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研究生入学-法硕非法学考前拔高名师测验卷8(附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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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研究生入学-法硕非法学考前拔高名师测验卷(附答案解析)1.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请分析:(1)本条中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如何理解?(2)本条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如何理解?答案: 本题解析:【分析】本题考查的是交通肇事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最重要的犯罪,对于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作了详细规定,作为法硕考生,应该结合刑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作

2、答。考生答题时要结合法条作答,注意答题的准确性与规范性。(1)根据司法解释,“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了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在司法解释中,逃逸,是指一种为逃避法律责任有意脱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刑法仅在交通肇事罪中将逃逸规定为法定刑升格的情节,以不救助被害人(不作为)为核心理解和认定逃逸,一般来说,只要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不救助被害人的,就可以认定为逃逸。(5分)(2)“因逃逸致人死亡”,包括:(5分)交通肇事后逃跑,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因不救助而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行为人超速驾驶致一人重伤后逃逸导致其死亡的,不适用“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只能认定为一般的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后的逃跑过程中再次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行为人在肇事后将被害人转移或者藏匿使其不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或者在肇事后明知拖带着被害人而不管不顾逃跑而致被害人死亡。2.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唐朝“六赃”犯罪的情形有()。A.强盗B.窃盗C.坐赃D.受财枉法答案:A、B、C、D 本题解析:【精解】唐朝首创“六赃”犯罪,所谓“六赃”,即六种非法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包括强盗、窃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坐赃,故备选项应全选。这里的“监临”,是主管的意思,监临官就是指主管官员,受所监临就是收受下属及百姓财物。3. 多选题:甲利用职

4、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罪行的法定刑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A.该案的追诉期限为10年B.该案的追诉期限为15年C.如果甲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逃跑,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D.该案如果超过追诉期限,经最高检核准,仍可追诉答案:B、C 本题解析: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本题中,甲所犯罪行的

5、法定刑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是包括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一量刑幅度内的,因此其追诉时效应当为15年。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4. 多选题: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有()。A.干名犯义B.留存养亲C.无夫奸D.子孙违反教令答案:A、B、C、D 本题解析:【精解】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有五个方面,简单地说包括干名犯义、子孙违反教令、无夫奸和亲属相奸、留存养亲、正当防卫,故备选项都应当选。5. 问答题:简述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答案: 本题解析:【分析】骗取贷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设罪名,注意

6、其与贷款诈骗罪、高利转贷罪的区别。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是国家对银行贷款或者金融机构贷款的管理秩序及财产所有权。(1分)(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了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2分)(3)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任何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1分)(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但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分)6. 问答题:我国民法典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

7、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请分析:(1)何谓格式条款?(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负有哪些法定义务?(3)“采取合理的方式”应如何认定?答案: 本题解析:【分析】本题考查格式条款,是对法条内容的直接考查,要求考生对该条款有基本的识记和掌握。此外,考生还应当进一步掌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等。这就要求考生在平时学习时要注意对格式条款相关条文进行准确记忆。(1)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3分)(2

8、)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负有公平拟约义务、提请对方注意义务、说明义务。(3分)(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应当认定为“采取合理的方式”。(4分)7. 多选题:下列选项正确地表达了法律与政治的关系的是()。A.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即对权力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的强调B.不被法完全控制的权力活动领域是可能存在的C.法表述和确认国家权力,以赋予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形式强化和维护国家权力,因此,这与法控制、约束国家权力形成了悖论D.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

9、基础和前提答案:A、B 本题解析:【精解】法既以赋予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形式确认和维护国家权力,又将国家权力控制和约束在合法性的范围内,二者是辩证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和前提。因此,C、D项的表述是错误的。8. 问答题:2015年5月7日,A公司法定代表人甲吩咐员工乙将一台已损坏的旧电脑扔掉。乙将电脑扔到垃圾箱后,觉得与其扔了还不如修好后卖掉,遂返回将电脑带回家修好。乙的朋友丙得知上述情况后,在2015年6月5日找到乙,请求乙将电脑送给自己,乙答应,并与丙约定一周后交付。丁听说乙有一台旧电脑,在2015年6月8日向乙表示愿以合理价格购买,乙当即同意。因乙在电脑中的文件尚未完成

10、备份,故双方约定乙借用电脑三天,三天后再交付给丁。2015年6月9日,乙通知丙撤销赠与。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A公司是否丧失了电脑的所有权?(2)乙是否有权撤销赠与?(3)丁是否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答案: 本题解析:【分析】本题考查所有权、赠与合同的撤销和物权变动。考生在解答本题时要注意分析抛弃行为的法律效力、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和交付方式中的占有改定。(1)A公司丧失了电脑的所有权。(2分)理由:A公司委托甲抛弃电脑,具有抛弃电脑的意思表示,甲实施了抛弃行为,A公司脱离了对电脑的占有,所以丧失了所有权。(3分)(2)乙有权撤销赠与。(2分)理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

11、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物在移交受赠人之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本题中,乙未向丙交付电脑,电脑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故乙有权撤销赠与。(3分)(3)丁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2分)理由: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乙、丁之间的电脑交付采用了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在乙、丁电脑转让的约定生效时丁就获得了电脑的所有权。(3分)9. 多选题:属于北洋政府时期制定的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有()。A.“天坛宪草”B.“袁记约法”C.“贿选宪法”D.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答案:A、B、C 本题解析:【精解】备选项中只有D

12、项为南京国民政府制定,故选A项、B项和C项。10.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的有()。A.甲发现所盗手表是仿制品,将其丢弃B.乙偷开朋友的摩托车,导致车辆丢失C.丙为泄愤,将多辆大货车中的柴油偷偷放掉D.丁到某办公室盗窃时未发现现金,遂砸毁办公室内多台电脑答案:C、D 本题解析: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A项,甲将所盗手表丢弃,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B项,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故意犯罪,乙只有偷开摩托车的故意,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乙因为过失导致车辆丢失,不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C项,丙故意将柴油偷偷放掉,对于柴油所有人来说,丙的行为造成其所有物的毁灭,故丙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D项,丁不以占有为目的故意砸毁电脑,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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