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及会计改革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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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及会计改革的有关情况 2004年2月7日至27日,我们赴澳大利亚就该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及会计改革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考察。考察期间,听取了澳大利亚会计师公会、会计准则委员会、证券和投资管理委员会、维多利亚州审计署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介绍,并访问了德勤墨尔本会计师事务所、伯德豪墨尔本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和看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澳大利亚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和深化会计改革的主要做法继美国“安然”事件之后,澳大利亚国内也发生了hih事件(澳大利亚一个大的保险公司因假账丑闻曝光后破产),这对澳大利亚资本市场造成很大冲击。在此背

2、景下,澳大利亚议会、政府、会计职业团体、会计师事务所等纷纷采取措施,着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一)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制定公司法经济改革草案,进一步强化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为了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和审计独立性,重塑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003年,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制定了公司法经济改革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对原公司法、证券和投资管理委员会法中涉及会计、审计监管的内容作了修订、补充和完善。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 对注册会计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提出新要求。草案规定,注册会计师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除符合一般审计业务资格要求外,还须具

3、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证券和投资管理委员指定机构提供的学习经历。无论何种学习经历,均要求曾经学习会计不少于3年,学习商业法律不少于2年。 (2)在最近5年中,有3年以上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和1年以上从事审计复核工作的经历。以上经历需经雇主签字确认,并附有对其实际工作能力的评语。 (3)申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需保证至少3年一次向证券和投资管理委员会提供个人执业情况报告,证明自己一直从事审计工作。如果注册会计师连续5年没有从事审计业务,证券和投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其上市公司审计资格。 (4)没有犯罪记录。 (5)成为澳大利亚最大的3个会计职业团体(澳大利亚会计师公

4、会、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全国会计师协会)之一的会员。 2.对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作出严格规定。草案规定,不仅上市公司需要公开披露财务信息,拥有雇员超过15人的非上市公司也要公开披露财务信息,并接受在证券和投资管理委员会注册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草案还要求有关公司在公开披露的信息中公布注册会计师为其提供非审计服务而获取的收入情况。 3.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系作出调整和充实,明确职责分工,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水平。 (1)赋予证券和投资管理委员会(asic)更大的监管职权。证券和投资管理委员会是根据1989年制定的证券和投资管理委员会法建立的,专司对大型企业和证券行业的监管职责。该委员会设有3

5、名全职主席,均由国库部长任命,现拥有雇员1300多名。委员会经费源于联邦政府预算。根据草案规定,该委员会的职能将从传统的对大型企业和证券行业的监管拓展到以下3方面:一是负责起草有关公司和金融服务方面的法律,保护投资者、消费者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二是采取措施促进企业提供真实信息,增强投资者信心;三是保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据我们了解的情况,该委员会监管的对象已延伸至金融市场、各类公司及从事会计、税收、投资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等。 (2)拓展了财务报告委员会(frc)职能。财务报告委员会也是依据证券和投资管理委员会法成立的,其基本职责是监督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制定程序,确保准则制订独立、客观

6、、公正。委员会主席亦由国库部长任命。根据草案规定,该委员会将履行以下职能:第一, 对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任命会计准则委员会成员、制定会计准则建设战略规划、拟订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具体方案、评价会计准则使用效果等。第二, 对审计准则的制定工作等进行监督和管理。管理方式及内容与前类似。第三, 检查审计独立性的落实情况,包括: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遵守独立性规定情况;注册会计师按证券和投资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正错误做法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在注册会计师改正错误做法过程中发挥作用情况;会计职业团体对违规会员的调查和惩诫情况等。第四, 检查各类公司执行有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第五,有权要

7、求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规定时间内向财务报告委员报送有关书面材料。值得指出的是,虽然财务报告委员会的职能有所拓展,但据我们了解,它的一些职能,主要是第三、四、五项职能更多的只是一种象征意义,其实际运作和发展方向仍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3)改组审计师和清算师惩诫委员会(caldb)。审计师和清算师惩诫委员会隶属于国库部,专门负责对违法执业人员实施调查和取证。根据草案规定,改组后的审计师和清算师惩诫委员会由14人组成,其中主席和一个副主席各1人,由国库部长任命;会计职业团体代表6人,由特许会计师公会(icaa)和澳大利亚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各推荐3名审计师;工商企业界代表6

8、人。根据规定,证券和投资管理委员会、财务报告委员会应将涉嫌违法案件移交审计师和清算师惩诫委员会调查、取证,调查完毕后,由惩诫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由证券和投资管理委员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处罚种类包括撤销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吊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罚款等。 在实施调查、取证过程中,惩诫委员会将视案件复杂程度决定组成由5人调查组或3人调查组。在对复杂案件组成的5人调查组中,包括惩诫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1人,会计职业团体代表2人,企业界代表2人;在对一般案件组成的3人调查组中,包括主席或副主席1人,会计职业团体代表1人,企业界代表1人。上述人员均为惩诫委员会成员。 (4)调整会计、审计准则委员会的设置

9、。会计、审计准则委员会以前都从属于会计研究基金会,属纯民间性质,完全接受社会捐资从事研究工作。出于提高法律地位和权威性的考虑,会计、审计准则委员会相继调整到财务报告委员会名下。两个委员会的主席均由国库部长任命,委员由财务报告委员主席任命。会计准则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计准则,二者在业务上均接受财务报告委员会的指导,在经费上均接受(但不局限于)财务报告委员会的资助,但仍强调自身工作的独立性。比如,会计、审计准则的立项、讨论、修订等,均由两个委员会自主决定。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在澳大利亚自2005年起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后,会计准则委员会肩负的准则制定任务将大大缩减

10、,其工作重心的转移值得关注。 (5)组建财务报告小组(frp)。财务报告小组隶属证券和投资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协调监管部门与当事人之间在技术问题上的意见分歧。该小组主席由国库部长任命,成员来自会计、审计、企业管理和法律服务领域,每届任期5年。当证券和投资管理委员会与审计师之间在会计处理方法的运用等具体技术问题上(不涉及违法问题)产生争议时,财务报告小组由主席任命1个与当事人双方保持独立的3人小组进行调查、调解,并在60天内作出裁决。争议双方不服裁决的,可以上诉法庭。财务报告小组实际上是一个调解机构,目的是促进争议双方在技术问题上达成共识,它本身不具有处罚权,但对保护审计师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11、现将草案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机构及相互之间的关系用图例表示如下,供参考。 国库部 移交案件 证券和投资 管理委员会 财务报告 小组 财务报告 委员会 审计师和清算师 惩诫委员会 移交案件 反馈调查取证情况 会计准则委员会 审计准则 委员会 4. 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要求更加严格。草案围绕提高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作出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违反审计独立性的标准。根据草案规定,如果某注册会计师在其客户中持有股份,或从其客户处取得了非正常服务收益,或其配偶在客户单位工作等,则该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必须回避。二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对恪守独立性作出承诺和声明。具体地,注册会计师要向被审计单位

12、董事会呈送独立审计声明,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注册会计师要在声明上签名。三是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要在维护本所注册会计师独立性方面负起责任。如果注册会计师违反独立性,不仅其本人要受到处罚,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四是对主审注册会计师实行定期强制轮换。草案规定,主审注册会计师连续审计同一家公司不能超过5年。五是规定主审注册会计师必须出席被审计单位年度股东大会,并接受质询。六是加强了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来源的监控。当某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入的10%以上来自某一客户时,该客户将被列为证券和投资管理委员会的重点监管对象。七是将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存时间由5年

13、延长至7年。八是要求新设立的公司须在成立之后1个月内由董事会选定1家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鉴证服务,减少随意性。九是规定公司财务总监和总经理要在本公司财务报告上签名,并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以利于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据介绍,草案就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提出的上述各方面举措在澳大利亚引起了强烈反响和广泛关注。至我们考察期间,草案涉及的内容有的仍在澳议会作进一步讨论,有的已通过其他形式先行实施。 (二)加强会计职业团体自身建设,推动会计职业团体在管理、服务会员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快速发展,并在二者之间保持良性循环。 澳大利亚现有3个较大的全国性会计职业团体。最大的是澳大利亚会计师公会,创建于18

14、86年,现有会员10.3万名。澳大利亚会计师公会的会员分布比较广泛,既有注册会计师,也有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公共部门和企业的财会人员,还有从事破产清算、个人理财、养老保险、代理记账、代理纳税的专业人员。从会员行业分布看,工商企业界占43%,公共部门占23%,学术界占19%,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占12%,其他方面占3%;从会员地域分布看,国内会员约8万人,亚洲会员约1.9 万人(其中中国香港8000人,马来西亚5000人,中国大陆300人,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地5700人),另在英国、新西兰等地有约4000人。1澳大利亚会计师公会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受公司法约束。公会的决策机构为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

15、,分别来自澳国内的6个州、2个直辖区以及马来西亚和中国香港的分会。位居第二的是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现有会员4万余人,大多是从事审计服务的注册会计师。排行第三的是全国会计师协会,现有会员1万余人,主要由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人员组成。 澳大利亚会计职业团体在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视会员管理和会员服务,这既是各职业团体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结果,也为提升澳大利亚会计职业的整体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下面以澳大利亚会计师公会为例作一介绍。 1. 对会员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1)严格资格准入。根据公会章程,要成为澳大利亚会计师公会会员,起码要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本科生毕业后,可申请成为助理注册会计师(这部分人员占会员总数的37%);担任助理注册会计师3年以上并通过考试和“师带徒式”的培训后,方可成为注册会计师(这部分人员占会员总数的51%)。注册会计师考试由6门研究生课程组成,其中,财务报告和会计实务、公司治理结构与受托责任、企业战略和组织领导等3门课程为必考科目(须在5年内完成)。如果申请人是在校学生,也可在公会指定学校完成这6门课程。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具有以下特点:以研究生课程为主、学科覆盖广泛、得到实务界认可,并定期对考试科目进行更新。“师带徒式”培训是指,助理注册会计师在3年以上“实习”期间,要选择1名注册会计师担任自己的“师傅”,师傅有义务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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