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集聚指导意见通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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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投资集聚指导意见 - 通知意见 -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兴产业发展“445”计划和不开发区域建设,以实施跨区域投资为重要抓手,合理配置发展要素和资,创新招商理念、招商模式和招商路径,有效促进我市经济转型提升和优化发展,特制定本意见。一、以跨区域投资促进“445”产业集聚发展1、积极推动跨区域投资是加快我市“445”产业集聚发展和不开发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推进“445”计划和不开发区域建设必须走优化资配置、集聚集约发展之路。凡是列入“445”产业发展计划的项目,原则上都要集聚到各跨区域投资项目承接地建设发展;对于未进入承接地发展的项目,一律不予供给土地,特别是对于我市不开发区域产业发展指导

2、目录明确禁止或限制的,更要严格把关,从而实现我市新兴产业的空间集聚和集约发展。2、适用跨区域投资政策的项目界定。跨区域投资项目包括异地建设项目和通过招商选项在异地落户的新项目。凡属我市“445”计划确定的4个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和5个百亿级新兴战略性产业园区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并列入我市关于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发展“445”计划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导向目录(澄委发(2022)7号)的项目,投资规模达到规定标准,可认定为跨区域投资项目。项目规模标准:“445”计划中明确的4个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制造业内资项目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制造业外资项目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445”计划中

3、明确的5个百亿级园区内项目,内资项目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外资项目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上。不开发区域内乡镇异地建设项目和招商选项项目也属于跨区域投资项目。3、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和澄江街道是跨区域投资项目的主要承接地。经济开发区围绕现有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加快相关产业的集聚和做大做强,并着力引进科技型、规模型、环保型、效益型的龙头项目,积极承接并加快培育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生物医药、新传感网等新兴战略性产业项目;临港经济开发区聚焦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以新材料产业园、低碳产业园、机械装备产业园、现代物流产业园等四大园区为跨区域投资项目承接地;澄江街道是总部经济跨区域投资项目

4、的承接地;鼓励高科技农业、文化旅游、休闲会展、清洁生产等环境友好型产业向不开发区域集聚。二、明确跨区域投资的奖励标准、指标统计和利益分享规定4、对于通过招商选项促成项目跨区域投资的奖励。承接地给予输出方注册资本(内资项目)或到位外资(外资项目)千分之三的奖励,此类项目不享受相关财政收入分成政策。由不开发区区域乡镇招引的项目给予注册资本(内资项目)或到位外资(外资项目)千分之五的奖励。5、对于异地建设的内外资项目的指标计算。由项目建设、运营所产生的经济运行指标如投入、总产值、销售收入、利税总额等各项指标,在年终考核中,按50%计入输出方,按100%计入承接方,其中由不开发区域乡镇输出的项目在年终

5、考核中按各项指标的100%计入输出方。对于异地建设的外资项目,在利用外资年终考核中,项目输出方和承接方都按100%计算工商登记协议注册外资和到位外资(全部到位为止)。对于新引进的外资项目,承接方按100%计算,输出方按50%计算,若该新项目由政府主导输出或由输出方企业参与招商,则可按100%计算。6、对异地建设项目的财政分成。异地建设项目投产后产生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采取属地征收、输出方和承接方共同分享的方法,在该项目投产并产生开票销售年度后的3年内,项目输出方按30%、20%、10%的比例,与承接方对项目形成的财政收入在年终结算分成,从第4年开始,输出方一直享受10%的收入分成。如该项目在发

6、展中发生投资规模、股东结构的实质性变化,按输出方股东的股权比例折算。于不开发区域乡镇的异地建设项目,在项目投产并产生开票销售年度后的3年内,项目输出方按30%、20%、15%的比例,与承接方对项目形成的财政收入按年度分成,从第4年开始,输出方一直享受15%的收入分成。三、建立跨区域投资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机制7、成立市跨区域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牵头,成员单位包括组织部、农工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国土局、商务局、环保局、建设局、规划局、统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认定跨区域投资项目,形成跨区域投资项目库,督促落实跨区域投

7、资项目奖励兑现、指标统计和利益分享等具体事宜。由商务局会同发改委、经信委牵头建立项目信息共享平台,由统计局牵头建立数据统计平台,由财政局牵头建立财税结算平台,由商务局牵头建立招商奖励平台,由市委农工办和组织部牵头建立业绩考核平台,具体落实本政策意见。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建立跨区域投资项目的审批“绿色通道”,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负责具体对接服务跨区域投资项目,提高审批效率,并跟踪落实政策执行情况。8、跨区域投资政策在我市项目集中会办制度中具体落实。申报项目符合“445”计划产业目录的,集中会办的部门在项目申报初期就要明确跨区域投资意见,正确导向,负责项目审批的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等部门和有审批权限的省级开发区要具体负责。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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