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杭嘉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文本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水利厅二一五年二月前言(7)第一章规划总则(7)第一条指导思想(7)第二条规划原则(8)第三条规划依据(8)第四条规划范围(8)第五条规划定位(9)第六条规划期限(9)第二章概况(9)第七条区域概况(9)第八条治理成效(10)第九条存在问题(10)第十条发展需求(11)第十一条重点保障区域(12)第三章规划目标(13)第十二条总体目标(13)第十三条规划目标(13)第十四条远景展望(13)第十五条约束性指标(13)第十六条规划预期性指标(14)第四章规划布局(15)第十七条苕溪及长兴平原(15)第十八条杭嘉湖东部平原(15)第五章防洪减灾(15)第十九条防洪工程(15)第二十条区域防洪调度(17)第六章水资源保障(18)第二十一条供水保障(18)第二十二条用水总量控制(19)第七章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19)第二十三条水功能区划(19)第二十四条水资源保护(19)第二十五条河道生态基流(20)第二十六条水生态保护与修复(20)第二十七条水环境治理(20)第二十八条水土保持(21)第二十九条纳污总量(21)第八章综合管理(21)第三十条总体要求(21)第三H^一条管理体制与机制(22)第三十二条防汛防台抗旱管理(22)第三十三条水资源管理(23)第三十四条水生态管理(24)第三十五条水域岸线管理(24)第三十六条涉水事务管理(24)第九章规划体系(25)第三十七条规划协调(25)第三十八条防洪规划(25)第三十九条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25)第四十条用区规划(25)第四十一条航运规划(26)第十章规划工程(26)第四十二条规划工程(26)第四十三条规划实施意见(27)第十一章附则(28)第四十四条规划的组成与效力(28)第四十五条规划的实施和解释(28)附表:规划工程汇总表(30)附图:附图1杭嘉湖区域行政区划图(33)附图2杭嘉湖区域水系及测站位置示意图(35)附图3杭嘉湖区域分区定位图(37)附图4杭嘉湖区域规划工程布置示意图(39)附图5杭嘉湖区域重要保护对象分布及规划防洪标准示意图♦一(41)附图6杭嘉湖区域重要保障对象水资源配置布局示意图(43)附图7杭嘉湖区域水质保护目标及重点水功能区监测断面分布图(45)附图8杭嘉湖区域规划防洪控制断面分布图(47)附图9杭嘉湖区域规划水位/生态流量控制断面分布图(49)附图10杭嘉湖区域规划水质控制断面分布图(51)、儿—前言杭嘉湖区域是著名的江南水乡,水利建设历史悠久。
特别是近二十多年来,根据国家计委批复的《太湖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方案》(国家计委计农〔1987〕987号文),杭嘉湖区域实施了环湖大堤(浙江段)工程等六项骨干工程以及一大批水利工程区域防洪减灾和水资源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逐步推进,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随着浙江省城镇化推进和经济快速发展,区域经济社会状况、水事水情都发生显著变化,省委、省政府关于“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建设及“五水共治”重大战略决策,对区域保护、治理、开发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加强区域系统治理,维护河流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组织编制《杭嘉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构筑了区域防洪减灾、水资源保障、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综合管理四大体系,确定了区域综合治理格局,制定了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对全区域系统治理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是规划期域内各流域保护、治理、开发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本报告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省委省政府关于“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浙江省主体功能区定位,以区域发展需求为引领,着力提高杭嘉湖区域防洪安全、水资源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利综合管理能力,打造“美丽杭嘉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规划原则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统筹规划、系统治理;立足保障、加强保护;强化约束、综合管理第三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年)《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2007年)《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02年)《太湖流域综合规划》(国函〔2013〕39号文)《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国函〔2008〕12号文)《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08〕1227号文)《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13年修编)》(发改地区〔2008〕2684号文)《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发改地区〔2010〕1243号文)《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政发〔2013〕43号文)区域内各市、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第四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杭嘉湖东部平原、苕溪流域和长兴平原,面积12272平方公里。
第五条规划定位规划重点对东苕溪青山水库以下、西苕溪长潭以下干流、杭嘉湖东部平原和长兴平原,提出了防洪减灾、水资源保障、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布局和综合管理要求防洪减灾体系东部平原主要确定区域外排骨干工程的布局和规模,苕溪流域主要确定控制性防洪水库、分滞洪区、干流河道整治布局和规模水资源保障体系重点确定县级以上城市及重点保障区域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提出供水水源水库及引水配水等骨干配置工程;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体系明确了区域纳污总量和主要控制断面的生态基流、最低旬平均水位;综合管理明确了主要控制指标和涉水事务管理要求第六条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2010年;规划水平年2020年远景展望至2030年第二章概况第七条区域概况杭嘉湖区域位于浙江省北部,太湖流域南部,西靠天目山,东接黄浦江,北滨太湖,南濒钱塘江杭州湾根据《太湖流域综合规划》(国函〔2013〕39号文),杭嘉湖区域分属“浙西区”和“杭嘉湖区”浙西区”包括苕溪流域和长兴平原,属太湖流域上游区,面积5931平方公里,其中浙江5791平方公里浙西区”丘陵面积大,东苕溪、西苕溪等河流源短流急,洪水暴涨暴落杭嘉湖区”又称杭嘉湖东部平原,属太湖流域下游区,面积7436平方公里,其中浙江6481平方公里。
杭嘉湖区”地势平坦、河流纵横,是典型的平原水网地区杭嘉湖区域分为京杭运河水系、苕溪(东、西苕溪)、长兴滨湖平原三大水系,水流入太湖、黄浦江和杭州湾杭嘉湖区域行政区划主要涉及杭州、嘉兴、湖州等3个地级市,19个县(市、区)据2010年统计资料,域内人口922万,耕地456万亩,其中水田378万亩第八条治理成效1991年太湖流域大水以后,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国发〔1991〕62号文),杭嘉湖区域安排兴建了环湖大堤(浙江段)工程、杭嘉湖南排后续工程、红旗塘(浙江段)工程、杭嘉湖北排通道(浙江段)工程、东西苕溪防洪工程等六项治太骨干工程;区域治理还包括水库建设、圩区整治、河道疏浚整治、城市防洪工程、江堤海塘、干支流防洪堤、引调水等工程建设,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生活、生产条件,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内已建成水库333座,总库容亿立方米,兴利库容亿立方米,防洪库容亿立方米其中大中型水库18座,总库容亿立方米,兴利库容亿立方米,防洪库容亿立方米已建成钱塘江北岸一线海塘190公里,设防标准50〜100年经过历年来的治理,已经形成各类大小用区2149片,总面积729万亩;杭州、嘉兴、湖州等城市主城区已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杭嘉湖区域基本形成了“北排太湖,东排黄浦江,南排杭州湾”的骨干防洪体系框架,基本达到防御1954年实况50年一遇洪水标准,形成了以治太骨干工程为主体,上游山区水库、周边江堤海塘、平原骨干河道和平原区各类闸站等工程组成的防洪保安工程体系,初步具备了防洪减灾、水资源调度、水环境和航运管理的基本条件第九条存在问题随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城区范围不断扩张,以及周边水利条件和下垫面变化,域内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还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防洪的要求,未达到安全防御不同降雨典型的50年一遇洪水标准,治太防洪工程体系还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区域内城镇化步伐加快,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量大幅增长杭州市饮用水源仍以河道为主,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能力不足;嘉兴大部分地区存在水质型缺水问题;湖州市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显,需优化区域和重点城市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杭嘉湖区域山区河流水质总体良好,年均值基本达到III类水标准,但平原河网流动性差,水环境容量小,加上受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影响,不能满足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迫切需要加强水环境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区域内水利管理目前主要是以行政区域、单一工程为单位的分散管理模式。
区域防洪排涝、水资源、水生态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更加紧密,涉水事务不断增加,需进一步完善行政分区和水利分区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第十条发展需求根据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保护自然生态为前提、以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进行有限有序开发杭州市的临安市、湖州市的安吉县属于省级生态功能区,应强化江河源头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限制导致生态功能退化的开发活动,确保区域生态安全杭州市江北主城区、余杭区,嘉兴市的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海宁市、桐乡市,湖州市的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属于国家级优先开发区域,要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布局,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严格保护耕地、水面、湿地、林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好城市之间的绿色开敞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嘉兴市的平湖市、海盐县属于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应加强农田水利配套建设,保障农业生产能力第十一条重点保障区域杭嘉湖区域重点保障区域为“二平原”、“十三城”、“三十七镇”平原”为杭嘉湖东部平原、长兴平原十三城”为杭州、嘉兴、湖州三个区域性大城市以及十个县级城市所在地三十七镇”为五个小城市和三十二个中心镇重点保障对象三区两平原十三城三十七镇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杭嘉湖东部平原杭州土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临安余杭瓶窑镇、径山镇嘉兴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嘉兴市区(南湖区、秀洲区)王江泾镇、新丰镇、王店镇、凤桥镇海宁巾许村镇、长安镇、袁花镇、盐官镇桐乡市崇福镇、洲泉镇、濮院镇、乌镇镇海盐县沈荡镇、澈浦镇嘉善县姚庄镇、西塘镇、天凝镇平湖市新仓镇、新城镇、独山港镇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平原湖州市区(吴兴区、南将区)织里镇、八里店镇、南行镇、菱湖镇、练市镇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