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附件)商务规范书(即合同范本)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472692605 上传时间:2023-07-18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1.4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三章(附件)商务规范书(即合同范本)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第三章(附件)商务规范书(即合同范本)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第三章(附件)商务规范书(即合同范本)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第三章(附件)商务规范书(即合同范本)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第三章(附件)商务规范书(即合同范本)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三章(附件)商务规范书(即合同范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三章(附件)商务规范书(即合同范本)(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衡水移动分公司零星网络调整服务合同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乙方:河北华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签约时间:年月第一章定义和解释鉴于:1. 甲方需要乙方为其移动通信网络的部分基站及其附属设备提供零星网络调整服务。2.乙方愿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其所需的零星网络调整服务,满足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合同各方当事人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授权各自的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在本合同中使用的下述词汇或用语,除非根据本合同中的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应具有下面所赋予他们的涵义:1.1“甲方”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负责人:张宏志

2、地址:衡水市和平西路459 号1.2“乙方”指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企业性质:资质等级:地址:1.3“合同”指本合同正文及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的附件。第二章合同范围、内容及项目2.1 合同范围2.2 合同内容对甲方在维护优化过程中提出的方案、建议进行实施, 完成设备的调整。2.3 合同项目日常维护过程中基站主设备的调整。2.3.2日常维护过程中基站配套设备的调整、更换。2.3.3日常维护过程中天、馈线的调整、更新。2.3.4日常维护过程中铁塔、天支的拆除、更新。2.3.5日常维护过程中微波设备的拆除、安装以及相应线缆的布放。2.3.6日常维护中,由于业主、地理位置、规划等原因造成的基站搬迁

3、调整。2.3.7甲方指定的其它工作。第三章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3.1 合同价格本项目合同总价款不超过元(大写)。单价固定不变,实际合同费用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核算。报价明细详见附件1。3.2 结算方式本项目合同价款根据施工质量每季度结算一次,付款 60%,最终结算以甲方 (移动公司)最终审计定案金额为准。剩余款项在审计后支付。审计费支付条款:审减率(审减金额/ 报审金额) 7%以内的审计费由甲方支付,超出7%-14%部分的由乙方(施工单位、供应商)支付,超出14%此项工程审计费由乙方全额支付。3.3 支付方式根据审计结果双方确认调整服务费用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

4、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以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票要求后开具发票,并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格的, 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 【 5】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

5、用。如果乙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最近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如果最近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则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扣除。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拒绝支付合同未付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处理虚假发票时间所花费的全部费用,以及因此遭受的行政处罚等;如果相应的合同款项已经支付,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或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其他双方已签订合同所需支付的合同款项,且有

6、权直接从前述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甲方已遭受损失。3.4 双方结算银行帐号如下: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税号:开户行:衡水市工行新华支行账号:乙方:税号:开户行:账号:第四章双方职责4.1 甲方责任及权利负责制定调整、更新项目方案,并派发纸质工单,交予乙方实施。负责制定调整、更新项目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工期要求。提供或指定调整、更新项目所需的材料或供应厂商。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委托审计单位对该季度乙方上报的实际工作量和决算费用进行审计,甲方根据审计结果结算费用。4.2 乙方责任及权利根据通信工程施工规范对衡水移动公司在维护过程中提出的调整建议、方案进行调

7、整,调整质量符合相关规范。严格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负责所有站点的协调工作,甲方通过纸质工单的形式向乙方派发工作,乙方完成工作后,需由移动公司派工人员和主管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完成甲方的工作时,必须由移动公司主管签字。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车辆、人员的安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承担工作中的器具、车辆、人员、财产保险等费用。禁止使用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材料。工作完成后的相关资料必须由移动公司现场随工人员签字确认,最后汇总交市公司网络部审核,并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每月上报调整数量,并上报工作量清单,留作审计时

8、使用。及时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工程决算和竣工资料。配合甲方对已完成的调整、更新项目进行验收。提供甲方认可的正规合法发票。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3 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坏的赔偿乙方应使甲方免予承担下列情况下的所有损失、损害、索赔、损害赔偿、诉讼、诉讼费用等:1)致死或致伤人员;2)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等损失,乙方自负;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4.4 保密责任双方保证对本合同中另一方提供的资料、有关该方的事务或其事务运转操作方法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实行严格保密。除非有信息披露方的书面授权或出于执行本合同的需要,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露以上信息。

9、本合同保密期为合同生效后5 年。第五章 工程质量标准5.1 质量标准严格按照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微波接力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铁塔部分) 及河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天馈线、铁塔维护标准执行。发现以上未涉及部分依据其他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根据通信工程施工规范对甲方在维护过程中提出的调整建议、方案进行调整,调整质量应符合相关规范。所有调整项目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在调整过程中,必须保证现网设备的通信安全,保证通信畅通,不能因为调整造成故障。在调整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持与业主的良好关系,不能因为调整使移动公司形象受到影响。在调整过程中,注意环境卫生,

10、不得对机房等其他通信设施造成损坏,并对机房钥匙严密保管,防止丢失。第六章 合同期限、终止条件及违约6.1合同在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6.2合同的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止,合同有效期约定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6.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6.4本合同有效期满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有效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本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还未了之债务。6.5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说明,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6双方如有违反上述条款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

11、责任以结算工程价款计不超过其 10%。6.7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不限于出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3】次的、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6.8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

12、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3、乙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不予退还;4、甲方终止合同,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5 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9 任何与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七章 不可抗拒力7.1如果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台风,战争、火灾、水灾、罢工、政府行为、政府禁令以及其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被迫停止或推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则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时间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7.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出现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现 14 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对方以便其检验和确认。7.3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传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致辞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