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期道路施工图设计及制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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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期道路施工图设计及制作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KR-FW-2018-007招 标 人: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一八年二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总 则1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3 招标范围、周期和质量要求12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21.5 费用承担131.6 保密131.7 语言文字131.8 计量单位131.9 踏勘现场131.10偏离132. 招标文件13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4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43.

2、 投标文件14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43.2 投标报价143.3 投标有效期153.4 投标保证金15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53.6 备选投标方案16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64. 投标17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7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5. 开标17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75.2 开标程序176. 评标186.1 评标委员会186.2 评标原则186.3 评标187. 合同授予187.1 定标方式187.2 中标通知197.3 履约担保197.4 签订合同19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8.1 重新招标198.2 不再招

3、标199. 纪律和监督19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9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9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0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评标方法232、评审标准232.1 初步评审标准23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33、评标程序243.1 初步评审243.2 详细评审24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53.4 评标结果2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五章 技术说明27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1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5三、授权委托书36四、投标保证

4、金37五、投标报价书(格式自拟)38六、设计方案(格式自拟)39七、项目管理机构40八、资格审查资料431、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442、类似项目情况表45九、其他材料48第一章 招标公告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期道路施工图设计及制作项目 招标编号:KR-FW-2018-0071.招标条件本项目“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期道路施工图设计及制作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18013” 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单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

5、名称: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期道路施工图设计及制作项目。2.2 建设地点:镇赉经济开发区。2.3 招标范围:工业大街延伸路段、银诺克大街延伸路段、农兴路、农源路道路施工图设计及制作工作。2.4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2.6预算资金:53万元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须具备市政行业工程(道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2016.2017)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6、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3.3近三年(2014.2015.2016)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7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7、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度完税及社会保障证明,近三年类似项目(至少一项)证明、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4.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8年02月27日至2018年03月05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

8、:30至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4.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赉县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2499号吉大科技园10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5.2、递交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2499号吉大科技园10楼开标室。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同时发布。7、联系方式7.1、招标人联系

9、方式:招标人: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镇赉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吴局长联系方式: 7.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2499号吉大科技园10楼联系人:兰经理、付经理电 话: 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 标 人招标人: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镇赉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吴局长联系方式: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2499号吉大科技园10楼联系人:兰经理、付经理电 话: 91.1.4项目名称镇赉经济

10、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期道路施工图设计及制作项目1.1.5建设地点镇赉经济开发区,工业大街延伸路段、银诺克大街延伸路段、农兴路、农源路1.1.8预算53万元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业大街延伸路段、银诺克大街延伸路段、农兴路、农源路道路施工图设计及制作工作1.3.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现行设计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须具备市政行业工程(道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2016.20

11、17)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3、近三年(2014.2015.2016)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7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与招标人存

12、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4、业绩证明材料5、外埠企业入吉备案证明6、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说明: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原件)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1.10

13、.3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1.正副本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定、技术标准的要求的;6.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

14、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的;9.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总监与资格预审或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的,且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的;10.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2.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的;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文件或其他(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2.2.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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