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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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 人才工程”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112 人才工程” , 规范集团公司“ 112 人才”评价遴选及考核工作,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112 人才工程”实施办法 ,制定本细则。第二章 遴选程序第二条“112 人才”评价遴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报人到本企业人才评价中心拷取或下载个人申报软件。(二)申报人组织申报材料(含电子版) ,并递交所在部门。(三)申报人所在部门审查申报材料并同意申报后,将申报材料送交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四)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认其是否完整、齐全和符合规

2、范,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送交本企业人才评价中心。(五)企业人才评价中心依据量化积分标准,对满足相应申报类别、级别条件的人员进行量化积分。(六)企业人才评价中心组织召开C 级“ 112 人才”评价遴选会议。依据量化积分结果以及相应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大小,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拟定本企业 C 级和拟推荐的“ 112 人才”名单。(七)企业人才评价中心将拟定的 C 级和拟推荐的“ 112人才”名单在本企业范围内公示5 日。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上一级人才评价中心。(八) 分、 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对报送的“ 112 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 确认申报材料齐全、 符合遴选条件要求、 量化积

3、分计算合理。(九) 分、 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组织召开B 级“ 112 人才”评价遴选会议。依据量化积分结果以及相应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大小,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拟定B 级和拟推荐的“112 人才”名单。(十)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将拟定的 B 、 C 级和拟推荐的“112 人才”名单在分、子公司管理范围内公示5 日。 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十一)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对报送的各类各级“ 112 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确认申报材料齐全、符合遴选条件要求、量化积分计算合理,并转送本部相关部门复核。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组织召开A 级“ 112 人才”评价遴选会议。

4、依据量化积分结果以及相应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大小,进行综合评价,拟定A 级及其他各类各级“ 112 人才”名单。(十三)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将拟定的各类各级“ 112人才”名单,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公示5 日后,报请集团公司党组批准,由集团公司统一发文确认各类各级“ 112 人才”名单。(十四)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回传通过人员数据,由申报人员所在企业人才评价中心打印“112 人才”评价遴选表 , 并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归入申报人员人事档案 (有技术档案的,还应归入技术档案) 。第三条 集团公司各直属企业人才评价中心在完成本细则第二条遴选程序(一)到(七)项后,直接将本企业拟定的 C 级和拟

5、推荐的“ 112 人才”申报材料报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第四条 A 、 B 级“ 112 人才”人选如分别在A 、 B 级“ 112人才”评价遴选会议未通过,应分别降为 B、 C 级“ 112 人才” , 同时 B、 C 级“ 112 人才”末位人选应分别降为 C 级和淘汰。第五条 申报材料主要以电子版形式逐级报送, 其内容和要求如下。相关证书及材料原件在遴选期间暂时存放于本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以备集团公司以及分、子公司随时调用查 看。(一)本人工作业绩报告,电子版1 份。(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112 人才”评价遴选表 , 电子 版 1 份。(三)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专业或技能水平的证书等

6、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1 份。(四)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或能代表本人真实业务水平的专业报告、论文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1 份。第三章 积分计算第六条 申报人员的遴选量化积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出:量化积分=E (a X)其中a为时间权重。业绩的取得时间为最近两年内的,a =1 ;为最近3-5年间的,民=0.6 ;为最近5年外的,民=0.2。B为空间权重。业绩的取得在集团公司系统内的,B =1; 在集团公司系统外的,B =0.8。X 为单项积分, 具体分值参见相应遴选量化积分标准 (见 附表 1 、 2 、 3 ) 。同一业绩或成果以最高分进行积分,不得重复积分。第四章 遴选条件第七条 企业管理

7、类“ 112 人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联系群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群众威信高。(二)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市场经济所必备的金融、工商管理等知识,懂经营、善管理,有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科学决策、市场应变、协调沟通和改革创新能力。(三)所分管的工作最近连续 2 年完成上级单位或部门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四)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原则上在 45 岁以下。(五)具备集团公司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即集团公司本部副处长及以上

8、职务,分、子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职务,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职务。(六)最近连续2 年完成个人年度教育培训任务,并担当过职业导师或承担过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七)所申报专业与现工作岗位一致,并连续工作过2年及以上。第八条 企业管理类“ 112 人才”除满足本细则第七条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所对应的遴选量化积分标准见附表 1 。(一)管理创新1 组织实施的企业体制创新、 管理创新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认可,或取得显著效益。 (提供鉴定或认可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经济效益的取得须由本企业财务部门出具证明)2 负责组织实施的企业体制创新、 管理创新等在集团公司

9、或分、子公司范围内推广。 (提供推广单位证明)3 在本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管理工具、办法、经验等,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须提供证明材料, 其中经济效益的取得须由本企业财务部门出具证明)4 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分、子公司及以上单位采纳。(提供采纳单位证明)5 出版管理专著、手册或译著。 (提供专著、手册或译著)6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企业管理方面的论文, 在有 CN 、 ISSN 刊号的期刊上发表或在分、子公司及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 (提供期刊或论文宣读证明)(二)获奖情况1 获得国家、行业(含省部级)管理成果奖,或作为主要人员前 3 名获得集团公司以及分、子公司(或地市级)管理成果

10、奖。 (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2 个人获得分、子公司(或地市级)及以上级别优秀管理人员奖励。 (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3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企业管理方面的论文, 获得分、子公司(或地市级)及以上级别优秀论文奖。 (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三)培养管理人才1 作为职业导师期间,培养的人员被组织提拔。 (须提供培养合同和相应人员任职文件)2 作为职业导师期间,培养的人员获得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及以上级别管理类成果奖(前 3 名) 、优秀管理论文奖或管理先进个人奖等。 (提供培养合同和相应人员获奖证书或文件)3 组织或编写集团公司或分、 子公司管理类培训教材并用于相应培训。 (提供教材和使用单位证

11、明)4受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聘请,在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范围内传授管理经验。 (提供聘请部门证明)第九条 专业技术类“ 112 人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岗敬业,忠诚企业,求实创新。(二)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三)全面、系统地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基础知识,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水平或管理状况及发展趋势,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能应用当代先进科技、管理成果,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等领域技术或管理难题。(四)从事管理、专业技术工作 5 年以

12、上,所申报专业与现工作岗位一致,且在该岗位连续工作2 年及以上,熟练运用计算机,有一定外语水平。1. A 级“ 112 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 B 级“ 112 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 C 级“ 112 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五)最近连续两年完成个人年度教育培训任务,并担当过职业导师或承担过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第十条 专业技术类A 级“ 112 人才”除满足本细则第九条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所对应的遴选量化积分标准见附表2 。(一)专业技术创新1 获

13、得与本专业工作有关的一项国家发明专利或两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提供专利证书)2 完成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专业项目(含管理项目) 、工程项目(包括设计、建设和调试)等,并通过审查、鉴定或验收。 (提供审查、鉴定或验收材料)3 作为主要人员(前 5 名)开发、创新的专业成果(含管理成果) 、工作方法,被确定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推广。 (提 供相应部门证明)4 主持或作为骨干参加本专业制度、标准、规范、手册的编写或修订, 被集团公司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并颁布。 (提供采纳颁布部门证明)5 作为主要人员(前 3 名)出版专业著作或译著。 (提供专著或译著)6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专业论文, 在

14、本专业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 或在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学术会议上宣读。(提供期刊或论文宣读证明)(二)解决专业难题1 完成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技术攻关、设备改造等,并通过审查、鉴定或验收。 (提供审查、鉴定或验收材料)2 解决集团公司在发展、生产、经营、施工、试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或管理难题。 (提供相应部门证明)3 提出的本专业合理化建议, 被集团公司及以上单位采纳。 (提供采纳部门的证明)4 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撰写的正式技术报告 (包括经济技术报告) 、调研报告、分析报告、经验总结、交流材料或发展规划,被集团公司及以上单位认可或在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的报纸、 期刊上发表。 (提供认可单位证明

15、或报纸、 期刊)(三)获奖情况1 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专业技术成果奖、 管理成果奖、优质工程等奖励;获得分、子公司专业技术成果奖、管理成果奖、 优质工程等奖项的一等奖。 (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2 个人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 、 “百千万人才”等国家级荣誉;或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优秀专业人才或本专业先进个人等奖励。 (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3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专业论文或管理论文, 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优秀论文奖。 (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四)培养专业骨干1 作为职业导师期间, 培养的人员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专业技术类、管理类成果奖、优秀论文奖或本专业先进个人奖等。 (提供培养合同和相应人员获奖证书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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