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采集制度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472571312 上传时间:2022-08-02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3.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标本采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标本采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标本采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标本采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标本采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标本采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标本采集制度(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标本采集制度1. 标本采集核对规章制度2. 标本采集及送检规章制度3. 检验标本采集、运送规章制度4. 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制度5. 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制度1、标本采集核对规章制度一、护士应掌握各种标本的正确留取方法。二、采集标本严格遵医嘱执行。三、标本采集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医嘱和检验单逐项核对 无误后,方可执行。四、标本采集时要携带检验单再次核对确认病人(必要时病 人参与确认)。五、输血、配血抽取标本时,必须两人核对后抽取并签名。2、标本采集及送检规章制度一、目的:确保实验室标本的安全、有效,保证检验质量。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三、内容:1、标本的采集1)、血液标本的采集:

2、静脉采血时,除卧床病人,采血时一 般取坐位,成人多用肘前静脉,肥胖者可用腕背静脉,婴幼 儿常用颈静脉,偶用前囟静脉。静脉采血用止血带应一人一 用一消毒。使用止血带的时间不应超过一分钟,穿刺成功后 应立即松开止血带。正在静脉输液者应停止输液三分钟,从 未输液的另一侧或输液部位以下的部位采血。血清(浆)标本 的收集各室应根据所检验项目的要求采用相应的标本收集 管,并确定采血量。动脉采血一般由临床科室护士采集。2)、尿液标本的采集一般由患者或护理人员按医嘱留取。取 样时应注意明确标记,避免污染,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洁净专 用尿杯收集尿样。中段尿、导管尿等特殊尿样的采集一般由 医护人员行相关操作留取标本。

3、3)、粪便标本的采集由患者留取后收集于合格的一次性洁净 专用粪杯送检。应取新鲜标本,选取异常成分的粪便,如含 有黏液、脓、血等病变成分的标本,外观无异常的从表面、 深处及粪端多处取材,取35g及时送检。4)、阴道分泌物标本的采集一般由妇科医师采集。采集阴道 分泌物标本前 24 小时应避免性生活、盆浴。应于各种治疗 检查前采集标本,避免阴道冲洗或上药,被检者在采样前 2 小时不能排尿。患者取膀胱截石位。用阴道扩张器暴露宫颈, 采样前,用棉拭子将宫颈口过多的分泌物轻轻搽拭干净。更 换棉拭子,用生理盐水浸润的棉拭子伸到宫颈管内052cm,稍用力转动两周,以取得分泌物及脱落细胞。5)、痰标本的采集嘱病

4、人先行清水反复漱口,并指导或辅助 病人深咳嗽,从呼吸道深部咳出新鲜痰液于无菌容器送检。 一般应采集清晨第一次咳出的痰液,采样时应收集带血丝部 分或有干酪样颗粒的部分。痰液极少者可用 45C10NaCl 溶液雾化吸入导痰。痰液收集于一次性洁净专用痰杯内及时 送检。6)、其他标本的采集脑脊液、胸腹水及支气管灌洗液等其他 标本由临床医师按相应操作采集。2、标本的送检样本应置于被承认的本质安全防漏的容器中 运输。病房标本由各病区工人负责运送,门诊标本由我科工 友运送,标本采集后均应及时送检。运送过程中标本管口垂 直朝上放置,避免振动、外溅。进行微生物检验的标本要防止运送过程中的污染。3、标本的签收所有

5、标本均可能具有传染性,涉及标本处理 的全过程均应按科室制定的生物安全手册进行。各室标本的 接收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接收标本时须检查标本状态、核 对标本管标识与检验申请单内容的一致性,如姓名、住院号 检验项目等,有不清新情况时应及时与送检科室联系核实。 工作人员有权拒收与检验申请单不一致的、标识不清的标 本。各室应根据检验目的对标本的要求判断标本是否应该拒 收,如血液凝固、严重溶血、标本量不足等,拒收标本时应 及时通知采样科室。4、标本的检验各室应严格按所在室的标准操作规程开展检 验,保证检验质量,及时发放检验报告。5、标本废弃物的处理按科室制定的相关规程处置。3、检验标本采集、运送规章制度一、

6、临床实验(检验、病理)部门应制定标本采集规范,包括 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 送、保存环境等内容,要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 使员工能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分 析前的质量控制。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 分析前的质量控制。二、标本采集前做好事前向患者告知,正确识别患者无误, 按照正确的标本采集途径、规范的操作方法、采集合格的标 本。三、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对有条件的医院 应推行条形码识别系统。四、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因采集不当 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而影响标本检测结果的真实性,不 得将明知是可能是“

7、失真的”检验标本送检。五、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标本 采集规范的标本应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 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 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病人安全。六、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应当使用密闭容器 收集标本,开放型容器收集标本应当使用加盖的标本运送箱,加盖封闭放置标本及运送,符合生物安全性要求。应当根据不同的检查项目将标本分开放置于标本箱内,避免混 淆,血、尿标本分开放置,盛放标本工具应当加盖密闭,检 查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七、具有高危传染性标本、传染病医院的标本以及急诊抢救 病人的标本,在采集后应由专人

8、用专门盛具及时送检。八、标本运送人员在拿取标本时必须佩带防护手套,接触标 本后,按要求彻底清洗双手,防止污染。九、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本洒漏、标 本容器破损等紧急意外事件,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4、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制度1. 采血前应逐条仔细核对检验单上的各项信息,有漏填、错 填项目应及时与临床医生联系。2. 要求孕妇避免剧烈活动,采血前 4 小时勿喝茶或咖啡、抽 烟或饮酒,空腹或清淡饮食后采血。3. 孕母血清标本采集通过静脉采血,使用一次性无抗凝剂真 空采血系统采集。标本采集过程中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 垫。4. 采血时,应尽量统一采血姿势;应尽量在使用止血带一分 钟之内

9、采血,看到回血马上解开止血带;当需要重复使用止 血带时,应使用另一上臂。操作过程应注意避免污染、震荡 和搞错标本。5. 严重溶血标本原则上不能使用,应通知临床重新采血送检 或在化验单上注明“溶血”字样,提醒医生注意。6. 标本容器应注明样本编号和病人姓名。7. 标本采集后应在 24小时内及时送检。对不能在24 小时内 进行检测的标本,应在采血后 8 小时内尽快处理分离血清, 加塞在-20oC保存。8标本检测后,应置于-70oC冷冻保存至少两年。5、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制度1、人员要求:筛查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有资质的人员承担;2、产前筛查需按知情同意、孕妇自愿的原则:医务人员告 知孕妇或其家

10、属产前筛查的性质、目的以及与诊断性检查相 比筛查的局限性,孕妇和/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 行筛查操作;3、筛查孕妇资料登记要求所有参与产前筛查孕妇资料应按 照产前筛查申请单内容逐项登记清楚,随血样一道送至产前 筛查机构。4、使用唯一编码编码要求准确、清楚,每位孕妇使用唯一 编码,要求复读给孕妇听;编码操作者固定,做到三“三查 七对”操作时三查:即查编码、查离心管、查血清管;5、血样登记表与本人七对:即对姓名、年龄、对编码、对末次月经、对 B 超孕周、对地址、对通讯电话;6、血清管编码的书写要求:编号要求字迹清楚,准确无误;7、血样的处理要求:全血于室温放置 2 小时待血液完全凝 集后再进行离心,分离血清时要仔细,避免溶血现象,他离 出的血清用一次性吸管转入血清管中,血清管盖须拧紧,防 止血清漏出,标本如能在7天内检测完毕,则置281保存; 如检测时间超过7天,则置-201冰箱保存。筛查结果的原 始数据和血清标本必须保存至少一年,血清标本须保存于 -701,以备复查;8、筛查时孕周计算尽可能按B超孕龄,如不能取得B超孕 龄,则按末次月经推算,但如遇孕妇朋经不规则的或末次月 经记不清楚,则必须进行B超孕龄测量,孕龄测量需精确到 天数,早孕期统一以关臀长为准,中孕期统一以双顶径孕周 为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