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财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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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产、财产产管理办办法主旨:固固定资产产、财产产管理办办法公布布。说明:第第一条:目目的:为使公司司各项财财产、器器具、设设备之购购置、登登记、保保管、移移转、报废(损损)、请请修、遣遣失、让让售等事事项之处处理有所所依据,使达物尽其其用,特特制定本本办法。希遵照照。第二条:适用范范围:本办法所所指之财财产包括括各单位位所有之之土地建建筑、电电气设备备、通信、检检验设备备、运输输设备、及营运运所需之之餐厅、客房、医疗,以及及相关设设施,事事务机器器,办公公家俱、杂项购购置及其其他设备;凡凡耐用年年限在一一年以上上,价值值在人民民币一百百元以上上者皆列入本本办法管管理。第三条:财产管管理权

2、责责: 1 财产产管理部部门:负负责总理理公司财财产之增增减、异异动等登登记,确保实际际与帐面面相符,并负责责本公司司财产管管理之责责任,担担当部门总总人司为为行政部部,分支支机构为为各分支支单位行行政部,未设行政政部门者者,由其其单位最最高主管管指定单单位(或或专人)负责。 2 财产产使用保保管部门门:负责责其所使使用财产产之保管管、养护护、请修等工作作,并确确保该单单位使用用之财产产品名、规格、数量与与帐卡所载载相符合合。 3 财产产会计部部门:负负责财产产采购计计划之审审查、财财产列管管、盘点、折旧旧、损耗耗、报废废、除帐帐等会计计事务,必要时时,得参参照监标,监验等等事务,总公司司由财

3、务务部,各各分支机机构由其其分支单位位财务部部负责。 4 各分分支机构构之财产产管理由由总公司司行政部部负责业业务督导导,其所列管之之财产增增减均应应依本办办法各条条款之规规定,报报备行政政部备查。第四条:财产之之请购:财产之请请购应由由各财产产使用保保管部门门或财产产管理部部门填具具(请购单单),呈呈核,购购置金额额在十万万元(含含)以上上者,须须由使用部门门作用途途说明及及效益评评估报告告,依财财务作业业核决权权限授权规定定逐级核核准后,方得送送交采购购负责部部门办理理采购。第五条:财产之之采购:依(采购购管理)有关规规定办理理。第六条:财产之之验收:购入之财财产应由由经办(请购)单位验验

4、收,必必要时由由会验人人员共同验收收,验收收时除应应填写(验收单单)外,另加填填(财产产增加单),连同验验收文件件,转财财产管理理单位列列卡后,送交财财务部作财产产增加登登记。第七条:财产登登记:财产管理理单位,应设下下列财产产记录卡卡,以为为财产之之详实记记录。 1 财产产卡:以以一物一一卡为原原则,但但种类相相同数量量繁多者者,得斟酌实际际情形采采用集体体登记于于(财产产管制卡卡)上。 2 财产产保管卡卡:以部部门为单单位,将将各单位位保管之之财产逐逐一填列登记。以上财产产记录卡卡由各财财产管理理单位保保管,但但得视需需要,另另制一副副本存于使使用保管管单位备备查。第八条:非购入入之财产产

5、入帐作作业:凡财产经经由租赁赁,换进进,受赠赠或由其其他单位位拨入时时,由财财产使用保管管单位(或财产产管理单单位)接接收后,填写(财产增增加单)送交交财产管管理单位位列卡后后,转财财务部作作财产增增加登记记。第九条:财产之之编号原原则: 1 财产产编号共共九码:第一、二码为为财产所所属事业业部编码码,第三码为财财产大分分类码,第四码码为中分分类码,第五、六码为为规格分类类(小分分类)码码,第七七、八、九码为为流水编编号。第十条:财产之之保管: 11 财产取取得后,应由财财产使用用保管单单位妥善善保管,对使用用中之财产应应尽善良良管理保保管之责责任,且且不得私私自移拨拨或作私私人用途之之使用。

6、 2 土地地、房屋屋等不动动产取得得后,应应向总公公司行政政部办理理产权变变更、登记作业业,以确确保产权权之持有有。 3 未经经分配使使用之财财产由各各财产管管理单位位集中保保管或指指定单位保管。 4 财财产之管管理单位位及使用用保管单单位应针针对各项项财产可可能发生生之灾害,事先妥妥为防范范以策安安全,为为避免因因发生灾灾害导致致公司重大大损失,各财产产管理单单位应协协调总公公司行政政部按财财产性质向向保险机机构办理理投保。第十一条条:财产产保养及及维护准准则: 1 各财财产保管管单位应应本着(保养重重于修理理)的原原则,针针对所持有之财财产依其其需要定定期保养养及检修修,以确确保财产产之使

7、用用。 2 保养养依财产产之性质质及使用用情形共共分三级级,划分分原则如如下: 一级保养养:由使使用人员员处理,部门主主管督导导之基本本保养、维护、清洁洁之事项项。二级保保养:由由使用保保管人依依需要申申请更换换耗材或或故障排排除。三级保保养:由由使用保保管部门门请修并并配合厂厂商修护护事宜。 3 重要要设备及及精密器器材,应应将基本本保养及及点检事事项,在在设备 最明明显处标标明,或或标示于于设备卡卡上,以以利有关关人员遵遵守实 施。 4 各项项财产基基本维护护原则如如下:清洁维维护:除除一般表表面清洁洁外,并并应注意意机械、马达、 傅动部部位、过过滤设备备、轴承承等部位位的清洁洁。避免潮潮

8、湿:随随时保持持通风及及干燥,并注意意防潮处处理。定期油油漆:粉粉刷、防防锈处理理。保持润润滑:润润滑方式式依设备备性能处处理,并并明确规规定各项项 润滑器器具之油油料成份份及油料料量。正确操操作程序序方法这这说明,异常情情形随时时调整。定期保保养。 5 各财财产保管管单位得得视各项项财产设设备性质质另订预预防保养养办法 实施施,并设设置保养养卡记录录保养事事项。 第第十二条条:财产产之维修修: 1 财产产需维修修时,由由使用保保管单位位填具(财产报报修)(损)单单 (呈核核后)送送有关保保养维修修单位办办理维修修,若有有更换重重要 零件件者,应应于财产产卡上注注明。 2 财产产如有损损坏,除

9、除经管人人员应调调查损坏坏原因外外,原则则上应极极力设法维维修,如如确定无无维修价价值者,方得申申请报废废。损坏原因因如因管管理或操操作不当当者,应应查明责责任以惩惩处。 第第十三条条:财产产之检查查: 财产状状况之检检查由各各持有单单位依需需要订定定,并依依下列规规定办 理。 1 定期检检查:每每季或每每半年至至少办理理一次。 2 紧急检检查:重重大灾害害后立即即办理。 3 不定期期检查:遇必要要随时为为之。以上检查查由主管管及技术术人员成成立检查查小组,检查时时应尽量量周详彻底,检查后后提出报报告知会会各相关关单位。第十四条条:财产产之移转转、调拨拨:各部门(单位)间如因因业务需需要相互互

10、移拨财财产者,由移出出单位填写(财产调调拨单)连同财财产卡交交由拨人人单位签签收,并并知会财产管管理及立立帐单位位办理移移动(调调)拨登登记。第十五条条:呆滞滞财产处处理:已无用途途之呆旧旧财产应应由使用用保管单单位随时时检讨是是否可再再作他用,确确无用途途之财产产应回报报财产管管理单位位,由财财产管理理单位每年六六月、十十二月两两次定期期依报废废作业程程序呈核核后处理理之,凡残残值超过过壹万元元或未达达使用(法定折折旧)年年限者,应呈总经理理核准后后,方得得报废。第十六条条:财产产之出租租:各部门之之财产非非经呈准准,不得得租出、借出、借用或或租用。租出、借出出、租入入、借入入时,应应订定租

11、租约或借借用契约约,有关关修缮、保养养之费用用,税捐捐负担以以及归还还条件,均应于于契约上上分别订明,损失赔赔偿责任任亦同。第十七条条:财产产遗失:财产管理理或使用用保管人人员如发发现所保保管之财财产缺失失时,应应即查明原因因据实呈呈报,如如遇窃盗盗事件应应报警处处理。并并保持一一场状况留待待侦察,并于三三日内开开列损失失之财产产清单,连同警警察机关的证证明文件件呈报后后,转送送财务部部得理。第十八条条:财产产出售:无用途或或可见之之未来将将不必使使用的财财产,得得由财产产管理单单位呈报出售售,唯须须事先设设定底价价并经公公开出售售之程序序或议价价。出售时应应通知财财务部开开立发票票,并办办理

12、除帐帐。第十九条条:财产产之报废废:每年六月月及十二二月由财财产管理理单位将将已毁损损不堪使使用或已已无用途,且且无法出出售之财财产,呈呈核后得得办理报报废,并并通知财财务部除帐,但未达达法定折折旧年限限提前报报废者,应事先先照会财财务部,呈报报税捐稽稽征机关关同意后后方得报报废。财财产遣失失、出售售、租(借)出、报报废均应应由财产产保管使使用单位位或财产产管理单单位填写(财财产扣减减单)呈呈核后,转交财财务部除除帐。第二十条条:财产产之盘点点: 1 每月月月终由财财产使用用保管单单位依其其部门之之财产保保管卡自自行盘点,如如有差异异,应通通报财产产管理单单位。 2 各财产产管理部部门每年年应排定定每月循循环盘点点,并于于必要时时,总务与会会计部门门随时抽抽盘,以以确保财财产帐载载及实际际数量相相符。 3 每年年年底配合合公司年年终盘点点总盘一一次。第二十一一条:奖奖惩事项项: 11 财财产管理理或使用用人员有有下列事事项者得得予奖励励:因善于于保管,使超过过使用年年限之财财产未曾曾损坏,仍能有有 效效使用,且有确确实事迹迹认定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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