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钢结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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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观光电梯钢结构电梯井制作安装合同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日 期:*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 承包人(乙方): * 鉴于发包人*已取得政府批准发展*项目,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观光电梯钢结构电梯井制作、安装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范围及内容:1、项目名称: *观光电梯钢结构电梯井制作、安装工程 2、施工安装地址: * 3、承包人承建发包人*观光电梯钢结构电梯井制作、安装工程,工作内容如下: *观光电梯钢结构电梯井制作安装,以及玻

2、璃幕墙,不含基础土建部分 二、 材料采购:1、为了本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确保本工程的质量,承包人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自行采购相关材料。2、承包人保证本项目各材料及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各项验收标准和行业标准(两者不一致时以高者为准),在进场安装后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按规定进行复检等试验,提交复检报告。三、 合同价款及调整1、 合同包干总价: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元正 人民币小写: ¥320000.00 元2、综合单价组成:综合单价包括制作、加工、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损耗、包装费、运输费、卸车费、管理费、利润、保险、检验检测(包括出报告的费用)、税金等

3、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综合单价已含钢化玻璃费用,所有幕墙玻璃均采钢化玻璃。3、综合单价均为一次性包死,不因包括市场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而调整。但发生经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量增减、价格调整以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等情况时,可作调整。四、 付款方式: 1、进度款:整个工程完工后,提供检测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 95% (即人民币:¥304000.00 元)。2、保修金:余下的 5 %款项(人民币:¥16000.00)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之日起6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7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返还五、 合同工期1、总工期:20 日历天;2、开工日

4、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3、发生下列情况以至于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可顺延:1) 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2) 不可抗力因素;3) 发包人批示的重大设计变更;4) 因政府等部门(非承包人过失)通知缓停施工;5)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逾期10个工作日上;6)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6小时;7) 发包人和其他方原因造成施工条件不够。因上述原因,影响竣工日期,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批准后工期方可顺延,但不增加任何费用。4、承包人在若发包人工地现场不具备施工安装条件,承包人应说明原因,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延期进场,总工期可

5、延期;5、承包人已按发包人要求认真考察、了解了工地状况,已知承包人非独占作业面、作业区,了解配合施工、交叉施工对工期等的影响,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对工期及价格的影响。六、 工程变更1、发包人有权发出指令要求对原设计做出变更。除得到发包人指令外,承包人不能擅自作设计变更,发包人发出变更应由发包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方可有效; 2、发包人若更改设计,相关的综合单价将不作任何调整。3、在工程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应在7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给予验收,并对发生的工程量给予签证,作为结算依据。4、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发包人现场代表及发包人专业工程师确认后为有效。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

6、发包人代表、专业工程师、监理公司,共同会签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 七、 竣工验收:承包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书给监理、发包人,发包人接到“验收报告书”后,将组织监理公司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须提交本工程档案资料,发包人接受后方可视为本工程正式竣工;八、 技术标准1、承包人按标准图制作安装,保证质量,按期完成,发包人提供场地;2、严格按国家标准图要求进行制作安装,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验收,按国家现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承包人必须提供全套的交工资料。工程交付使用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九、 责任与义务A、发包人责任:1、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有协调承包人进行有效

7、配合的责任,并有权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有负责现场签证的义务;2、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本项目建筑施工图及相应资料,以便使承包人进行优化设计及制作安装;3、发包人有责任和义务按合同规定条款付款。4、发包人有协调、组织承包人、监理方及其它施工方共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要求相关方制定、提交新的施工方案。5、发包人有义务对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B、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保证所提供各种材料及配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2、承包人确保在工程施工中严格按合同要求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行业要求及技术规范由承包人提供,附后)。当行业要求与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不一致时,以较严格者执

8、行。承包人确保根据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承包范围进行设计加工和安装,达到本合同规定标准。3、承包人应对本工程质量负全责,对因不符合质量标准引起的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必须参加由发包人或监理公司组织的工程例会,提出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经研究讨论并制定新的方案,按照会议精神执行,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5、承包人进入现场要服从发包人的总体安排,满足进度及质量要求。现场施工必须符合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如严禁将材料包装乱扔)。6、承包人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出现一切质量、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与发包人无关。7、安全责任:1)承包人确保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和安全规范组织制作安装,因违反操作规

9、程等因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均属于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承包人确保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作好安全防护措施;8、保修责任:1)保修期为贰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缺陷的修复,承包人确保免费维修,并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在三个日历天内进行修复直至保修期满。 a)承包人承建的项目范围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免费负责维修、保养及使用培训等内容的各项服务工作,均属于承包人售后服务范围。若保护不利及产品质量问题影响业主使用,造成业主提出索赔等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b)在发包人向购房者交付房屋过程中,承包人应组织专业的维修队伍随同,以保证发包人

10、的质量。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积极与发包人联络,不定期地对承包人承接的地弹门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c)本工程在发包人未验收、接管前,所有已完工程及其他成品均由承包人负责看管、保护,在此期间出现的损坏、丢失(如在交工前承包人已经安装好的框(扇)等成品被第三者破坏),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包括逾期交工的责任等。承包人在承担责任后,可自行向责任方追偿。2)承包人必须派驻专业人员专职负责现场洞口的实测、复合,联系二次设计、现场签证,协调各方关系的人员。3)承包人所有现场安装人员必须接受承包人或相应专业公司的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全过程参与检查、验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4)保修期内现场安排维修人员,交房时需配合物业作好服务工作,若保修不及时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双方另行签订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5)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由发包人现场代表书面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6) 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承包人不得转包或肢解分包。8、 现场管理A、项目经理1)承包人应派遣一位称职的现场项目经理处理工地的一切事宜,承包人项目经理为 曹勇 ,项目经理为承包人全权授权人,发包人给予他的任何指令视为有效地给了承包人,项目经理人选经发包人批准后,承包人不得无故更换,双方来往函件,经项目经理的签字视为双方来往的有效文件,具有法律效力;2)发包人项目经理:包

12、松宽 职务:工程部经理 ,发包人派遣的项目经理代表发包人处理工地现场的相关施工事宜,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须经发包人加盖公章确认。3)承包人在本工程现场施工均需穿戴统一服装和安全帽,并标注承包人名称。4)承包人施工用水及用电及办公室用水及用电及其它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支付,电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5)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区内的物料多次倒运费,上述倒运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内。6)现场存在其它分包单位进行施工,承包人需保护其它分包单位之制成品/半制成品,相关配合及产品保护费用已含于价款中,承包人不可藉此拖延工期及收取任何费用。7)承包人需遵守现场质量管理办法、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3、办法。8)承包人确认现场通道已满足相关物料进场运输需要。9)承包人需将施工垃圾于每日完工时自行清理至相邻承包工地内指定地点,相关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内。10)本分包工程属于承包人的施工机械、工具、设备或其他财产(拟用于分包工程而正当地置于工程现场的材料和货物则除外) 的风险应完全由承包人负责,上述财产的或其引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应全由承包人负责,而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任何有关损失、索赔或诉讼。任何该等损失或索赔的任何保险应全由承包人负责。十一、违约责任1、承包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或逾期阶段工期的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发包人承担暂定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达十日,发包人有权解除

14、合同,承包人并应当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2、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该承包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承包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0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包方承担本条第1款约定的合同解除责任。3、对承包人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发包人或业主知道之日起贰年内享有对承包人的索赔追偿权利。4、其他1)因发包人原因合同解除,发包人

15、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解除合同,发包人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发包人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3)如因承包人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除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外,发包人因此而逾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甚至购房者退房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为此,承包人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4)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十二、工程档案、技术资料:1、工程档案、技术资料应当做到与工程同步。2、工程档案由承包人负责按宜宾市有关城建档案报送要求进行编制,必须作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承包人最终交付发包人的档案的份数为肆份,必须满足宜宾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时间提交。3、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后,双方进行竣工验收、结算。4、双方确认取得城建档案初检合格证明,为双方进行结算的前提条件之一,该条件不因发包人验收工程或使用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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