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时间表 政策内容 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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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时间表、政策内容及现状2011年11月,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关 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这是继2009年增值 税转型改革之后的又一重要措施。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结构性减税 的重要步骤,是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政策的实施将给相关 行业带来深远影响。一、营改增政策实施时间表实施思路:从经济发达大城市试点,然后再辐射到全国。按照国 家规划,我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2012年1月1日已经正式启动“营改增”。 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2

2、011111号,二O 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第二步,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2012年7月31日试点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 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试点日期:北京市应当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江苏省、安徽省应当于2012年10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福建省、广东省应当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应当于2012年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 转换。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也即消灭营

3、业税。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 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 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 法。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2011年11月16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 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以及随后发布了 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上海市试点通知、北京等八省市试点通知 等文件。营改增试点主要涉及几方面内容:一是主要产业方面,本次 “营改增”主要选择交通运输与部分现代服务业两大行业作为改革 试点。二是税率方

4、面,在现有一档基本税率17%、一档优惠税率13% 的基础上,增加了11%和6%两档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部分 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 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适用6%税率,对出口劳务实行零税率。三 是计税方式,规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政运输业、现代服务业、 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 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四 是税收收入归属,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 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 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

5、央和地方分别负担。 此外,有关文件还对纳税人、应税服务、纳税时间和地点等各项税制 条款做出了相关规定。三、营改增的计税方法(一)“营改增”试点规定中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有哪些?根据财税2011111号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二)哪些情形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根据财税2011111号附件1第十五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应 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 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 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根据财税2011133号第二条规定,试点地区的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

6、修配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的,凡 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 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三)一般计税方法下应如何计算应纳税额?根据财税2011111号附件1第十八条规定,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 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二当期销项 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 转下期继续抵扣。第十九条规定,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 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二销售 额乂税率第二十条规定,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

7、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第二十一条规定,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四)哪些情形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根据财税2011133号第十六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 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根据财税201253号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 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 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 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

8、服务, 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 授权),自试点开始实施之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一经选择,在此期间不得变更计税方法。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 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 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 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财税2011111号附件1第15条、附件2第一条第(五)款 第二项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

9、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 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3%。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 变更。(五)简易计税方法下应如何计算应纳税额?根据财税2011111号附件1第三十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 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二销售额X征收率第三十一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 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 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

10、务,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接受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 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 的应纳税额中扣减。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情况与趋势分析由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涉及面较广,为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国家 选择了上海、北京等省市进行试点。目前部分地区和行业试点情况较 为顺利,积累了相关经验。(一)“营改增”试点基本情况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选择交通运输业和研发技术服务、信息 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 咨询服务等六项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即“6+1” 模式);北京于2012年9月1日启动“营改增”试点,成为继

11、上海之后 第二个正式进行“营改增”的城市;10月1日,江苏、安徽两省试点 工作正式启动,江苏省初步确定试点纳税人10.4万户,安徽省确定试 点纳税人4.6万户;广东、福建及深圳、厦门四省市“营改增”试点 工作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广东省初步纳入“营改增”纳税人16.46 万户,其中深圳市6.42万户,福建省纳入“营改增”纳税人2.94万户, 其中厦门市0.62万户;天津、浙江、湖北、宁波四省市则于12月1日 启动试点工作。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 行。(二)试点减税效果逐步显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以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政策效果, 有力支持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一是减

12、税效果显著,企业负担降低。上海市作为首批进行“营改 增”试点的地区,财政部门数据显示,2012上半年,全市共13.9万户 企业纳入试点改革范围,应纳增值税累计104.9亿元,试点企业和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轻税负约44.5亿元。目前,上海市共减轻试 点企业和下游企业税负170多亿元,服务业实现了 10%以上的快速增 长,服务业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一批工业企业实现主辅分离,提 升了竞争力。北京市截至10月22日,“营改增”纳税人已申报13.9 万户,纳税申报率达到了99.9%,共计入库改征增值税税款13.3亿元。 浙江省根据测算,实施“营改增”后,财政总收入将减收约60.1亿元, 这意味

13、着涉及试点企业与上年数据相比减负约60亿元。各地情况显 示,今年参与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有望全部实现减负,减税幅度平均 将达到40%左右。二是结构性减税意图体现,相关行业收益。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 85%的研发技术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75%的信息技术和鉴证咨询服 务、70%的文化创意服务业纳税人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加工制造 业等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外购交通运输劳务抵扣增加和部分现代 服务业劳务纳入抵扣,税负也普遍降低。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大部分由 原实行5%的营业税税率降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同时,“营改 增”政策的实施吸引更多的国际性跨国公司落户中国,国际跨国公司 生产性服务投资增加将有助于

14、加快服务业发展,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三是促进工业企业专业化分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本次“营改 增”拓展了试点行业和企业市场空间,拓宽了加工制造业产业链上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试点后, 由于外购研发技术负担增值税可以抵扣,部分生产制造企业进行专业 细化分工意愿增强,向外分离研发、设计、服务等业务的积极性提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提高创新效率的激励和引导效应逐步显现。四是减轻出口商品与劳务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营改增”后, 国际运输和研发设计被纳入出口零税率范围,推动了这类服务以不含 税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同时,出口货物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交通 运输和部分现代

15、服务业劳务所负担的进项税额还可以得到退还,有利 于支持此类商品出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实施整体取得了预期效果,但由于仍处于 试点阶段,社会各界对此仍存在若干疑问。首先,“营改增”是一项 重要的减税政策,但税改之后,部分企业税负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 实际上,这主要与企业所属行业、投资周期、材料采购时点等因素有 关。其次,部分享受原有营业税征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对于新政策的 相关规定认知度不足,存在一定疑虑。再次,试点省市税收征缴与其 他地区之间衔接有待进一步顺畅,抵扣链条尚不能在全国范围内循 环。(三)“营改增”未来走势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作为税收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将坚定不 移地推行并实施,目前我国营改增仍处于试点阶段,根据国务院部署, 2013年“营改增”作为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将继续扩大试点 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这意味着全国有越来越多的企 业将参与到营改增范围之列。根据有关测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 将带动GDP增长0.5%左右,第三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将分 别提高0.3%和0.2%,高能耗行业增加值占比降低0.4%;拉动居民消费 增长约1.1%,社会投资增长约0.2%,出口增长约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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