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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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二、术语和定义一 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载运转或单台机器、 机组以水、空气等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 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二 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 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 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 和制造、安装质量。三 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 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 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四 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 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

2、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 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作的交接工作。五 工程交接:工厂全部装置在联动试车完成后,施工单 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三、一般规定一 试生产前生产装置及现场环境必须具备的条件:1. 已通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 计审查;2. 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完 成;3. 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 严密性试验合格;4. 试车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 统、联锁保护及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5. 试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种原辅材物料满足试 生产的需要;

3、6. 试车现场已清理干净,道路、照明等满足试生产的需要。二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试生产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 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参加试生产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三 试生产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做好试生产的各项准备 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隐患不消除不试车、条 件不具备不试车、事故处理方案不落实不试车。四 试生产总体方案中的试车计划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 以调整,内容可以逐步深化,但主要试车程序不得任意改变。前 一阶段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试车。五 与试生产相关的各生产装置、辅助系统必须统筹

4、兼顾, 首尾衔接,同步试车。六 所有安全设施应与主体生产装置同步试车。七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巡回检 查,及时发现问题;出现异常情况,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 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难以及时消除并对安全有影响的,应中止运 行。八 阶段性的试生产工作完成后,必须按规范进行交接。 交接资料归入技术档案。九 试生产方案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 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8号令 的要求并报负责实施建设项 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 属于联合生产性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期一般不超过12 个月,其它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 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一 试生产结束后,应及时申请安全

5、设施竣工验收。、试生产前的准备一 单机试车驱动装置、机器或机组,安装后必须进行单机试车,其中确 因受介质限制而不能进行试车的,必须经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 后,留待投料试车时一并进行。1. 单机试车时,必须设置盲板,使试车系统与其它系统隔离;2. 单机试车必须包括相关的报警及联锁保护系统;二 联动试车在试车范围内的机器,除必须留待投料试车阶段进行试车的 以外,单机试车已经全部合格并经中间交接后,进行联动试车。1. 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及验 收规范的标准全部完成;2. 试车前,试车方案中规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及联锁整定 值已确认并下达;3. 不受工艺条件影响的仪表、保护性联锁、

6、报警皆应参与 试车,并应逐步投用自动控制系统;4. 联动试车应达到试车的系统首尾衔接稳定运行;参加试 车人员应掌握开车、停车、事故处理和调整工艺条件的技术。三 编制和报送试生产使用 方案化工投料试生产前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生产、技术部门和设 计、施工单位及技术转让方共同编制试生产方案,经项目建设单 位负责人审批报经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其他安全生产许可的实施部门备案 并经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同意后执行。试生产使用 方案内容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 许可实施办法】国家总局第8号令 要求,并建议按以下内容 编制:1 .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2 .生

7、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3 .试车组织、试车负责人及参加试车的人员;4 .试车所需准备工作及检查内容的目录;5 .试车所需原料、燃料,化学药品和水、电、汽、气、备 品备件等物资清单;6 .试车程序和进度表;7 .开、停车及紧急事故处理的程序与要求;8 .试生产使用 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对策及采 取的安全措施;9 .试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试生产使用 起止日期。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 方案要经过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 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可,并在认可表中签署意见,经主要负 责人签字和盖章后连同其他资料一起报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 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报送建

8、设项目试生产使用 方案的同时,项目建设单位 还必须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后的建设项目安全 审查意见书、建设单位委托的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建设 项目质量监督手续等的复印件。四 物质及技术准备工作1 .投料试车前,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分析规 程及岗位操作法等下发实施;2 .盲板已按批准的带盲板工艺流程图安装或拆除,并经检 查无误,质量合格;3 .投料试车装置的安全设施、应急救援器材配置到位;4 .安全设施已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 合格;5 .投料试车装置的消防设施已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6 .投料试车装置的环境保护和监测设施已经环保主管部门 验收合格。五

9、、试生产管理一 投料试车在生产装置联动试车结束,缺陷消除,工程交接完成后进行 投料试车。1. 投料试车必须循序渐进,当上一道工序不稳定或下一道 工序不具备条件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试车;2. 投料试车时,机械、电气、仪表等操作人员应配合协调, 及时做好信息沟通,做好测定数据的记录;3. 化工分析工必须根据试车需要及时增加调整 分析项 目和频率,做好记录;4. 化工投料试车合格后,应及时消除试车中暴露的缺陷, 并逐步达到满负荷试车。二 人员控制1 .严格控制现场操作人员的数量,无关人员远离现场;2. 首次投料试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 管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遇有异常情况,主要负责人

10、应及时组织 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3. 为确保试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防止事故的扩大和漫延, 必要时应采取专业队伍现场安全监护。4.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与委托的安全评 价机构加强沟通,及时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 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六、文件管理一 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试生产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文件加 强管理。试生产方案、试运行情况总结、异常情况应急处置等资 料应送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二 项目建设单位对其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可靠性负责。七、附则一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 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二 未按本规定实施试生产安全管理的,各级安监部门一 经发现,应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试生产,达到本规定的要求后, 方可恢复试生产;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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