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1春《刑法》总论离线作业一辅导答案55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473255773 上传时间:2023-01-17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3.6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南大学21春《刑法》总论离线作业一辅导答案55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西南大学21春《刑法》总论离线作业一辅导答案55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西南大学21春《刑法》总论离线作业一辅导答案55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西南大学21春《刑法》总论离线作业一辅导答案55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西南大学21春《刑法》总论离线作业一辅导答案55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西南大学21春《刑法》总论离线作业一辅导答案55》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南大学21春《刑法》总论离线作业一辅导答案55(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西南大学21春刑法总论离线作业一辅导答案1. 中国法制史上第一次明确指出“反革命罪”概念并勾画出这一罪行的基本构成条件的立法是( )。 A国民政府反中国法制史上第一次明确指出“反革命罪”概念并勾画出这一罪行的基本构成条件的立法是()。A国民政府反革命罪条例B党员背誓罪条例C暂行反革命治罪法D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A2. 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气。此后,乙酒厂推出“状元乐”高粱酒,其酒瓶形态和瓶贴标签的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气。此后,乙酒厂推出“状元乐”高粱酒,其酒瓶形态和瓶贴标签的图样、色彩与“太岁康”几乎一致,但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及厂名、

2、厂址均不同。对此,下列表述中()是正确的。A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乙厂对甲厂不构成侵权B“太岁康”商标仅属省内知名,其标签又未获得专利,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C两种商品装潢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D两种商品装潢虽外观近似,但常喝“太岁康”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C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正确的选项为C。3. 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但后由

3、于经营不善,公司净资产变为5800万元。为了筹集资金,扩大生产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但后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净资产变为5800万元。为了筹集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公司决定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000万元。为取得发行资格,该公司在申报材料中擅自降低总负债,使其净资产虚增至6500万元。在募足资金后,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将其中500万元用于改建职工宿舍。该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5800万元,证券法第16条第1款第1项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所以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如果该公司是一股份有限公司,则其净资产超过了3000万元,符合公

4、开发行债券的条件。$证券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该公司将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中500万元用于改建职工宿舍,属于非生产性支出,虽经股东会决议,但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该公司为一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公司债券1000万元后,又吸收王某投资700万元,则其净资产由原来的5800万元增至6500万元。根据证券法第16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40%,则该公司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最高额为650040%-1000=1600(万元)。4. 2000年1月,甲公司投标取得一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

5、房地产开发,已经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2000年1月,甲公司投标取得一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房地产开发,已经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是甲公司取得土地后,由于业务缩减,该公司希望转让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不可以转让,必须由国家收回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他用地单位再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B可以转让,但是甲公司必须完成25%以上的开发投资C不可以转让。允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转让国有土地可能造成变相土地买卖,损害国家利益D可以转让,因为甲公司已经缴纳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作为所有者已经取得了收益,受让者只需再办理相关变更

6、登记手续ACD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的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由此可见,本题的 ACD三个选项均不正确。5.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的时效期为(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因环境污染损害

7、赔偿提起的诉讼的时效期为()。A1年B2年C3年D4年C6.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_,依法享有_,承担民事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_,依法享有_,承担民事责任。全部法人财产权$民事权利7. 下列关于我国法律对“同居”的态度说法错误的是( )。 A一切非婚同居均为违法 B没有配偶的男女出于自愿而下列关于我国法律对“同居”的态度说法错误的是()。A一切非婚同居均为违法B没有配偶的男女出于自愿而同居生活,法律不予禁止C修改后的婚姻法明文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D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构成“重婚罪”AD法律只是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其他同居行为不予禁止,A

8、说法错误。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没有构成结婚行为的话,不能构成重婚,也就不构成重婚罪。8. 下列选项,哪一些属于社会主义法对旧法继承的内容?( ) A旧法中有关技术规范方面的规定 B旧宪法和国家政下列选项,哪一些属于社会主义法对旧法继承的内容?()A旧法中有关技术规范方面的规定B旧宪法和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原则C旧法中的某些法律概念、术语D旧法中具有民主因素的法律条款ACD本题考查社会主义法对旧法的继承的内容 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遵循着辩证的否定规律进行的,否定是作为联系的环节、发展的环节进行否定的。因此,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并不是一笔勾销,而是在

9、否定中保留肯定的东西,是既有克服又有吸收的辩证地否定。社会主义法对旧法继承的内容包括:具有科学性内容的法律条款;具有民主因素的法律条款;有关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法规;技术规范。因此,A、C、D项正确。由于与旧法性质的不同,旧宪法和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原则中并不能在新法中体现。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项。 9. 关于职工民主管理的表述,错误的是( ) A职工民主管理中的职工处于管理者地位 B职工民主管理是职工方和关于职工民主管理的表述,错误的是()A职工民主管理中的职工处于管理者地位B职工民主管理是职工方和用人单位的双方行为C职工民主管理属于管理关系中的纵向协调D职工管理是劳动关系运行中的内

10、部协调AB职工民主管理,是指职工直接或间接参与管理所在用人单位的内部事务。它由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各自的单方行为所构成,是在劳动过程中处于被管理者地位的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属于管理关系中的纵向协调,它能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劳动关系进行经常、随机、及时的协调。10. 2004年1月,李某因爆炸罪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李某对判决表示服从不再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是2004年1月,李某因爆炸罪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李某对判决表示服从不再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是将本案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下列有关死刑复核程序的陈述中正确的是:()A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一般

11、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死刑案件还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B死刑复核程序在程序启动上具有自动性。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启动都遵守不告不理的原则,而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既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抗诉,也不需要当事人提起自诉或上诉C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在于,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D所处的诉讼阶段特殊。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行一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ABCD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死刑复核程序的特殊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刑事诉讼法的理论,题

12、目中的四项陈述都是正确的。11. 通过适用刑罚而对被害人及其亲属所发挥的功能是( )A.一般预防功能B.特殊预防功能C.安抚、补偿功能D.法制教育功能参考答案:C12. 下列不适用紧急避险的情形有( )A.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B.尚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C.危险不具有现实性D.来自自然界的危险参考答案:BC13. 甲在13周岁时抢劫价值2000元的物品,在15周岁时抢劫价值8500元的物品,在17周岁时又抢劫价值4000元的物品。在对甲追究刑事责任时,计算其抢劫罪数额应为( )A.14500元B.12500元C.9500元D.4000元参考答案:B14. 关于故意犯罪形态,下列哪种说

13、法是错误的( )A.故意犯罪停止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B.间接故意不可能有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形态C.对过失犯罪而言,只有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没有既遂未遂的问题D.在犯罪预备阶段只能出现犯罪预备形态,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形态参考答案:D15. 关于吸收犯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吸收犯必须是数个独立的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行为B.吸收犯的数行为必须存在吸收关系,即前行为是后行为所经的发展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的当然结果C.伪造货币后又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属于吸收犯D.使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数额较大财物,又毁坏大量财物的,属于吸收犯参考答案:ABC16. 下列犯罪中,犯罪客体是简单客体的是

14、( )A.故意杀人罪B.绑架罪C.医疗事故罪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参考答案:A17. 被继父母抚养成人的继子女,当继父母、生父母先后死亡时,其( )。 A只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B只可以继承继被继父母抚养成人的继子女,当继父母、生父母先后死亡时,其()。A只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B只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C可以继承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还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D既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又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C继父母子女间如果形成了扶养关系,则相互之间享有继承权。当继子女的继父母、生父母先后去世时,其对继父母、生父母的遗产均享有继承权。因此,选项C为正确选项。18. 刑事和解制度实践过程中, 可能会因为贫富不均导致刑罚适用不平等问题, 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刑事和解制度实践过程中, 可能会因为贫富不均导致刑罚适用不平等问题, 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 )正确答案: 19. 领馆的设立地点由( )决定。 A派遣国 B接受国 C派遣国和接受国共同 D使馆馆长领馆的设立地点由()决定。A派遣国B接受国C派遣国和接受国共同D使馆馆长A20. 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不论犯罪分子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其罪行发生凡是我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