场总面积1.03万平方米,摊位约398个。在27个农村农贸市场中,有23个农贸市场需不同程度地升级改造(急需改造市场8个),其中原址改造市场16个,移址建设市场7个。另拟新建市场2个。主要存在问题:(一)市场设施陈旧不配套。大部分农村农贸市场

2、因建成时间较长,设施陈旧,大棚铁架锈蚀严重,屋面破损严重,电路排设不规范,电线严重老化,供排水设施、消防设施和照明设备不完善、不配套,安全状况堪忧。(二)市场提档升级缺乏动力和资金。大多数农贸市场常年亏损,不少摊贩走街串巷,给集镇管理带来压力。农贸市场是微利行业,属政府公益性事业,各市场主办单位都指望政府能提供一定的扶持资金和相关优惠政策。(三)市场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由于市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有的主办单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注重社会利益,重收费,轻管理,致使市场及周边环境管理不到位,市场脏、乱、差问题突出。二、改造计划(一)改造标准。按照江苏省工商局星级市场评比标准,制订出台*市农村农贸市场建

3、设管理规范标准,对农村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经营服务设施、市场主办单位行为、经营者行为统一规范。(二)计划进度。计划两年内完成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任务。1、准备阶段(20_年*月12月)。对全市农村农贸市场进行调查摸底,按照规范标准,逐一对市场制定升级改造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定。各镇(区)制定市场升级改造进度表,加快实施。2、组织实施阶段(20_年1月20_年*月)。各市场按照改造要求,实施升级改造。其中,急需改造的市场20_年6月前完成;原址改造的市场20_年12月前完成;移址新建的市场20_年*月前完成。3、考核验收阶段(20_年11月12月)。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完成升级改造任务的市场进

4、行考核验收。三、改造措施(一)成立领导班子。成立市农村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工商、财政、国土、建设、规划、城管、国税、地税等部门及各镇(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协调。把市场的建设改造列为部门和镇(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签订目标责任状,考核奖惩兑现。(二)明确改造标准。对现有农村农贸市场的改造以完善硬件设施为主,通过改造,使市场内活禽交易区相对独立,对外无污染;销售柜台规范统一;供电线路整齐,无私拉乱接现象;下水道、除“四害”、消防等设施符合标准。(三)落实优惠政策。参照外地做法,制订相关优惠政策。一是对新建和改建市场建设用

5、地需使用农用地的,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经批准实行全额奖励。二是对新建和改扩建农贸市场,在建设过程中,除建筑垃圾费(包括车棚面积)、白蚁防治费按成本收取外,其他各类规费一律免缴。三是对室内市场改造提升项目,按照实际改造营业面积,由市镇(区)按照13和23比例给予补贴扶持。原址改造,大棚结构补贴*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补贴150元/平方米;移址重建,大棚结构补贴15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补贴200元/平方米。四是新建、改建市场落成后三年内所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税收属地)全额奖励给市场所有者。五是鼓励社会各类企业和自然人投资兴办和参加扩建农村农贸市场,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

6、益”的原则,对市场实施经营和管理。四、工作要求(一)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建设市场。农贸市场的建设规模,应当按照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政府在制定建设规划时,必须同时落实市场建设规划。在总体规划布局农贸市场时,要遵循“可大可小、方便服务、适用为宜”的方针,零售市场和超市相结合的原则,不贪大求全,避免日后市场资产闲置浪费。(二)加强监管,立足长效管理市场。建立市场属地镇(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市场有序运营。市场属地镇(区)是市场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帮助制定市场管理标准,协助实施市场标准化管理,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推进市场长效管理;

7、工商部门负责市场内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商品质量保证、消费者权益保护、秩序整治等;城管部门负责市场周边流动摊点管理及马路市场的整治;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市场建设规划工作;农业、贸易部门负责市场内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家禽防疫、猪肉检疫等菜篮子工程建设;食品卫生部门负责场内食品安全监管*消防部门负责监管市场内治安及消防安全工作。(三)建立激励机制,促进管理水平提升。市政府将拿出一部分资金,加大对全市现有市场的考核奖励力度,对通过自身整改,达到创建标准并通过创建验收的市场和主管部门进行奖励,对达不到标准,未通过考核验收的进行责任追究;在市场开展创“星级市场”、“文明经营户”等活动,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参与市场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市场长效化管理目标真正实现。以上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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