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岗镇卫生院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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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竖岗镇卫生院考勤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关于职工休假的有关政策,结合卫生院工作实际,为加强单位劳动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利,严肃劳动纪律,调动职工积极性,经院委会讨论决定,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职工休假考勤管理执行范围 除经批准的进修、借调、公伤外,凡在岗的医务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二、考勤制度第一条 考勤是医院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全体职工必须给予重视。医院的考勤管理由院办负责,逐日认真记载考勤。第二条 考勤员职责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4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上报。第四条 院办应在月底将当

2、月考勤结果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三、休假分类 (一)、公休假 因医疗服务工作的特殊性,经决定,行政班实行每月4天的公休假制度。逢清明、中秋的月份,增加公休假1天,夏收秋种、春节增加公休假4天。值夜班人员交接班后科室调配。 (二)、病假 职工因病需要就诊或住院治疗的,给予病假。病假证明以住院病历及诊断证明为有效;住院治疗以住院一日清单为依据。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视为旷工。不包裹家属。 (三)、事假 职工因私事急需办理的,给予事假。事假由科主任审批并须经院长同意。超过规定的时限又不足以用公休假冲抵的,超出部分计扣当月基础加绩效工资,扣除的基础工资归院方支配,绩效工资归科室支

3、配。 (四)、婚假 职工结婚的,给予婚假7天(含 3 天法定婚假)。 (五)、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等)死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院长审批,给予3天丧假。(六)、产假 产假60天。 四、休假规定1、请假需履行请假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不请假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2、个人晋升、学习、考试,原则上科室内调剂处理,不单独具有假期,单人单岗的由院长安排执行,医院安排的学习、培训不扣减个人的公休假。3.交接班:每天8时交班,未交班按脱岗处理。五、对迟到、早退、中途脱岗的处理迟到、早退、每次扣罚10元。中途脱岗掉班者罚款30元。由于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在病人或家属中造成不良影响者,责令在全院大会上作检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由于迟到、早退、中途脱岗造成医疗事故的,除按医疗事故的有关规定处理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六、对旷工的处理:1、旷工一天扣3天基础工资及绩效工资。2、旷工在30天以上,按自动除名(离岗)处理。3、凡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拒不按时到岗上班者,均以旷工论处。七、本规定自2012年5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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