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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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情况的自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玉人大办20*15号)要求,我局围绕此次执法检查的内容和重点,对近年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截至目前,我县取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5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6家,有营业执照食品加工小作坊10家。按企业类型分,中型企业一家,其余都属于小微型企业(小作坊);按生产加工产品类别分,食品有:饮用水和水产加工品各8家,酒类和糕点各7家,

2、饮料和年糕各5家,豆制品3家,调味料(味精)、蜜饯、米面和茶叶各2家,炒货、食用植物油、蛋制品、挂面各1家;食品相关产品有:食品用塑料工具、塑料容器9家,压力锅、食品用纸容器各2家,餐具洗涤剂、化妆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各1家;按地域分:玉城27家,坎门7家,大麦屿12家,楚门10家,清港1家,芦浦8家,沙门4家,龙溪和海山各1家。二、生产环节监管状况近年来,我局围绕打造平安玉环目标,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心,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玉环实际,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各项日常监管措施,从严处理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保障了我县食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

3、稳步提升。主要做法如下:(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食品质量意识普遍提高。一是加强企业法律培训,增强企业责任意识。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局不断加大对食品企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每年举办培训班,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检验员、原辅料采购员等企业重点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重点培训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断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二是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增强监管能力水平。为不断提升食品监管人员及乡镇质监员(以下统称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及专业知识水平,提高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性和指导性,提高监管工

4、作效能,几年来,我局周密部署,制订学习培训计划,切实落实学习培训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水平,为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我局十分重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宣传工作,每年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并采取措施抓实抓好。主要措施有:以普法宣传为依托,以“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专业知识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邀请媒体共同参与执法检查活动,及时报道执法检查情况,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监管取得的成果,曝光制售假劣食品等

5、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质量安全社会舆论氛围,切实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强化监管,严格执法,食品安全形势得到改善。我局始终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力求做到打扶并举、标本兼治,充分依靠技术监督部门的技术执法优势,集中现有力量,以“端窝点、治源头”为切入点,以“严许可、强检查、抓整治”为抓手,紧紧围绕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及专项执法与专项整治行动,不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使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得到改善。一是严格实施市场准入。通过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回访等工作,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确保获证企业持续保持满足必备的生产

6、条件。严把准入关口,对达不到准入条件和标准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受理许可申报。二是不断加强监督检查。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有关要求,结合省、市局确定的重点监管产品以及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等因素,科学制定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大多数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两次,少数管理基础及质量安全较好的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一次,部分管理基础及食品质量安全较差的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三次以上。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规定的频次,组织人员扎实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做好查处、规范及有关整改工作,以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市场准入必备

7、生产条件。三是深入开展监督抽查。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省市质监局及县政府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结合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在经费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每年都科学合理地制定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抽查计划,并将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及产品特征性指标确定为重点抽检项目,同时结合国家总局及省、市局安排的监督抽查,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实施抽查,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企业(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努力消除我县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同时,不断加大对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力度,及时

8、责令改正,直至依法予以处罚。近年来,我县监督抽查合格率都在90%以上,食品质量安全情况总体较好。四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近年来,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重点开展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同时不失时机地开展了豆制品、饮用水、酒类、糕点、米面等各类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制售假劣食品行为,规范了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去年共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24起,促使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五是认真做好申报登记。为全面加强食品原辅料、添加剂的使用监管,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我局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要求企业实行食品原辅料、添加剂使用申报登记。通过申报登

9、记,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从而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不断规范企业食品原辅料、添加剂的使用,防止出现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六是完善企业档案管理。做到全部取证企业实行一企一档管理,档案内容包括企业信息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代码证、质量安全自律承诺书、质量安全负责人任命书、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表、生产用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登记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为了保证档案资料的动态有效,我局通过监督检查、监督抽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及时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动态信息,对档案内容每年进行清理更新。七是开展信用等级评价。为了不断推进企业树立信用意识,落实

10、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几年来,我局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查结果和执法检查、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结合企业的日常管理水平,按信用体系评价标准,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并以此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突出监管重点,促使全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三)整顿规范,攻坚克难,大力提升作坊质量水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在我县仍有存在。但随着人民群众对食品质量安全需求的日益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日渐凸现,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规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一是联合

11、执法,打击取缔。在日常监管和整规工作中,我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乡镇的配合支持下,对无证无照、生产条件差、质量意识薄弱且又拒不整改的小作坊(以下简称黑窝点),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及时予以打击取缔。同时,对有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进行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予以查处与规范。近年来,我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小作坊及黑窝点多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联合执法行动,累计对5家早餐奶、39家豆制品、11家米面非法生产加工点进行了查处与规范,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二是攻坚克难,全面规范。为了确保小作坊日常监管及整规取得实效,我局主要采取

12、以下举措:一是开展技术帮扶工作。抽调人员组建技术小组,全面开展小作坊帮扶工作。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一对一、手把手对小作坊的食品添加剂使用、环境卫生、生产流程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引导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规范发展,从而使小作坊采取“股份合作”等模式,整合提升。通过指导、引导及全面规范,原先 20家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至今,3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7家因生产条件无法完善而关停,其余10家全部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了进货验收和生产销售台账,上报了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表,达到了标准规范要求。二是强化巡查抽查工作。每年对每家小作坊巡查3次以上,每次巡查情况均记录在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

13、期整改,整改结果由巡查人员予以回访确认。对小作坊食品每年抽查两次以上,同时要求其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把好产品出厂关。三是强化培训教育工作。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小作坊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从而不断促使小作坊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和食品专业知识水平的提升,为小作坊的规范、整合、提升打下基础。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自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在保障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监管人员不足。目前,我县纳入监管的食品生产加

14、工企业和小作坊有71家,加上接下来将要实行目录管理并进行许可的小作坊,合计监管对象100余家。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这些企业和小作坊从生管到死,监管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而目前我局从事食品监管的人员仅三人,这三人是在增职能而没增编制的情况下调剂出来的。伴随着今后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许可发证,以及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食品生产监管的事务还将大大增加,这明显存在着人与事配比的失衡,这个问题在质监系统已逐渐成为比较突出的问题,并致使有些工作很难较好地完成。二是监管经费缺乏。近年来,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工作任务存在着逐年增加的趋势,伴随而来的是工作要求不断增加,工作难度也不断增大。但从前几年的监管

15、经费保障情况来看,显得不足,好多工作由于经费不足的制约,致使开展不到位,甚至有的无法开展,直接影响了工作的有效性。今年,我县财政预算安排我局食品监管经费20万元,包括食品生产许可、打假办案、执法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监督抽查、问题产品召回、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宣传培训等费用。从将要实际开展的工作所要支出的费用来看,如经测算对全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仅监督抽查一次就需229200元,财政安排的20万元监管经费显得十分缺乏。由于经费保障的不足将严重影响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监管能力不够。目前,我局从事食品监管的三位同志,都不是食品专业出身,并且是半路出家,从其他工作岗位抽

16、调而来,其食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尤其是食品专业知识比较缺乏。尽管他们做到边学习边工作,以努力提升监管能力水平,但由于先天不足,其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和监管能力预计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可能还很难适应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这导致监管工作有时事倍功半,问题隐患不能及时发现,甚至发现不了,致使监管成效大打折扣。四是企业素质不高。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低、小、散现象比较严重,具体来讲,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管理水平低。部分企业对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未完全建立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完全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及检验人员,未严格按照产品标准、工艺流程要求组织生产。二是设备配置缺。由于部分企业效益不高,缺乏相应的资金用于维护修理老设备及购置更新设备,致使部分老化设备带病运行,给食品质量安全带来不少隐患。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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