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473327189 上传时间:2022-09-02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2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关于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关于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关于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关于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长许可20XX123号 关于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 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XX省水利厅: 你厅报送的XX省水利厅关于请求审批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请示(川水20XX5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码头二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同意四川长通港口有限公司在泸州泰安长江大桥下游约875米处的长江左岸建设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拟建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1000吨级泊位2个,使用长江岸线223.70米。 二、基本同意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推荐的工程总平面布置方案二和相应水工建筑物结构设计。拟建二期泊位前

2、沿线沿一期码头前沿线向上游顺延30.00米后呈170交角折线布置,前方工作平台长228.00米,总宽28.00米,平台面高程239.50米(1956年黄海高程,下同),其中前平台宽14.50米,采用框架结构,基础采用直径1.50米的钻孔灌注桩;后平台宽13.50米,采用排架结构,基础采用直径1.20米的钻孔灌注桩。前方工作平台与后方堆场间设两座栈桥相连,长分别为52.65米、24.10米,宽均为20.00米,采用钢筋砼排架结构。码头后方堆场前沿顺地形呈折线布置,采用混凝土实体挡墙结构,堆场高程240.00米。 拟建二期工程码头平台和后陆域前沿主要控制点坐标(北京坐标系)为: 码头工作平台前沿主

3、要控制点坐标:c点:x=96715.0433,y=52098.20XX;c点:x=96692.0620,y=52078.9177;b点:x=96764.8361,y=52139.9825。陆域堆场挡土墙前沿主要控制点坐标:b点:x=96735.0604,y=51994.9001;e点:x=96602.8361,y=51883.9508;f点:x=96518.2245,y=51710.4713。 三、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拟建工程设计,加大栈桥排架间距,并尽可能减少堆场的回填量,减小工程对河道行洪的影响。 四、工程建设单位应重视河道保护工作,施工期间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或施工弃渣;工程建设及运

4、行期间,应加强工程河段的监测,必要时采取措施,确保拟建工程运行和防洪安全。 五、鉴于拟建码头工程按照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低于沪州市城市防洪标准,建设单位应充分认识工程安全风险,并制定防汛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部门批准。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建设单位须承担工程占用岸线范围的防洪义务,接受河道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六、该工程的施工设计文件须报你厅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 第二篇:关于苏州港常熟港区兴华作业区泓洋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 长许可20XX157号 关于苏州港常熟港区兴华作业区泓洋码头工程 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XX省水利

5、厅: 你厅报送的关于转报常熟港区兴华作业区泓洋码头工程涉及河道管理有关事宜的请示(苏水管20XX104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同意常熟泓洋环球仓储有限公司在长江徐六径节点段右岸徐六径河口西侧建设公用码头一座,工程建设规模为30000吨级、5000吨级泊位各1个,3000吨级泊位2个,20XX吨级、500吨级泊位各4个,使用长江岸线435米及相应水域。 二、基本同意苏州港常熟港区常熟泓洋环球公用码头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拟建码头工程平面布置第一方案和水工建筑物结构第一方案。拟建码头与兴华三期码头连片建设,呈“f”型布置,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外档

6、码头平台长359.00米,宽40.00米,排架间距7.00米;内档码头平台长415.00米,宽28.00米,排架间距7.00米;码头上游侧设置1座固定引桥与陆域相连,引桥跨堤处设置闸口1座;引桥总长约477.00米,两码头平台之间引桥宽20.00米,内档码头至陆域引桥宽35.00米,引桥采用排架式梁板结构,排架间距为14.00米;设变电所平台两座,一座设在引桥上游侧,平面尺度9.411.7米,另一座设在内档码头平台内侧,平面尺度9.411.1米。 拟建码头平台前沿上下游端角点坐标(1954年北京坐标系)为: 外档码头上游端:x=3516407.147,y=40590198.333;外档码头下游

7、端:x=3516420.595,y=40590557.081;内档码头下游端:x=3516167.606,y=40590642.175。 三、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码头防撞桩设计,适当加大防撞桩之间的间距,尽量抬高连接防撞杆横梁高程,以减小阻水影响。码头引桥与大堤的衔接处理和通道闸口须委托具有相应水利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报经你厅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拟建码头工程实施后,其下游徐六泾河口和常熟电厂规划二期取水口处水流流速将会有所减小,可能引起局部泥沙淤积,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河道监测和清淤疏浚责任,确保徐六泾闸取排水和通航等功能不受影响。同时,建设单位应密切关注工程河段河势变化,加强

8、码头工程附近河道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五、拟建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依法缴纳有关费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妥善维护好堤防、护岸等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按原标准及时修复。拟建工程使用的河道管理范围,其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工程用地。建设单位应承担使用岸线范围内的防汛任务,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 六、该工程在其施工设计文件报你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开工时,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对该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

9、日 主题词:河道管理江苏批复抄送:水利部。 长江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1月26日印发 第三篇:关于黄石江滩防洪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 长许可20XX14号 关于黄石江滩防洪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XX省水利厅: 你厅报送的关于黄石江滩防洪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涉及河道管理有关事宜的请示(鄂水利文20XX2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同意XX市人民政府结合河道清障和环境整治实施XX市江滩防洪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该工程位于长江中游黄石河段右岸的长江干堤外侧,治理范围从XX市与XX市分界至

10、黄石电厂,全长约3.8公里,对应XX市长江干堤范围为昌大堤(堤防桩号65+60063+444)、黄石港堤(堤防桩号58+63657+290)、沈家营堤(堤防桩号57+29056+675)。 二、原则同意黄石江滩防洪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工程建设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江滩清障、滩面平整和岸坡防护,即拆除江滩上现有建(构)筑物19649平方 米及多座码头;结合灭螺防疫,鄂州、黄石分界至黄石大桥下游260米段江滩按两级平台方案进行滩面平整,一级平台高程22.69米(黄海高程,下同),二级平台高程20.00米;黄石大桥下游260米处至黄石电厂段江滩按一级平台方案进行滩面平整,一级平台高

11、程22.69米;同时对整治范围内江滩实施岸坡防护工程,水上采取混凝土预制块护坡,水下采取铰链排护脚。 三、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结构设计,特别要优化花湖泵站附近工程布置,保证上下游岸线平顺。滩地平整应遵循维持现有滩面高程不变的原则,严格控制滩面平整高程,不得擅自抬高。江滩绿化应以草皮和低杆植物为主,严禁种植碍洪的高杆植物。景观工程和公用设施布置应满足河道堤防管理的有关要求,不得建设碍洪的永久性建(构)筑物,该工程环境景观设计方案须经你厅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工程建成后工程附近河床可能有所调整,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河段岸坡防护和河道监测,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岸线稳定和其它涉水工程正常

12、运行。 五、拟建工程应合理选择施工期,尽量避开长江汛期;施工时要妥善维护好堤防、护岸等防洪工程设施,并加强对河道的保护,严禁将施工弃土废渣倾倒在河道内。 六、该工程在其施工设计文件报你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开工时,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对该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涉水工程经水行政主管部门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七、本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工程建 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如有较大变更,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二九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河道管理湖北批复 抄送。水利部。 长江水利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

13、2月10日印发 第四篇:关于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五期21200mw机组扩建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 长许可20XX213号 关于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五期21200mw机组扩建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XX省水利厅: 你厅报送的关于转报太仓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五期21200mw机组码头扩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请示(苏水管20XX2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同意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在长江口南支河段杨林口下游侧建设该公司五期21200mw机组扩建码头工程。拟建工程系在已批复的一期码头工程所使用的350.00米岸线范围内,

14、将现有一期3.5万吨级码头改造成5万吨级码头。 二、同意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五期21200mw机组扩建码头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拟建码头工程建设方案。拟建工程建设方案为将现有一期码头平台向上游接长50.00米,接长部分宽32.00米,排架间距6.50米,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将一期码头平台后沿加宽8.00米,加宽部分长201.80米,排架间距7.00米,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对一期码头平台下游内侧长29.10米、宽 5.95米的部分进行改造,桩距3.30米,采用现浇纵向轨道梁结构。 扩建后码头平台前沿上游端角点坐标(1954北京坐标系)为:x=3497342.812,y=526013.94

15、9。 三、拟建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缴纳有关规费。拟建工程占用的河道工程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其权属不变,仍为水工程用地。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承担占用岸线范围内的防汛任务,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该工程在其施工设计文件报你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开工时,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负责对该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涉水工程经水行政主管部门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河道管理江苏批复 抄送。水利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