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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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自查报告 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自查报告1(749字)为加强我乡财政供养人员和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关于开展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浒湾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举措,迅速组织开展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做法1、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由财税、民政、党政办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自查活动的行动方案作了统一安排。并强调各部门要把清理工作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务求工作落实。2、落实工作作责任。以“澄清五个底数,清理七类人”为主要内

2、容,对此次清理工作的范围、清理对象、部门责任人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各个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保证了全乡清理自查工作的有序开展。3、严格工作纪律。清理工作严格按要求进行,乡纪委对清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各部门按照分工协作的要求,根据按清理范围和清理对象认真开展工作。整个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现隐瞒真相、弄虚作假、蒙混过关、工作不力的现象,严肃了我乡人事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收到了良好的工作实效。二、主要成效通过自查,目前我乡党政机关财政供养人员共59人,其中在职25人,离、退休19人,其他人员15人。事业单位财政供养44人,其中在职44人。没有发现违反人事、财政、编制规定的“七类人”,清理工作取得了预期成

3、效。通过清理,基本摸清了我乡财政供养人员情况,进一步严肃了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工作纪律,促进了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自查报告2(1104字)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县民政局和镇民政所的领导、支持和关心下,在社区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社区的民政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具体工作汇报如下:一、认真做好低保工作,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社区现有低保户254户,享受人口531人;三无对象3户,一般对象528户,每月保障额为51060元,本着低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上半年我社区共新增低保37户,因家庭收入超过低保线,而取消低保的有7户,无论是新增低保和取消低保,

4、我们都严格按照低保程序,首先上门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根据调查结果,再召开社区低保评议会,然后三处张三榜,以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体现应保尽保的原则,并让受益者经常参加社区公益性活动。比如:在今年创文明城区及创卫长效管理中,组织了社区的低保户参加社区的楼道杂物的清理和清除广告垃圾等,为美化社区的环境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二、尽职尽责做好社区的残疾工作社区的残联工作始终紧密围绕着:“关心关爱残疾人,以人为本”这一主题,而开展了一系列关爱残疾人的活动。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社区的温暧。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总支书记任协会主席。今年上半年,在上级部门

5、的关心下,对社区57户残疾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摸底,社区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他们的生活及就业问题,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积极组织社区的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上半年共推荐7名残疾人到县党校进行残疾人技能培训。例如社区的肢体残疾人夏新德等同志,就参加了县党校组织的技能培训学习;及时掌握残疾人的困难,建立了各种困难残疾人登记台帐:如子女入学情况登记表、住房情况登记表、就业情况登记表等。社区残疾人雷运涛年卧床不起,我们及时把他的情况上报到县残联,为他争取了一辆轮椅,并亲自送到他的手里。5月份,为迎接省市民政部门的相关检查,社区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安排专人,对相关的台帐资料

6、进行整理归档,更换了新的社会救助工作橱窗,将社区所有低保户的照片、姓名、住址、享受的救助金额公布在橱窗内,体现了社区民政救助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总之,在过去的半年中,我们社区的民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领导和广大居民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今后,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发扬优点,振奋精神、团结协作、扎实工作,把社区的民政工作做得更好。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自查报告3(5860字)为严肃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和民政工作纪律,加强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管理,防止和杜绝单位及个人虚报、多领、冒领财政资金,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7月至12月,全省开展了财政供养(救助)

7、人员清理工作。现将全省清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成效全省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37302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6404万元。其中: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违规领取经费人员8527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4894万元;违规领取养老金人员287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83万元;违规领取抚恤补助金人员13141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467万元;违规享受“低保”人员15347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960万元。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共清理出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328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271万元;市(州)以下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36974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6133万元。(一)党政群

8、机关及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清理情况。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8527人。其中:在编不在岗人员5745人;调动、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仍在领取工资和津贴人员491人;到龄未按规定办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和津贴人员108人;死亡或宣告失踪,逾期领取工资、津补贴或离退休费人员75人;不应继续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402人;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按规定降低工资或离退休费人员28人;不应继续领取独生子女费人员804人;被判刑仍在领取工资,被判处缓刑、劳动教养未停发工资人员65人;其他各类虚报、多领、冒领工资、津补贴或离退休费、津贴的人员809人。(

9、二)领取养老金人员清理情况。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养老金人员287人,其中:养老金合法领取人死亡后亲属或他人隐瞒实情继续领取养老金人员190人;养老金合法领取人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亲属或他人隐瞒实情继续领取养老金人员83人;重复领取养老金人员5人;其他各类不应领取养老金人员9人。(三)“低保”对象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金人员清理情况。全省各级共清理出不应领取城市“低保”金和定期抚恤补助金人员28488人,其中:条件改变不应享受“低保人员12773人;虚报领取“低保”金人员88人;不符合领取“低保”金条件人员2486人;定期抚恤补助人员自然减员4045人,不符合定期抚恤补

10、助条件人员9096人。清理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通过清理,基本摸清了全省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情况,纠正了违规领取财政资金问题,防止了财政资金流失,进一步严肃了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和民政工作纪律,促进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部门间相互配合协调的对财政供养人员的长效监管机制。我省清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工作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人民日报、新华社、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等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国务委员华建敏作出了重要批示。9月,中央编办发出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5号),要求在全国开展清理吃“空饷”的自查工作。二、基本做法(一)加

11、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对清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工作高度重视。_、中伟、武先、巨峰等领导同志分别作了重要批示,要求“下大力解决”并“有所作为”。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了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的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清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编办,负责清理的日常工作。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指导,我们在总结南充市开展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清理工作规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川委厅36号),规定了清理的范围及主要对象、清理工作的分工、实施步骤及组

12、织领导等。明确指出开展此项工作,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措施,强调了它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预防和治理腐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级各部门加强了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均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传达川委厅36号文件精神,统一认识,研究措施;成立由分管人事、编制工作的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确立工作机构,落实部门职责,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有的市、县

13、和部门采取定人定责、分片包干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有人管、纵向到底有人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层层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做好清理工作的宣传报道,为清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绵阳市将清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宜宾、自贡等市还将清理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自查自纠相结合,强化了清理工作的刚性,为清理工作稳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统一清理范围,加强政策指导。清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由人事编制部门牵头,会同组织、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冒领养老金人员

14、清理工作和民政抚恤补助、“低保”金人员清理工作分别由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牵头,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职责分工,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政策指导,保证清理工作稳妥进行,省编办、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清理冒领养老金人员的处理意见、关于清理领取民政抚恤补助金、低保金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3个配套政策性文件(川编办104号),为各地、各部门的清理工作统一了政策,统一了处理依据,规范了清理行为。全省清理工作启动后,各级清理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及时研究清理中出现的问题,确定相关部门政策咨询和联系人。各地、各部门也都采取多种形式,培训

15、业务,吃透政策,规范操作,较好地防止了因政策把握不一致而引起的负面效应。(三)严格清理程序,注重清理实效。清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办法。省、市、县三级均按照自查、整改、总结检查三个阶段同步进行。自查阶段,各地、各部门按照川委厅36号文件规定的清理范围和清理对象进行了认真清理。为确保自查数据准、情况清、问题明,各级编制、人事、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多渠道地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成都市采取“五查三对照”(即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和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本人档案对照)的方式逐人逐单位审核,全市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财政经

16、费人员835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279万余元。南充、德阳、攀枝花3市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清理工作前,已分别自行组织了对全市财政供养人员的清理,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川委厅36号文件下发后,又开展了对领取养老金人员和领取民政抚恤补助金、“低保”金人员的清理,并对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采取“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其中,南充市通过建立编制实名制,采取审名册(对各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在职等情况进行逐一审核)、核编制(将在岗、在职人员与编制台账一一对照核实)、查工资(到人事、财政等部门核查工资发放、调资晋级、离退休人员名单)、看实情(组织人员深入各单位,将在岗人员与编制台账上在编人员进行逐一核实;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部分老同志家中,走访慰问了解情况,逐一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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