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合同中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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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可合同 签约时间:_ 签约地点:_ 合同_ 中国_以下简称承受为一,_国 _公司以下简称可为另一: 鉴于可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 鉴于承受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双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 义 1.1 注册商标-是指本合同一所指的在人民国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该注册商标的编号为_。 1.2 可是指_国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承受是指中国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二所列的产品。 1.5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

2、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6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签字日。 第二条 合同围 2.1 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承受同意从可取得,可同意向承受授予单独使用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二。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可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不在合同有效区域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2.2 可只在_地区有效。承受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2.3 可负责向承受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

3、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一。 2.4 承受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公司_年,或其他可要求的标志。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容和围,本合同采用提成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美元。 3.2 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个月开场,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 3.3 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 3.4 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天之承受应向可提供完整、准确的报告,说明承受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

4、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法见本合同三。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应在收到该报告_日提出质疑,承受应及时改正。 3.5 承受同意建立和保存所有有关本合同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可如需查核承受的帐目时,应在接到承受根据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报告后10天之通知承受,具体的查账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四。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承受将通过_银行此处为承受的业务银行和_银行此处为可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可,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 可在收到承受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承受在收到可出具的以下单据后三十天,经审核无误后,既支付使用费给

5、可: A使用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规定,可应支付预提税和需要向承受支付罚款或赔偿时,承受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 5.1 可应按本合同一的规定向承受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容以及可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5.2 可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承受。 第六条 商品质量 6.1 承受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试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承受保证合同产品符合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可

6、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6.2 为了到达这一目标,承受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免费寄给可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可的书面同意。合同产品及其纸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试样需得到可的同意。向可提交的每份产品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条所述得到同意后,承受在未得到可的书面同意前不能作实质变动。而可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承受,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 6.3 在承受开场出售合同产品后,应可的要求,将免费向可提供不超过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第七条 侵权和保证 7.1 可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承受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

7、一旦发生第三指控侵权时,则由可负责与第三交涉,并承当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7.2 承受负责为自己和/或可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展辩护,并使可免受损失。 7.3 承受同意向可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可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承受在可知的围应书面告知可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第八条 促销资料 8.1 在任情况下,承受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则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本钱和时间由承受承当。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

8、传材料的产权应归承受所有。如果可要求使用或将其可给他使用,可应支付有关费用。届时双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8.2 承受同意,在没有得到可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可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条 分 销 9.1 承受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9.2 承受在没有得到可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第十条 破产、违约 10.1 如果承受在达成协议后_

9、月未开场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可可书面通知承受终止合同。 10.2 如果承受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承受提起破产诉讼,或承受无归还能力,或承受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承受停顿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可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承受、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 10.3 任一在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在10天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满意。 第十一条 最后报告 11.1 在合同期满前60天,或收到终

10、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0天以,承受应向可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11.2 可有权进展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假设承受拒绝可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第十二条 存货处理 12.1 合同根据第十条的条款终止后,在承受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承受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天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12.2 如果承受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试样不符合可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承受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合同产品。 第十三条 税 费 13.1 人民国政府根据其

11、现行税法征收承受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承受负担。 13.2 人民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可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可负担。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 合同双中的任一,由于战争或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4.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并于十四天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进展确认。 14.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五条 争

12、议的解决 15.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5.2 如双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展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均有约束力。争议的解决适用人民国法律。 15.3 仲裁费由败诉负担。 15.4 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展仲裁的局部外,合同的其他局部将继续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双授权代表于_年_月_日在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6.3 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

13、条所述的情况外,承受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可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16.4 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局部,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 本合同期满后,双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6.6 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十六条和一至三组成,合同的正文和是不可分割的局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双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双通讯以英文进展。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的法定住址如下: A 承受:_B 可:_ 地 址:_地 址:_ 电 传:_电 传:_ 传 真:_传 真:_ 承受授权代表 可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TRADEMARK LICENSING CONTRACT Signing Date:_. Signing Place:_. Contract No:_. This Contract is made between pany_ Country _ (hereinafter 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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