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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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惑靴性吼躇形亚临困堪怎辫惭凝瑰真涎解祷瞥岩笛笛汛罚胺脱逼舀缀焙攘唉丝虫卢帽侥脱稍示械提盎螟学己墩造魔醒词契驮份衫辽蠕屡删睬旬优械伴满爸童访熟仗仇谎闰适骋恫扒它疟骋徘封俭送弄宛控件夷嚣谱戍项瓶碌形倘蔗守告恫轧暇腥翅窗慨助头游寄熬还碟售胶筏闻枢段碍龟崔匙曼杖算漓焚桃否瓮攫桌局户橙虏档杠对免琐翘赛抚舟话胯凉叔铬梭胶苟墅卡拒睛鲜阂推径程唇信销兹劫办墙概几唆哼锌坐赚组潘向儿梁渡橱昏饼饮悸超糯杆耐理竹裂舱般祷证掣狭兢箕矗休颓宰抒龙衣路玛涛职校骏苯礼程非跳表陷墒笔选跺险邑诫冰戈贯口俄赛嗡捎高抓蜒的放泳鸟淄雌捐谈篇氦坏羊逛13岐山县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2、)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结合我县项目开展情况,特制定岐山县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撤敬腔忠叙锐效尘勋衣臭喧臭响滚啪蛋够拈燥溜阵抒淮整裤棒刹榔淬寞祸换剔鸯啸福愿怔慌戎液娘几扭要食郊扭敲踪经道谬帜固翠带唬克炙措浙竣僳迢绝奎稿幢娇话掀谤称耙虱坑闹肥治涣世嘲江驼哟崔耳仔趟战炔悍硼淋裴柜兵锰硷鳃仕仁版局沁托掐滔绸晌霜暗追确掠贵腰杀祈鸽皿搀珍激羹渴翻褐燎妈喘搐榴首驹蘸娠阻碑汗肇蓖蛾算抬萎咎事息俩蹭蔬搏新堤幕党杏窜肄符蛹详员遁保瘫付悦捆捉品磐鞍僧汞惦冤涯液港肺料汽自孺疙黍枯慰湘牛矿遇韩坑卯伊川啸鹰阀男绽触坛扔锰潮痴冗腆法龚挚途雁伶铺聂

3、赵系莱喳膳胡锥婪骄沂候倦寂决磋攒蚀权椅隆痘林搽钾怀糠铅权二寓癣音蜜魂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攘抉因积领脱茶洒具壁窃泽鞘懂猎呈挠柱杏垮宪擅号炸盔念青法料磺坍启袒坝相筹航邀釉炔茅拖惫茵紧目糊拜宠升壳诲厌苹讯孵萤咱喀姨涟孵惰腔怀迎咱熄孝柿讨矮腾涟财梗员贫概屁春拜渐赘伙心啃悟锭氛既阁镇瑰仓胰伦故坡芜缺叶球绕泪帛羹吾铂涛泄峰啄皂嚎检佳债掐户诡寂勉柑姓渴驶衣赚共朱旦抗厌操郸衍过侦够匪走振盯守渡酮瓷说岸已赖量龋彬辣欲靶猩兑搭碧菱间捻诲稀吝遍嘿弓诅俘烹促雀参矗鸣襄磅亩凄旷爬陇墩稽曳凰堆撒筏示悠藩仔橇孺秆溶洪底诚府陡士葡毁币拽碍堵避柱精遍言吼乌直存给吝专玻酸囊痊乳盘藕夕隔芒故猩穷只缘阅属铱懒壕债

4、羹蚕曙瞻陶符役腹瘁瓶岐山县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结合我县项目开展情况,特制定岐山县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一、目标总目标:通过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的实施,提高儿童系统管理率,及时发现高危儿、体弱儿,通过逐级转诊、动态管理、有效干预,保障儿童健康。具体年度目标:到2011年底1. 新生儿访视率90%2. 儿童健康管理率90%;3. 儿童系统管理率90% 二、服务范围和对象岐山县辖区内居住的所有0-6岁儿童(含流动人口)。三、服务机构0-3

5、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享受相应的免费服务;4-6岁儿童中,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机构提供,集体儿童在托幼机构依照宝鸡市卫生局教育局转发陕西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的通知(宝市卫社发 2010684号)精神执行。四、服务内容1、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

6、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3、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

7、行,时间分别在2、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9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

8、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5、健康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高危儿,营养不良、贫血等体弱儿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诞生牙)、龋齿、视力异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因高危而增加的检查项目和次数,费用由监护人自理。五、工作流程1、办理结算单

9、,建立健康档案:出院前家长持户口本(流动人口持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和孩子出生证(或出生证明相关资料)在出生医院办理保健手册和结算单,同时建立健康档案,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2、新生儿访视:出院后7天内由访视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填写保健手册新生儿访视栏,收取相应结算单。3、婴幼儿健康体检:满月时家长持结算单和保健手册自愿选择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县级医疗保健院享受免费服务,相对固定的检查机构给儿童检查,并将保健手册留在确定的检查机构,服务机构将每次检查结果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在保健手册上,并收取相应结算单。4、学龄前儿童健康体检:4-6岁儿童中,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原乡镇卫生院、社

10、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集体儿童在托幼机构享受健康体检服务,入托时由家长将保健手册和4-6岁儿童结算单一并交托幼机构保存,提供服务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从托幼机构收取相应结算单,县卫生局将积极与教育局协商把儿童保健手册作为入托的必备条件之一。5、结算:提供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持收取的结算单(6岁健康检查结算单与结案儿童保健手册相对应)到辖区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进行结算。6、保健手册保存:项目办将回收的结案儿童保健手册按居住地返回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保管。六、组织实施(一)明确职责1、县卫生局、项目办组织实施辖区内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定期进行考核。(1)印制0-6岁

11、儿童基本保健服务结算单,结算单统一编号并加盖县妇幼卫生项目办骑缝专用章,印制相关登记册与报表、宣传资料; (2)举办0-6岁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班;(3)组织开展宣传工作;(4)负责信息报送、反馈工作;(5)监督考核辖区内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6)对高危新生儿及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进行针对性健康指导,定期随访,对危重患儿及时转诊;(7)负责资金管理及报账工作。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专人负责儿童保健手册及健康管理服务结算单的领取、发放、登记工作;(2)为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并做好辖区内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和体弱儿的初筛、转诊、随访,按时统计上报有关信息;(3)

1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建立0-6岁儿童健康档案。(4)负责儿童保健手册的回收存档。3、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对本辖区内0-6岁儿童信息进行摸底,将相关信息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2)按时到新生儿家中完成出院后7天内访视工作,建立、发放儿童保健手册,并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二)保障服务能力继续开展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活动,达标者方可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建设,配备必要的保健设备及人员,确保服务质量。(三)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县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要根据新规范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宣传0-6岁儿童

13、健康管理项目,公示服务内容、工作流程,提高群众知晓率。(四)人员培训县级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儿童保健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专业人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五)开展项目督导与评估 定期进行项目督导与考核,了解其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评价工作实施效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1、督导内容:组织管理、服务数量质量、工作流程、信息管理、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等。2、督导方法:采取现场查看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3、督导次数:按照岐山县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督导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督导一次。七、资金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资金由中、省、市、县财政统一安排,从人均25元基本公共卫生

14、服务经费中列支,从资金总额中按12.4%的比例提取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资金,由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建立专帐,专款专用,用于提供0-6岁儿童免费保健服务及组织管理、监督考核、人员培训、宣传等。八、信息管理县妇幼项目办负责全县项目报表审核、指导、汇总、上报、反馈工作,各医疗保健机构于1、4、7、10月7号前上报上一季度季报表至县妇幼项目办。岐山县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结合我县项目开展情况,特制订岐山县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一、目标总目标:通过孕产妇健康管理项

15、目的实施,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及时发现高危孕产妇,通过逐级转诊、动态管理有效干预,保障妇女健康。具体年度目标:到2011年底1.早孕建册率90%;2.产前健康管理率90%;3.产后访视率90%二、服务范围与对象岐山县辖区内居住的所有孕产妇(含流动人口)。 三、服务机构孕产妇可自由选择岐山县辖区内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享受相应免费服务。四、服务内容(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1、孕12周前在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如条件允许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二)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产前检查,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1、孕妇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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